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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高师院校声乐教学改革与教材建设(1)-音乐
来源:  作者:郑永江  点击:次  时间:2002-05-06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内容摘要:解决高师院校教材建设存在的基本问题,要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和不同水平,探索出一条符合高师音乐专业特点的教学方法与符合专业特点的考核方式,反复实践和组织,精心编写高师声乐教材,把声乐教学改革与教材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关 键 词:高师院校 教学改革 声乐教材
  
  教材是体现一定教学内容与思想的载体,是师生教学活动的主要工具和基本依据;是教学理论发挥功效与实践媒介;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全面提高教学效率与质量的关键因素。教材建设是一项宏伟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涉及教育外部,又要涉及教育内部;既涉及各个学科问题,又涉及教学心理领域;既有科学求真问题,又有技术革新与美学意义;既有理论探索问题,又有实践问题;既有教与学的问题,又有管理的问题;既包括教材的自身建设问题,又包括教材的教学工作;既有教材的研制问题,又有教材的出版发行问题。那么,如何加强高师的教材建设,编写出适合学生身心发展,满足教学和社会需要,突出高等师范教育特点的教材,这是高师院校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高师院校声乐教材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高等师范教育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学校的规模更大了,数量少了,专业设置多了,办学条件更好了和招生人数更多了。然而,作为高师院校基本建设之一的教材建设,却滞后于高等师范教育发展的步伐,以至于许多高师院校的学生缺乏适用的教材,这势必影响高师院校的教育质量,也不利于高师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些教材建设发展缓慢,教材的编写组织管理不力,以致高师教材不能自成体系;二是有些教材内容陈旧,缺乏科学性、先进性与针对性;三是由于一些教材的缺乏,有些院校不得不采用一般本科院校的教材,而这些教材往往与学生的能力、要求不相符合,与实际不相符;四是有少数教师不愿选用高师教材。许多高校教材的选择权在教师,教师使用老教材驾轻就熟,而使用新的高师教材往往要受到一些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有些院校选用的声乐教材是由教师根据个人的演唱特点及欣赏习惯自选出来的,以一对一的单兵训练方式教学;有的教材将声乐理论、声乐教育理论与歌曲集混合编排,有的教师对声乐教学中民族唱法与美声唱法有自己的取舍与偏爱,这些因素增加了教材内容选用的随意性。由于两种唱法教材的使用缺乏必要的系统性,造成有些学生只学技巧,不爱学文化的现象,这与高师音乐人才的培养规格、培养目标、知识能力的结构很不一致。这样,必然导致教材无法贴近高等师范教育的培养目标和规格的实际。
  
