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利于实现教学过程的科学化,促进教学目标的完成。
2.有利于调动教师与学生的积极性,促进教学改革。
3.有利于端正教学思想。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出合格的声乐人才。
高师声乐教学的教学评价范围,分为三层内涵:一个是从人员范围上说,既包括对学生的评价,也包括对教师的评价;另一个是从时间范围上说,既包括学生入学的评价,又包括学生大学毕业的评价,同时也包括在校学习期间的期中、期末、学年评价;还有一个是从内容上说,既包括对各科教与学的分别评价,也包括对综合能力(演唱能力与教学能力)的教与学的分别评价。
高师声乐教学的教学评价,一定要在正确原则的指导下进行。评价的原则主要有下列几种:
1.公平、公开、公正性原则。
2.客观性原则。客观性是公正性的保证,也是公正性的前提和基础,是教学评价的基本要求。
3.整体性原则。要从声乐教学工作的整体出发,树立整体理念和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观点,进行多方面评价,防止以点代面,以偏概全。
4.指导性原则。教学评价来源于教学实践,反转过来又要服务于教学实践并指导教学实践。
5.科学性原则。教学评价的基础与核心是科学性。声乐教学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对其所进行的评价也应当具有科学性。
高师声乐教学的教学评价的内容与方法:
1.对学生学习的评价。对学生学习的评价,主要由声乐教师负责。有三种评价方式:其一是诊断式;其二是形成式;其三是总结式。有四种评价方法:其一是观察;其二是调查;其三是考查;其四是考试。
2.对教师教学的评价。主要由领导者与管理者负责。评价内容包括:其一是教学情况,又分为备课、讲课、辅导等情况;其二是教师素质,又分思想、道德、业务等素质。评价的要求是:其一是确定目标,在目标管理的前提下,将目标层层分解,做到量化;其二是判断标准要统一;其三是评价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评价的方法有:其一是检查教案;其二是深入课堂;其三是检查学生学习成绩;其四是观摩教学;其五是召开学生座谈会。总之,要全面评价教师的综合能力与水平,并评级打分,可分项分条评价,最后汇总统计,并以评价结果作为教师奖罚、评聘、晋职提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的重要依据。
注释:
①唐文中主编《教学论}第286页,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0年第1版。
参考文献:
[1]唐文中.教学论[M].黑龙江: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0.
[2]辞源[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9.
[3]剪伯赞.中国史纲要[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