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风格是古筝演奏的个性表现
风格包括乐曲风格和演奏风格。本文探讨的是后者,是演奏者个人的演奏技法特征,是演奏者个人的独特创造性。演奏风格与技法、乐感同等重要。一个演奏者仅有技法和乐感,最多只能称为实力派“乐手”,但若同时具有独特的演奏风格,那才真正称得上“家”。
演奏风格是演奏者与众不同的个性差异,在表现筝曲中是非常重要的。自秦、汉以来,古筝从我国西北地区逐渐流传到全国各地,并与当地戏曲、说唱和民间音乐相融汇,形成各种各样具有浓郁地方风格的演奏流派。如山东筝刚健朴实,潮州筝旖旎妩媚,河南筝高亢粗犷,浙江筝活泼明快,陕西筝幽怨细腻,客家筝古朴优美,它们之所以各具特色,既与乐曲的地方风格有关,也与不同的演奏技法处理有关。“构成演奏者个人风格特点的因素除了每个人的文化修养、审美情趣更各有差异,在古筝演奏技法上则主要是个人对‘以韵补声’动态变化的独到运用而显示出来的。”③古筝演奏非常注重“以韵补声”。许多演奏者由于各地的风土人情、审美情趣、欣赏习惯不同,即使演奏同一曲目的筝曲,在左手的按、颤、揉、推等相同技法处理上会出现力度、幅度、时值等一些细微的差异,在音色上乃至旋律上产生微妙的变化,形成不同的风格色彩。如山东筝大师赵玉斋的演奏风格粗犷泼辣、古朴淳厚,经常在下滑音后施以重颤音奏法,且八度奏法频繁使用,力度饱满,声音纯厚,别具一格;客家筝大师罗九香的演奏风格飘逸细腻、韵味隽永,他那一按即颤的按颤功夫,变幻莫测的滑音技巧,堪称一绝。对于古筝演奏来说,要求弹奏者把对筝曲内涵的深刻把握、对筝谱的剖析研究,加之不同速度的节奏与巧妙的弹奏技法结合起来,使演奏段落分明、节奏明确、音乐平衡,在细节处理上有独到之处,形成个人独特的风格。
演奏风格是个人表演艺术成熟的标志。器乐演奏本身就是一个再创作的过程,并非准确无误地表现技巧,而是演奏者高度个性化的自我表现。独具特色的演奏技巧,富于个性的表现手法,是演奏者走向成熟的标志。当然,个人演奏风格的形成需要一个过程。演奏者只有对筝曲的作品内容、时代风格、曲式结构、演奏方法等进行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获得理性判断后,才能在弹奏中发挥创造性,逐步形成自己的个性特点。天才的模仿者或许可以做到惟妙惟肖的程度,但永远也没有自己创造的东西,充其量只能继承流派却无法创造流派。有志于古筝演奏的有心人,只要自己勤奋努力,不断提高演奏技法和乐感,发扬创新精神,自然会不断开拓新路,形成独树一帜的演奏风格并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四、技法、乐感、风格三者是有机结合的统一体
在古筝两千多年的发展过程中,诞生了一大批传世筝曲和享有盛誉的演奏家,极大地丰富了古筝艺术,使古筝这件古老的乐器留世传承并在当今呈现出欣欣繁荣之景。许多演奏家技法之高超令人钦佩,乐感之深厚令人动情,风格之独特令人惊叹,使我们看到在古筝演奏中,技法、乐感、风格三个要素是必须具备的,但又不是孤立割裂的,而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缺一不可的关系,是同时出现的有机结合的统一体。一个演奏者纵然具备良好的音乐感受力、理解力和表现欲,若技法低下,想完美地表现筝曲就成为一句空话;纵然具有出类拔萃的技法,若缺乏深厚的乐感,则难以表现筝曲之魂;纵然具有高超的技法和深厚的乐感,若没有独特的个人风格,那给人的感觉只不过是多了一个平凡之“匠”而非出色之“家”。技法是乐感表现和风格形成的基础,乐感是筝曲能否产生强烈艺术感染力的灵魂,风格是个人演奏与众不同的个性特征。一个成熟的演奏者,应当全面掌握丰富多样的演奏技法,深刻感悟筝曲的意境和内涵,注重在演奏中融入鲜明的个性特征,使完美的演奏技巧和可以令听众理解的音乐表现力以及自己演奏的个性特征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掌握和运用好技法、乐感、风格三个要素,应当是每一位古筝演奏者毕生追求的目标。
注释:
①齐易、张文川《音乐艺术教育》,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50页
②王朝刚《器乐表演技能教学新论》,上海音乐出版社,第80页
③赵毅《试论古筝“以韵补声”之动态变化》,《秦筝》1992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