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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教学要更新理念(1)-音乐
来源:  作者:张杰  点击:次  时间:2002-05-03 00:00于哲学网发表

   二、老师与学生是合作关系又是矛盾对立统一的关系
  
  在教学过程中,老师与学生的相互合作是至关重要的,它能够加强师生之间感情的融合和思维的融合。那么,怎样加强师生之间相互合作关系呢?首先,老师要有好的教学态度和方法,要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他们对学习充满希望和热情。不好的教学态度,则导致学生丧失学习积极性,甚至使学生丢掉专业。其次,教师要有责任心。教师对待学生的态度是认真的还是敷衍的,教学效果是截然不同的。
  有一位老师把声乐教学看作是他的生命,教学兢兢业业,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敬业精神达到了如痴的境界,每次上课他都热情地对待学生,一点都不敷衍。学生与老师配合得很默契,对自己的学习充满自信,教学效果很好。另一位老师,每次上课则很敷衍,随便让学生练几遍声,一节课只上二十几分钟,糊弄过去,学生唱不好时向学生发脾气。学生的积极性受到打击,对老师的教学也有了抵触情绪,丝毫体现不出教师与学生合作的关系,矛盾越来越大。我国著名的声乐教育大师沈湘先生说:“师生是合作关系,学生成功了,老师就成功了;学生失败了,老师就失败了,老师是为学生服务的。”学生与老师之间要达成一种默契,达成一种共识,一旦学生产生了消极思想,那么,学生与老师之间就会产生隔阂,很难合作配合,这给声乐教学带来消极影响。因此,声乐教师要多注意教学态度和教学方法,不能只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
  声乐教学过程中充满了矛盾。例如,学生进校时水平不一,天赋和悟性也是参差不齐,有些声乐教师就把学生唱不好的原因归于学生身上。当学生不能很好理解教师的意图以致教学无法进行下去时,教师就会出现急躁心理,有的甚至对学生发火或者讽刺、挖苦,使学生对声乐学习和老师产生逆反心理。这是老师和学生都不愿看到的情况。所以,当矛盾出现时,教师要及时变换一些能使学生接受的指导方法,使教学能够取得有效进展。声乐教育家石惟正教授说:“师生关系建立后,也有一路顺风的,但更大量的是会有很多矛盾处理,以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声乐教学的个别授课形式更决定了教学要靠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才能成立,才能进展。有了矛盾不能及时调整解决,那就和婚姻一样,不是破裂就是死亡的婚姻。师生关系形式维持,但名存实亡。”
  总之,歌唱教学因学科特点与其他学科教学明显不同,而声乐教学教师要与学生心灵沟通、情感交融,把学生当成自己的合作伙伴,建立一种新型的师生关系,从实际出发,因材施教,才能为学生搭起走向成功的桥梁。
  
  参考文献 :
  
  [1]沈湘.声乐教学艺术.上海音乐出版社.1999. 4.
  [2]石惟正. 声乐教学法.百花文艺出版社.1996.1.
  [3]俞子正. 声乐教学论[M].重庆:西南师大出版社,2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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