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人在音乐实践中表现出的“以悲为美,以悲为乐”的美学思想,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人之情感喜怒不外哀乐两类,明屠隆说:“夫性情有悲有喜,要之乎可喜矣。五音有哀有乐,和声能使人欢然而忘愁,哀声能使人凄怆恻而不行。然人不独好和声。亦好哀声,哀声至于今不废也,其所不废者而可喜也。”(《唐诗品》《洗释断序》)能感人的音乐,不外悲、喜两类。在中国汉代,不仅音乐可以表现欢乐之情,而且出现了大量的悲伤之乐,形成了以悲为美的音乐观。而从历史的发展看,自春秋战国至汉,战争离乱带给人的不幸,及汉代人对自身命运之探索的努力及孤寂,都使汉代人对整个人生的命运的反映,而产生“悲”的情感。悲之有悲壮、悲凉,有悲伤,在整个汉代人的生活中诸多的“悲”存在。以刘邦之衣锦还乡,赋“大风歌”,慷慨悲歌,泣下数行,此该是人生之悲壮。由以“悲”来抒发感叹人生,到以“悲”为乐这其间有一个欣赏者出现,阮籍《乐论》记桓帝闻楚琴,凄怆伤心,慷慨长息曰:“善哉乎:为琴若此,一而已足矣!”便顺帝上恭陵,过樊衢,闻鸣鸟而悲,泣下横流,曰:“美哉鸟声”,使左右吟之,曰:“使声若是:岂不乐哉!”无论是抒发自己胸中之悲,还是借他人之悲音浇自己胸中之快垒,“悲”是人对自己情感的进一步认识,对人的情感世界的拓展、发掘。所以,悲乐在战国时滥觞,在汉代兴盛,反映了汉代人对自己本性情感的再发掘、再认识。而这种发掘与认识,在“经学”的束缚下不能以诗文来表现,却借音乐为渠道,得以宣泄表达。所以王褒《洞箫赋》云:“故知音者,乐而悲之,不知音者,怪而伟之。”音乐创作实践,欣赏中以悲为美的音乐现象,在汉末达到了高潮。魏晋人嵇康在《琴赋》序中云:“称其才干,则以危苦为上;赋其声音,则以悲哀为主;美其感化,则以垂涕为贵。”音乐以“悲”为美的欣赏观点对建安时代文学作品以“悲”为美的评价标准不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