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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刀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7-06-12 00:00于哲学网发表

 

 



    世人认为文人总是多少有些酸腐之气,然而文人一旦挟剑而歌,则马上浪漫轻灵起来,而刀不同,从人降生到这个世界,用它割断脐带开始,仿佛是与生俱来,扑面而来就是一股茁壮的民间气息。所以有人称剑是高雅潇洒的贵族,刀是朴素无华的平民。

     

    试想诗人李白,如果不是仗剑出游,而是携一柄长刀或者短刀出门,是不是有些不伦不类,略显滑稽?施耐庵笔下的宋江,担任小吏时怒杀阎婆惜用的是压衣刀,后来做了梁山泊寨主之后,舞的则是锟吾剑;而对于出身寒门的武松,上鸳鸯楼酒楼去杀西门庆的时候,施耐庵让他手上提的是明晃晃的戒刀,而绝不是轻飘飘的剑。

     

    再拿武侠小说大家来说,梁羽生、金庸在诸多兵器中偏爱剑,因为两人出身于世代书香门第,自小受到良好的传统文化教育。古龙好刀,他笔下的李寻欢最接近他自己,出手一招,例不虚发的是刀,古龙说:“人类的生活里,不能没有刀,就好像人类的生活里,不能没有米和水一样。”只因他出身于平民家庭,少年时代父母离异,是靠朋友接济和半工半读完成的学业。

     

    爱刀之人多坦荡,有时候坦荡得有些可爱,有一首北朝民谣云:“新买五尺刀,悬着中梁柱,一日三摩娑,剧于十五女。”这首民谣最初不知是经过哪位文人的记载与整理才得以留传,每每读之,忍俊不禁,将寒光烁烁的“五尺刀”与叶嫩花初的“十五女”作比,直率与质朴之极。

     

    爱刀之人多豪侠。

     

    唐代诗人刘叉,其名中的一个“叉”,好像是两把刀交相砍来。《唐才子传》记载刘叉少时重义行侠,曾经因为酒醉杀人逃命,后来改志学诗。他曾经投到大文豪韩愈门下,以他的粗放性格,大概是和身边那些自命儒雅的文人很难相处,呆了一段时间就打算离开。离开的时候,拿走了韩愈几斤黄金,还振振有词:“此谀墓中人得耳,不若与刘君为寿。”因为韩愈为豪门望族写墓志铭收费很高。刘叉认为这些钱反正是吹捧死人得来的,不如让自己拿去当生活费算了。就这样,他“宰”了韩愈一刀没商量,也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劫富济贫”吧。

     

    刘叉写过一首很著名的诗:“日出扶桑一丈高,人间万事细如毛。野夫怒见不平处,磨损胸中万古刀。”和他年少时拔有形之刀除不平之事相对,真正踏入社会之后,才发觉个人力量薄弱有限,路见不公,只能把一腔义愤堆积心中,“磨损胸中万古刀”,以求发泄。每每读到此诗,不禁悠悠断肠扼腕长叹,人活世上真是身不由己,见到逞恶之人,不是什么时候都可以像李逵 “把鸟头伸出来,吃俺一板斧”,这样痛快淋漓地喊一嗓子的。

     

    由刘叉来看,曾经拿刀的手写出的诗文总是不同的。

     

    是否拥有宝刀与名马向来是古代世俗品鉴一个男人是否“英雄”的标志,所以想当男儿的鉴湖女侠秋瑾,“不惜千金买宝刀,貂裘换酒也堪豪”, 事实上,也只有宝刀才配得上这样的奇女子,不知今天绍兴的纪念馆里那口宝刀还在不在?

     

    女人拿上宝刀,想必英姿飒爽,而女人一旦拿上菜刀,则有些穷途末路的味道。

     

    胡适爱上妻子江冬秀的伴娘曹诚英之后,想和江冬秀离婚,江冬秀从厨房中拿了把菜刀,说:“离婚可以,我先把两个孩子杀掉。我同你生的孩子不要了。”胡适被吓得面无人色,从此再也不敢提离婚的事。这正合了梁实秋的话,梁实秋在抗日战争高潮中大写悠闲文字而被左翼作家批评,他辩解说:“人在情急时固然可以抄起菜刀杀人,但杀人毕竟不是菜刀的使命。”

     

    人类对刀的认识永远没有止境,当代诗人张新泉在一首诗中说:人类对好刀的认识/还很肤浅/好刀面对我们/总是不发一言。

     

    大雪满弓刀的冷兵器时代已经过去,然而如果拥有一柄寒光如雪的宝刀,不为快意解决恩仇,只是在寂静的夜晚,刀无言,人也无言,相对看一看,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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