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场景“形象”
在格里格的这两首组曲中有多个场景的描写,作者用特性的音调、特殊的音响向欣赏者展现出了一个个热烈、悲痛的场面。
第一组曲第二乐章《奥塞之死》,描写的是培尔·金特回到家中见到即将去世的母亲及母亲死后的场景。这是一首丧葬进行曲。主题曲调由简短的动机多次反复而成。其结构是三段式,包括三个八小节乐段和长、大的结尾。三个乐段可认为是同一主题在不同调性上的反复,由弦乐器加弱音器演奏。乐曲的第一段是上行的乐句,织体丰满,充满了真挚的歌唱性。第二段织体减薄,乐句开始下行,音调丧失了同民歌的联系,变成半音和自然音的下行叹息。长、大的结尾亦建立在下行叹息的音调上,整个曲调悲壮、音色暗淡、和声简单而表现气氛肃穆。这一切都深切地表现出了音乐的悲哀情绪和气氛。
第一组曲第四乐章《在山魔的宫中》,表现的是山魔舞蹈场面。乐章由单一主题的三段式构成。其风格是阴沉的舞曲。主题是非常富有特色的音调。切分音、半音爬行、调式的变换(从b小调到D大调)。低音弦乐器的拔奏与大管的断音相结合,还有大鼓的轻击声和阻塞的圆号的呼声。音响呈阶段性渐强。舞蹈场面的愈来愈热烈是由力度、速度、乐器的逐渐增加和音区的逐渐移高来达到的。其音乐形象的发展是靠力度的发展来表现的。
在格里格的这两组曲中,描写了多个音乐形象。令人不得不赞叹格里格高超的作曲技术:在描写这些形象时他采用了传统习惯的手法(如音色的特指),其中又充满了自己个性化的追求(如格里格式的和声“回音”式的手法。例如在“朝景”中,开始主题在不同的调性重复几次后,人们刚觉得音乐较多的重复会有单调之感,作曲家就忽然引入新的东西把早晨清晰、嘹亮的音响转向另外的意境。大提琴独奏从D大调转到F大调,长笛的颤音和圆号的号角声非常美妙!)。格里格极强的审美能力不得不令人佩服。作为欣赏者,在欣赏作品时必须“充分调动想象力和联想力,激发起丰富的情感,将自身与音乐融为一体,物我交融”③,从而“获得精神上的审美愉悦”。④
欣赏者脑海中音乐形象的建立必须是在其具备一定的音乐感受能力和充分发挥想象和联想之上的。因为用音乐的形式表现的形象并不是“具象”。王次炤先生认为,音乐形象是一种特殊形象,音乐中的这类内容是“非音乐性内容”即“主要指哪些音乐的音响本身不能包容的,便又能通过音乐提供给听众的内容成分,亦即接受者不是从音响中直接觉到的,而是由于音响而产生想象或联想获得的内容成分”。⑤如汉斯力克所说:“音乐的确有这样或那样的声音;它能窃窃私语,也能做出暴风雨或沙沙的声音,但只是我们自己的心情把爱憎带了进去。”⑥在欣赏格里格的二首组曲时,不但要了解一些音乐的习惯性表达方法,还需了解作者的背景及创作特点、特色并充分发挥想象,这样就能从作品中感受到更多、更深层次的美。
注释:
①王世德主编.美学词典.知识出版社,1986年9月版.
②彭志敏.音乐分析基础教程.人民音乐出版社,1997年9月版.
③④龚妮丽.音乐美学论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2002年12月版.
⑤王次炤.音乐美学载论.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3年12月版.
⑥汉斯力克.论音乐的美.人民音乐出版社,198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