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教学中创新精神的保持。
发展创造性思维能力,增长创造的实践能力。为学生营造一个适度宽松的学习空间,引导学生主动喜爱上音乐课,教师应探索学生积极性的调动、创造性的培养。在音乐实践过程中从基础阶段的模仿开始,不断积累创作经验,循序渐进,充分激发联想、想象的能力,努力把情感体验化为音乐体验。
第二,对基础知识积累的重视。
巴赫幼年时抄写大量的乐谱。贝多芬刻苦地学习和声进行法则、对位协作技术等作曲技法。马友友16岁时在朱莉亚音乐学院成绩名列前茅,就在他即将毕业之际,却突然要退学,进入哈佛学起人文学来。他说:“我突然感到,要拉好琴,或者说要真正地理解和表现音乐,总感觉还需要掌握些别的什么。我已在罗斯先生那里获得系统的演奏训练,与其为一张文凭再在那里呆两年,还不如去学点别的。”在哈佛四年一边拉琴,一边上课的学习中,马友友获得了他终生受益的营养:丰富的知识,开阔的眼界,理解了体会音乐内涵的重要性。重视音乐知识、文化知识的积累,以及音乐知识技能的教学,在音乐教学实践活动中培养音乐创造力。那么,知识基点的提高,创造力水平也会相应提高。
第三,时刻保持对学生的鼓励和自由发展的空间。
众所周知,在教育工作中“褒奖”与“批评”相比,有时候会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教师的一句赞美,对学生是一种莫大的鼓励,能极大地激发潜能,为创造性行为提供自由的、宽松的发展空间。
创造力是一种复杂的现象,无疑,音乐教育中教师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以音乐发散性思维能力的培养为突破点,必然为音乐教学工作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为音乐教学插上一对腾飞的翅膀。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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