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是审美的主体,而教学过程中,教师的音乐活动是学生的审美对象。音乐活动的审美过程,正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创造的过程。一首优秀的音乐作品是作者凝情于笔,注情于音的结晶。但是,这仅仅是停留于乐谱上的成果,仅仅是一度创作。演唱(奏)音乐作品的过程是二度创作。听者对音乐欣赏感受及领悟是三度创作。鉴于音乐艺术在表达方式上的特殊性,使它在“二度创作。和“三度创作。的审美过程中,也形成了一种特殊的思维方式,即以感性认识为基础、理性分析为引导的多种心理因素。音乐艺术既不能像文学那样直接叙述事件,也不能像美术作品那样直接描绘生活,它以特有的声音语言叙说着情感,这就要求教师具有较好的二度创作能力——有感情的歌唱能力和有表现力的演奏能力及较生动的作品剖析能力。教师的音乐表现力直接影响着学生音乐感受力、审美兴趣的培养。因此,教师在音乐教学中力求按乐曲所要求表达的感情和风格特点准确地范唱、范奏,使学生学习时对乐曲有一个较完整的艺术印象,以引发学生的兴趣,这样的教学学生才会喜欢。这是培养学生审美兴趣的有效途径。同时音乐教师的课堂语言、教学手势也是培养学生审美兴趣的重要因素。简言之,只有老师动之以情,才能培养学生审美兴趣。
2.培养感觉音乐的能力。
感觉音乐的能力,就是对音乐进行形象思维的能力,它通过联想、反应、共鸣等一系列的心理活动,去研究由旋律、节奏、和声、风格等组合而成的音乐美。音乐教学目的之一就是从音乐作品的内容、形象中激起学生的联想和想象,激发学生动。情”,使他们对音乐形象的感知达到真切、深刻的程度。如台湾校园歌曲《乡间小路》,从歌词内容上看是再浅不过了,但不能停留在这一般性的歌曲介绍上,要从其第一段音乐四句,典型的起、承、转、合的民谣体,旋律中糅进了青年歌曲的活动节奏及乐汇的内涵去引导学生体味乐感;从中间段出现的全曲最高音、节奏变化等表现中,体会“走在乡间的小路上”的主人公的悠闲、得意的心境。
3.培养理解音乐的能力。
也就是理解音乐艺术表达思想感情所特有的手段和形式,包括各种音乐语言,如乐句、乐段、曲式结构、调式、调性、和声等。在音乐教学中,就必须要学生牢固地挖掘一些音乐知识和技能,否则,是不能真正理解音乐的。但是仅仅掌握和熟记音乐课本上的一些音乐知识和术语,还不能算是能力,只有能够将所学的知识活用到分析、理解音乐作品中,才真正具有理解音乐的能力。
4.培养表现音乐的能力。
就是培养学生以准确的音高和节奏,恰当的力度和速度,自然而美好、真切而饱满的感情把乐曲的艺术形象再现出来。在教学中教师根据乐曲的内容和曲调表现等特点,在学生感受力、理解力和技能水平的范围内,适时地向学生揭示歌曲的艺术形象是十分重要的。有些学生不唱歌时欢眉笑靥,然而唱歌时却有声无情,缺少表现力。这也许是与鹦鹉学舌式的学唱方式有关吧!表现音乐美的能力首先是情的表露,情动于衷才能咏歌之,手舞之,足蹈之。各类乐曲题材广泛,体裁不一,中外歌曲兼有,不同民族的歌曲,以及不同的调式、曲式、各类歌曲都蕴含着特有的激情,这需要教师探究音乐作品所表现的真情,认真研究、指导,才能达到发情感人,以美育人的目的,机械式地模仿不发自内心的艺术是无感染力的艺术。
感受音乐、理解音乐和表现音乐的三种能力是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培养这三种能力就是培养良好的“乐感”。
总之,在音乐教学中培养审美能力,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对音乐作品内容的优劣、情感的健康与否,具有鉴别的本领。这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和以后的艺术修养具有重要意义。有了一定的审美能力,就可通过长期的音乐艺术熏陶,培养自己高尚的艺术情操,促进正确人生观的形成。因此,教师的教学活动只有将技、情、趣熔于一炉,杜绝枯燥的说教,还音乐于本体,才是培养学生审美能力的途径。
参考文献:
[1]陈英《音乐审美教育散论》,载于《美与时代》,2004年第11期
[2]袁军兰《浅议音乐教育审美育人》,载于《兰州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1期
[3]陈红越《大学音乐审美教育应向多元化发展》,载于《教育科学》,2001年第3期
[4]程冰凌《论音乐的审美教育作用》,载于《辽宁干部学院学报》,2000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