  二、声乐教学改革与教材建设探索
  
  (一)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探索出一条符合高师音乐专业特点的教学方法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音乐系声乐教研室的老师经过长期的努力,探索出了一条符合高师音乐教学特点的声乐教学道路,摸索出符合高师音乐专业特点的教学方法。如针对学生的程度和嗓音特点的不同,课时分配和授课形式也有所不同,采用分级教学的手段来制定具体的教学目标,从而达到“上不封顶,下要保底”(通过声乐四级考试的要求)的量化标准的教学改革目的,促使每一位学生完成学分。教学当中采取集体课、小组课、个别课相结合的授课方式,把声乐技能训练、演唱、作品讲解、分析研究、理论知识、教学方法融为一体,达到了课程的整合。然而,在教学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其突出表现在教材不够规范、进度不够明确、考核不够严格等方面。这些问题存在,涉及传统教学模式本身,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声乐教学质量的提高,对教学有着不容忽视的消极影响。随着教学规范化要求日益广泛地得到重视,教学的量化管理和教材的系统、规范已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这要求每位教师在执行教学的过程中,既要把教学大纲、教材、教学进度表、教案、授课内容保持一致,又要求老师们在教学思想上、教学方法上、教材选用上、考试形式上施行行之有效的改革,从而达到人才培养的目标。
  声乐教学要遵循其教学规律、教学目的、教学方法,根据学生的知识结构、年龄等因素,突破“声乐教学有法而无定法”的模式。声乐教师要设计以学生为主体的声乐教学大纲、声乐教学计划,教师要选择接近学生性格的曲目,能使其很快地进入“角色”,从发声练习中有意地从情绪上引导学生,从歌唱站姿、呼吸、打开喉咙、共鸣、咬字、吐字、声情并茂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引导,培养学生良好的歌唱意识、创造能力和舞台表现能力,创造性地发挥他们的想象力与歌唱技巧,增强对作品的想象、理解能力,使技巧与情感和谐地融合在一起,表达真实自然的歌唱情感。这样,通过挖掘培养学生的歌唱情感,为学生提供富有创意的课堂设计和生动丰富的教学内容,不断更新教学理念,推出如“启发式”“生成式”“互动式”等多种教学模式,遵循教学相长的原则,提高了学生的音乐文化素养,使每位学生都能有所获、有所得。
  (二)根据学生的不同水平,探索出一条符合高师音乐专业特点的考核方式
  声乐分级教学不以年级划分教学进度,声乐考核不以年级区分专业水平,而以学习程度划分等级,体现循序渐进教学要求的规定曲目的程度分级教学、分级考核。该教学模式按学生的程度和声音条件,划分为女高音、男高音、女中音、男中(低)音,民族女高音及民族男高音六大声部八个级别,每个级别、各个声部均按4首中国作品、4首外国作品的标准来制定曲目,力求教学作品在声乐教学中具有代表性和典范性。这是制定分级教学规定曲目的基本原则。作品的遴选,着重注意选择高师音乐专业声乐教学经常采用的优秀中外传统民歌、艺术歌曲及歌剧选曲。这些作品经历长期教学实践的验证,表现了鲜明的专业特征和突出的教学价值,较充分地显示出艺术性与技术性的统一,是进行声乐技巧训练,提高歌唱能力的典型教材。考核方式可针对声乐理论、声乐训练和演唱等内容进行评价。要评价对声乐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可采用观察、谈话、讨论、问卷法、小论文习作展示等方法,以终结性评价为主,形成性评价为辅。对声乐训练和演唱的评价,可采取观察法、论文式测试、调查问卷法、等级量表法、会谈讨论法、声乐艺术成长档案袋的运用等。在考试中采取集体评分与主课老师评分相结合,独唱与重唱、小合唱相结合,他人伴奏和自弹自唱相结合,课外艺术表演和实习相结合等多元化考核方式。教学中结合典范作品的学习,融系统的声乐理论于严格的声乐技能训练之中,最终通过作品演唱,表现出学生对歌唱技能的娴熟运用程度。明确划分声乐作品的程度,实行科学合理的声乐分级教学。当然,按不同程度分级教学的办法,主要为了方便高师音乐专业声乐教学系统规范地选择教材,科学合理地把握进度。同时,通过学习情况和教学质量的分级考核检测,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增强教师的教学责任感,引导声乐教学的激励和制约机制,促进声乐教学质量的提高,因而能够作为声乐教学改革的有效途径。
  (三)反复实践和组织,精心编写高师声乐教材
  高师声乐课是音乐专业学生必修的专业基础课,通过声乐教学,要求学生掌握一定的声乐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技巧、具备一定的范唱能力,能够较准确地理解和演唱不同类型的声乐作品,胜任中小学音乐课的教学任务和声乐辅导工作。声乐教学是一门授课艺术很强的专业教学,既要求把学生训练成声音优美、可以灵活调节、自如控制的“乐器”,又要培养他们成为具有较高的文学艺术修养、敏锐的音乐感受能力、准确的艺术处理表现的“演奏者”。声乐教学集理论性和实践性为一体,熔理性讲解、技能训练、情感表现和艺术创造于一炉,因而形成了独特的因材施教的授课方式。正是基于承认客观上个体嗓音条件、心智状况、音乐感受和接受能力上的差异,承认学生入学时专业程度的差异,承认同一年级存在着授课要求和教学进度的差异,所以因材施教成为声乐教学的突出特征。分级教学改革了传统的声乐曲目汇编的形式,制定了按程度明确分级的规定曲目,并以此作为声乐教学的选材依据。规定曲目的制定是对二十多年来学院音乐教育专业(广东省示范专业)教学的不断认识、不断提高的结果,体现了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的全新思维,有利于声乐教材的系统化和规范化建设,从而为形成规范化的声乐教材奠定了基础,这对于声乐教学的学科建设无疑具有长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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