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在进行“曲式与作品分析”这门课的研究时,分析奏鸣曲,尤其是钢琴奏呜曲不仅是必须的而且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成为“作品分析”的一个惯例。而我之所以选择了加布里埃尔.福列的《小提琴和钢琴奏鸣曲》是基于以下的思考:
首先,从音乐发展史看,小提琴的制作与小提琴作品的诞生都先于钢琴。早在巴洛克时期,小提琴制作家族就逐渐形成,出现了阿玛蒂、斯特拉迪瓦立和瓜内利这样的提琴制作大师。①而17世纪后半叶的奏呜曲也通常是为小提琴和通奏低音而作的。从音乐作品的数量、质量以及影响来看,小提琴丝毫不比钢琴逊色。因此,小提琴作品在器乐作品中的地位不容忽视。其次,在众多作曲家中选择福列,是有感于他的“特别”。
加布里埃尔·福列(1845--1924)法国作曲家。《西方音乐通史》②中描述:“他是圣·桑的学生,是比德彪西年长的同代人,又是拉威尔的老师。他的创作远离最新的探索,更多地体现在对圣·桑传统的继承和发扬上”。《外国音乐辞典》评述:“他是当时最有独创精神的作曲家之一。起初为浪漫派作曲家,但他的音乐语言比舒曼和门德尔松更为纯洁洗练,有典型的法国特色。他的和声虽无革新,但经常出人意料。他对试验的热情始终如一,给人们以每个音符都经过精密估量、用得恰到好处的印象。他所作歌剧虽有瓦格纳的风味,也不乏自己鲜明的个性……”
从以上不难看出,在同时代的作曲家中,福列是介于圣·桑、弗朗克和德彪西、拉威尔之间的“中间人物”。他不仅继承和发扬传统,而且具有开拓和创新精神;他不纯属于某一流派,是一位个性鲜明、匠心独具的“特别”的作曲家。研究分析其作品,自然也具有特别的意义。
再次,也是最重要的,福列的创作与作品给了我们这样的启迪:传统与创新并不是绝对对立的,在继承传统与开拓创新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事实上,在传统作品提供了规律与技法的创作领域中,有着广阔的自由创新的空间。福列的《小提琴与钢琴奏鸣曲》就是继承传统与开拓创新完美结合的结晶。
为阐明这一思想,本文以福列的《小提琴与钢琴奏鸣曲》作品第13号第一乐章为例,从材料的运用、调的运动,以及规模的设计等方面进行逐一分析。
福列的《小提琴与钢琴奏鸣曲》OP.13第一乐章是遵循奏鸣曲式原则写成的。但当你深入到乐章内部细细剖析,就会发现在严谨形式下包藏着多处局部的、细微的却对作品有着深刻影响的创新。
在进行详尽分析之前,我们先根据图示对作品做个整体了解。(见图1)
通过谱例1.我们会发现两个材料的相同之处在于相邻两小节强拍之间形成的音程进行方向与音程距离是相同的:下行五度;两个材料的相异之处则是在第一小节内,两个材料的音程进行方向一致,而音程距离发生了变化:a主题为下行二度进行,b主题为下行三度进行。两个材料的相同之处构成了乐章内部依次出现材料的统一性,两个材料的相异之处则为乐章内依次出现的材料提供了再生的动力。
呈示部的连接部与两个主题材料似乎风马牛不相及,但事实并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