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儒家的运动是第二波;新道教更迟,是第三波。这是唐宋以来中国伦理发展的整个趋势。“这一长期发展最后汇归于明代的‘三教合一’”。然而儒家于中国将来的命运究竟是怎样的呢?中国有没有儒家复兴的希望?中国以至东亚是不是如同杜维明所说的有一个“儒学第三期发展”的前景?对于以上的问题,余英时透出些须的疑惑,为儒家于今后的困境为难。
关于儒学再兴,余英时觉得有一个问题需要解决,即是致力发挥其固有的“践履”精神与”人伦日用”性格,还是象现在这样仅将其局限于一种“论说”。如属前者,儒学便以“游魂”为其现代命运。后者,“则怎样在儒家价值和现代社会结构之间重新建立制度性的联系”,又是一个不易解决的难题。
问题在于儒学的存在与其所依附的制度有着重要的联系。儒学与制度的关系既然已经被割断,儒学存在的前提也就没有了。不同的是,基督教曾经与世俗制度结合在一起。宗教改革与启蒙运动之后,宗教与世俗制度是分离了,但它是有教会组织的宗教,最后还可以寄托在教会制度之中。
余英时认为,中国在传统时代到处有讲学的地方,书院、私塾与明伦堂,通过乡约、小学、劝农、义庄、族规作多方面的努力,尽量将儒家伦理推广到社会去。譬如明末清初朱伯庐根据儒家伦理所写的《治家格言》,就是因为有了上述条件才在社会中获得广泛流传。现在儒学已经没有这样的条件。儒学只在大学里才具一席之地,只能依附在大学制度之中,此外只有一些零星的儒学社群,但也往往依附在大学体制之中。余英时发问:“那么是不是儒学的前途即寄托在大学讲堂和少数学人的讲论之间?这样的儒学其可能的最高成就是什么?”是的,我们同意余英时的说法。一个有价值的学说,必须在“人伦日用”中发挥作用,而不能仅是学术研究的对象。
假如中国无论从家庭到社会“儒家教育都没有寄身之处”,而只是驻留在大学的讲堂之上,那么任其一部分知识分子论说现代儒家思想如何高妙,“又怎样能够传播到一般人的身上呢?”,80年代新加坡“‘儒家伦理计划’的失败便是一个前车之鉴。”从余英时研究的成果中我们依稀间看到了中国文化传统(儒、释、道)中现代精神的微弱闪光,虽其“微弱”,毕竟“闪光”,由此增添从事中国文化建设的信心。余英时的研究又告诉我们,儒家文化在今天的更新所遇到的困难将会很大。中国人的“精神贫困”,不亚于物质的贫困,中国人在精神建设上所花的力气,将不会少于物质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