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色彩教学思想充分调动学生的潜在能力
可以这样说,美术的色彩表现在颜色上的运用,而音乐中的色彩则表现在力度与速度的变化上。在以上这两首钢琴曲的教学过程中,如果教师能够抓住色彩教学的思想内涵,那么将会产生出很好的教学效果。
在艺术表现形式上,钢琴是一种极富表现力的乐器,对于演奏者来说,这种艺术形式又是一种极富创造力的表演艺术。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牢牢抓住这一特性,有目的地将色彩教学贯穿始终。这样才能使钢琴教学寻找到新的突破点,并针对学生在学习钢琴过程中缺乏想象力、没有色彩感的缺陷,加强其训练的力度与强度,让他们习惯在看乐谱的时候就养成伴随着色彩和想象力来阅读作品的习惯,从而使他们逐渐形成用丰富的画面和丰富的想象来演奏作品的能力。
这是可以做到的,因为每个正常人都具有这种生理和心理的潜力。佛家常说:“六根(眼、耳、鼻、舌、身、意)互用”,所以能“耳中见色,眼里闻声”,“耳目互治,以度众难”。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早就指出:“触觉和视觉是如此地互相补充,以至我们往往可以根据某一物的外形来预言它在触觉上的性质。”触觉和视觉是如此,听觉和视觉以及其他感觉系统之间也是如此。它们之间相互作用,可以帮助人们度过“众难”——排除或减弱各种感觉系统之间的障碍和局限,获得对世间万物的整体认识。例如:失明的人从鼓风机的声音,可以“看见”炉中的熊熊烈火;失聪的人从音乐师的动作,可以“听”出乐声的高低起伏。其实这种感觉现象并不奇怪,因为人的各种感觉神经系统及其在大脑中的相应的区域,不是孤立的封闭系统,而是彼此独立而又相互联系的整体系统。它们在感知外界事物时可以相互贯通、相互补充、相互诱发。当一种感觉功能发生了困难,另一种感觉功能就可以在一定限度内助它一臂之力。很多的例子可以证明这一点,那就是生理和心理是有一定的活动规律的,而当刺激物对器官的感受作用形成一个复杂的过程之后,这其中就关系着生理和心理之间的相互作用及反射的活动。教师的责任则是帮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掌握这个规律,引导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自觉并熟练地运用这个规律,并调动起学生的内在学习潜力,完成听觉与视觉、音响与色彩之间的整体呈现。
任何一种演奏形式和演奏习惯都是不断培养和通过自我努力不断完善的过程。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有的放矢地进行教学,避免空洞的说教;学生则必须积极主动地与教师配合,而不应该只将自己当成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学生,更不应该将老师当成一个陪练者来完成视谱工作。在教与学的过程中,教师首先要对作品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对作品中具有色彩表现的地方要进行丰富多彩的、富有感性的讲解。这样就可使学生在理性认识的基础上逐渐加强和丰富自己的想象力,在钢琴演奏中表现出色彩绚丽的艺术世界。
参考文献:
[1]蓓蒂.L·施莱姆著,郑录高编译《绘画与光》,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1983年3月
[2]石家泉著《色彩在室内设计中的作用》,原载于《艺术教育》,2005年第3期
[3]弗兰克·道斯著《德彪西的钢琴音乐》,人民音乐出版社,1985年4月
[4]朱秋华编著《德彪西》,东方出版社,1997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