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歌手”整整活跃了3个世纪,到14世纪前半叶,逐渐衰败,骑士阶级的遗产由中产阶级的市民承继下来,无论在法国和德国,当游吟诗人与爱情歌手越来越多的在有教养的中产阶级市民而不是贵族为主的阶层中流传时,名歌手作为爱情歌手的继承者应运而生。
名歌手不是到处游荡,而是有组织的机构。我们前面所提到的师傅即名歌手。
他们的音乐被称为“Meistergesang”,皆按照严谨的法规来创作,曲式多为分段式,主要的名歌手有刚拉·纳狄高、史巴定·威狄、亚当·布治文、汉斯·萨克司。汉斯·萨克司的生平被瓦格纳作为他的歌剧《纽伦堡的名歌手》的题材,从中我们也可以了解到这些人的生活和组织情况。“骑士音乐”这种世俗音乐发展到名歌手时代,伴奏乐器不仅有提琴、竖琴和轻便的风琴,而且还有肖姆管(双簧管的前身)、铃鼓、琉特琴、古提琴、拨弦扬琴、小号、竖笛、横笛等等。这些骑士音乐多半是自弹自唱的民谣,但也不乏演唱与伴奏者的合作。
三、民间歌谣的出现促进了世俗音乐的发展
在起初,世俗的歌曲和宗教的歌曲是分不清的。它们的调性、旋律的进行方式都很相似,常常用同一旋律,用来唱两种不同性质的(宗教和世俗的)歌词,民歌的旋律是根据教会的旋律而产生是无疑的。可看出民间音乐与宗教的艺术有着不可分割的渊源。
在法国,流浪艺人的音乐体裁是声乐,首先是附伴奏的舞蹈性歌曲体裁,叫asso—nance,那些独唱的歌曲,既有叙事性的,也有抒情性的,其音乐风格结合了教会的特点和民间世俗的特点,虽然有些曲调和教会歌调相近,但由于在曲调中加进了许多装饰音,并使其更富于节奏感和舞蹈性,还有由重复诗节合并后几个字形成的副歌,这些都使之形成了与教会音乐截然不同的世俗音乐风格,这种结构可在欧勃利所著的《法国音乐最古的资料》中所举的一首牧歌中看到。在德国,它的民歌不像法国的民歌,它中世纪的民歌和上层阶级的歌曲相去不远,几乎可以说是全民的,无论王侯还是农夫,僧侣还是马夫,都唱一样的歌曲作乐。这样的歌曲反映着整个的社会生活,因此,它是美丽的,有力量的。其音乐多为表现喜悦情怀的,旋律简洁,结构匀称,节奏多变而有力量,歌曲的结尾由于感情的自由流露而生气勃勃。在当时的欧洲各国,民歌的题材大致是相仿的,总不外是乡村的爱情故事,青年妇女不满意她的丈夫,战争的回忆等等,充分体现了世俗人民的生活情况。
无论是游吟诗人,爱情歌手还是民间歌谣都充分体现了它们单声部音乐的魅力,在当时打破了教会音乐一统天下的“历史的沉闷”,发展了世俗音乐,为以后建立更丰富的和声的复音音乐而打下了基础,所以,中世纪欧洲世俗音乐的兴起,它的价值是不可估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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