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看不清?点击更换 忘记密码 注册   加入收藏  
 
 
高师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培养(1)-音乐
来源:  作者:徐傲丹  点击:次  时间:2002-05-04 00:00于哲学网发表

   4.音乐表现能力的培养
  音乐表现能力,是在对音乐内容理解的基础上,选择和运用恰当的方式创造性地表达音乐作品的能力。这也是高师学生专业学习中一个最为重要的环节。
  音乐审美活动是从符号到审美的过程,要获得最终的审美体验离不开对音乐符号的准确再现。因此,培养学生的音乐表现能力,首先要特别注重读谱的严格无误,要能将乐谱所标注的每一个记号都反映在练习中。其次,要求学生细心研究乐谱,对乐曲有一个整体概念。再次,有目的、分层次地帮助学生从纵向和横向两方面对构成作品的创作手段进行分析研究,体会作曲家意图,相对准确地再现作品的风格流派。再从技术和表现上不断去要求各个局部,让每个局部不断加深和完善。最后,要尽量启发学生寻找适当的技巧、音色或风格、内涵表达上的感觉,在作品表现的共性基础上创造性地表现出学生本人对音乐的理解,从而最终完成一首乐曲的音乐表现。
  我们常说,成功的音乐表达是非常自然地从心里流淌出来的,是歌唱的。这种“自然的歌唱”正是对作品丰厚的音乐内容的理解和纯熟的表演技术的有机结合。它既要靠感性地去打动人,也要以理性征服人。通过音响感知、情感体验和音乐表情符号的感受,不断进行体验与实践,从而获得表现音乐美的能力。
  5.音乐鉴赏能力的培养
  音乐鉴赏能力,包括对音乐美丑的分辨能力和对音乐美的不同性质、类型的音乐作品的识别能力。它是在音乐感受和音乐理解领悟的基础上产生的,是音乐审美教育的重要课题。
  音乐美是需要反复鉴赏的,因此,音乐鉴赏力的培养,关键是要培养学生倾听音乐的习惯,使整个教学活动都充满欣赏音乐,谈论音乐的氛围。通过大量的倾听,可不断扩大音乐欣赏的范围,这样,学生对音乐从“不熟悉”到多次欣赏后的熟悉,就可以改变原本的不喜欢、不接受,从而逐步提高音乐欣赏层次,增强对音乐的领悟程度和对音乐美的感受程度。正所谓:“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在欣赏前,教师可创立相关的欣赏背景,造成学生欣赏前的期待;欣赏过程中,教师要注意相关的背景知识的丰富和深入,给学生创造理解想象的空间;欣赏后,教师可引导学生进行回味、反思。通过回味强化欣赏过程中获得的美感,并深化这种美感。通过反思引发学生联想到相同的或相异的音乐作品,也可联想到同一作曲家的其他作品或同一流派其他作曲家的作品进行比较,在系统的、深刻的理解基础上重新感受作品的美,使学生对音乐内涵的意味、意境、意义均获得进一步的理解与体验,逐步提高音乐鉴赏能力。
  当然,培养学生的音乐鉴赏能力还必须提高学生的文化素质。教学中,教师要善于从音乐作品的文化背景出发对其进行阐释。也可让学生用口头和书面语言描绘作品所要表现的意境,或要求学生用小论文的形式写出,并以此纠正音乐专业学生不爱动笔、不爱动脑筋的坏习惯。另外,可广泛地开展读书活动,要求学生广泛阅读,召开读书座谈会,进行读书笔记展览。也可多举办一些专题知识讲座、音乐知识竞赛等,逐渐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
  
  三、在实践中提高音乐审美能力
  
  学习音乐,工夫在于实践。没有实践,一切都是纸上谈兵。只有通过“拳不离手,曲不离口”地不懈努力,多思、多想,才能多有收获。
  对于高师音乐专业的学生而言,音乐实践首先在于大量地演唱或演奏。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将音乐审美能力的培养贯穿于唱、奏的技法指导中,一切从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出发,教会学生科学的自我训练方法。教师所留的练习曲目,可采用精练与泛练相结合,用精练来解决学生对作品的完整表现,用泛练来积累曲目,积累对于不同类型乐曲的审美经验。正如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所指出的:“操千曲而后晓声”。其次,教师要尽量创造机会组织学生多进行一些课外的音乐实践活动,例如,经常举办各种层次、内容的音乐会。在音乐会结束后展开讨论,从不同角度对音乐会的质量进行多方面的评价,也可要求学生写出心得体会,促使学生在每次实践后都能够进行总结,使音乐审美能力不断完善和提高。另外,还可以通过联欢会、慰问演出、艺术采风等方式加强学生与外界的交流,让学生走出学校、老师、同学的狭小空间,汲取校内所不能学到的知识,拓宽思维,开阔视野,用知识、经历的不断丰富带动对音乐作品的理解,从而开拓更为广阔的音乐审美天地。
  
  结语
  
  高师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形成,是各种音乐能力与实际的技术训练相互促进的结果。在教学中,必须把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培养贯穿于整个教学环节,以审美教学带动学生的技术技能训练,在技术技能的练习中发展音乐审美能力,才能最终提高学生的审美素质。
  
  参考文献 :
  [1]邱怀生,王珣著.浅议音乐教育与审美素质培养.音乐探索,2001年第1期.
  [2]廖家骅著.音乐欣赏与创造性思维.中国音乐教育,2002年第1期.
  [3]尹正文著.新世纪的高师音乐教育.中国音乐,2000年第1期.
  [4]茅原著.未完成音乐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
  [5]修海林,罗小平著.音乐美学通论.上海音乐出版社,1999.

 



哲学网编辑部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上海市虹梅南路5800号2座416室 邮编:200241
ICP证号:晋ICP备 050068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