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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族音乐文化与高师声乐教学的关系(1)-音乐
来源:  作者:杨加力  点击:次  时间:2002-04-27 00:00于哲学网发表

   音乐风格方面 在高师声乐教学中经常采用一些具有浓郁戏曲、曲艺音乐风格的作品。这些作品往往具有鲜明的地方风格,如《故乡是北京》《说唱脸谱》《重整河山待后生》《前门情思大碗茶》《北京的桥》等曲目中京剧、京韵大鼓和北京琴书的风格,即常说的“京字京韵”;《江姐》选段中川剧、四川清音的风格;《白毛女》选段中河北梆子、秦腔的风格;《洪湖赤卫队》选段中湖北天沔花鼓戏的风格;《采茶舞曲》中浙江越剧的风格;《看见你们格外亲》中的二人台、山西梆子的风格以及《没有强大的祖国哪有幸福的家》《我们是黄河泰山》中的豫剧风格等等,不胜枚举。怎样才能把握好这些曲目的音乐风格,是师生们共同关心的一个问题。在课堂上有意识地给学生加唱某些戏曲(曲艺)片段,再演唱以上的曲目时,对音乐风格的把握就可能会更准确些,地方色彩就会更加浓郁。
  作品的宏观把握 在高师声乐教学的实践中,演唱的曲目有朝着大型化发展的趋势,而我们往往发现有些学生驾驭大型曲目的能力不高,每每将一首作品唱得支离破碎,更谈不上有多少美感。学生本来演唱大型曲目的机会就不多,很难有什么实际的经验。如果我们的声乐教师在平时能给学生加些戏曲唱段特别是板式变化较多的唱段,情况可能会好些。例如在演唱《兰花花》《木兰从军》和《孟姜女》等曲目时,演唱者若具备少许戏曲演唱的经验和技巧,其艺术效果就大不相同了。
  
  戏曲、曲艺与高师声乐教学结合的可行性分析
  
  1.中西两种“唱法”各有所长
  美声唱法的特点是“采用了比其他唱法的喉头位置较低的发声方法,因而产生了一种明亮、丰满、松弛、圆润而又具有一种金属色彩的、富有共鸣的音质;其次是它注重句法连贯,声音灵活,刚柔兼备、以柔为主的演唱风格”。⑥正是由于上述的特点,才使得美声唱法从17世纪初叶开始,随着西方歌剧的发展而繁荣起来,至今仍盛行不衰。
  中国民族唱法的特点是“以民族语言为基础,以行腔韵味为特长,并与形体表演浑然一体的清、声、字、腔相映生辉的综合演唱艺术。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声情并茂、字正腔圆、神形兼备、唱表结合、载歌载舞的二度创作原则”⑦。在中国民族唱法方面,较集中地体现了中华民族文化艺术的风格、欣赏习惯和审美意识。
  可能是一种历史的巧合,美声唱法脱胎于西方的歌剧;而中国民族唱法同宋元杂剧、明清昆曲、京剧以及近现代众多的地方戏曲一脉相承。这说明:两种唱法都是不应该排斥表演因素的,都应该“以情带声、声情并茂”。
  
  2.中西两种“唱法”存在着互通性
  无论是西方的美声唱法还是中国的民族唱法,无论是西方的歌剧、艺术歌曲,还是中国的戏曲、曲艺、民歌或其他歌曲,都需要呼吸(气息运用)作为歌唱发声的动力和基础。发声的正确、音质的优美、音色的变化和感情的表达无一不与呼吸有密切关系。美声唱法普遍采用的所谓“胸腹式联合呼吸法”和民族唱法中非常重视的“丹田之气”,都是千百年来歌唱者从艺术实践中得来的宝贵经验。从最终结果看,“丹田之气”的运用与“胸腹式联合呼吸法”并没有尖锐的矛盾。
  过去曾有人误认为美声唱法不太注意咬字、吐字的清晰,其实不然。例如意大利语元音发音时,唇形变化非常明显且不能随便改变;辅音的清、浊之区分也非常严格。所以意大利语有清晰、音序均匀而有节奏,每个音都平正而浑厚,世界上从事声乐演唱和研究的人们,都要学习意大利语言和用意大利语来歌唱。中国戏曲尤其讲究“五音四呼”和喷口、归韵及收声等技巧,认为这样才能将语言通过歌声形象地表达出来。“如果不注重字只注重声,观众不知道你在舞台上唱的什么,就是声音再好也没有意义。”⑧
  也有人认为中国民族唱法大概不像美声唱法那样强调共鸣,其实这也是误解。由于不同民族的语言及文化背景有差异,因此对待歌唱的声音的观念便有所不同。在一些基本问题上,这两种唱法是统一的,如在唱高音时应尽可能合理的使用头腔,因为头腔共鸣适宜于表现高昂激越的感情;唱低音区时要靠胸腔共鸣,因为胸腔共鸣可以使声音宽厚宏大;另外,共鸣与音量、音色、咬字和声区都有着密切关系。“中国民族唱法的共鸣腔管相对比欧洲唱法的要细一些和短一些,喉、咽腔并不开得太宽,喉结相对稳定,发出的声音比较集中、结实、明亮,便于咬字行腔。”⑨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中国民族唱法(包括戏曲)与欧洲美声唱法虽然有较明显的差异,但在表演性、呼吸、咬字、吐字、共鸣等歌唱技巧方面均有互通性和一致性。因此,将戏曲引入我国高师声乐教学是完全可行的。
  中国戏曲、曲艺是孕育中国民族唱法的母体,许多声乐艺术的精华充溢其中。我国民族声乐艺术曾拥有辉煌的历史,它发展到今天越来越多地得到了世界承认。美声唱法对我国声乐艺术发展有着不可磨灭的功绩,但也毋庸讳言,它曾在一定程度上和在一定范围内影响了我国民族声乐艺术的正常发展。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文化,弘扬民族精神,使戏曲、曲艺等艺术门类代代相传,将它们纳入普通学校的教学内容是很有远见的举措。要达到这个目的,高师音乐教育也要有相应的措施,也就是必须将戏曲、曲艺纳入高师声乐教学体系之中,这不但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我们这样做的唯一目的,就是“通过对民族艺术的学习,了解本民族及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信仰、礼仪、制度、经验、技艺、生产活动等情况,懂得尊重地方民族文化传统,学会感受各民族艺术的风格和丰富文化内涵,增强对民族文化的了解和热爱”。⑩为了中华民族音乐文化的未来,我们要坚定地迈出改革步伐,去迎接祖国艺术教育的繁盛时代。
  
  注释:
  ①③郁文武著《京剧唱段走进上海中小学音乐课堂》[J].《中国音乐教育》1995年第1期,第19页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M].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3年 , 第6—8页
  ④(明)魏良辅著《曲律》[A].中国戏曲研究院编《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M].第五卷, 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年,第27页
  ⑤《中国音乐辞典》[Z].人民音乐出版社,1984年,第16页
  ⑥《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Z].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第438页
  ⑦《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Z].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第857页
  ⑧ 卢文勤著《京剧声乐研究》[M].上海文艺出版社,1984年,第68页
  ⑨《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Z].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第165页
  ⑩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组织编写,滕守尧主编《艺术课程标准解读》(实验稿)[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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