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撩开黑水城神秘的历史面纱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8-03-31 00:00于哲学网发表

 

一的卷轴装或单页文书,为西夏所得后,裁切成一般大小,并于纸背刻印西夏文蝴蝶装《文海宝韵》。入藏俄罗斯后,按《文海宝韵》的页码顺序装订成册,偶有错简。就文书类型而言,这批文书以牒文、劄子为主兼有一些呈状、申状;就档案类型而言,一类是北宋末年范致虚组织陕西六路军马进行勤王的“御前会合军马入援所”文书;一类是北宋末年为防止西夏入侵而设立的“统制司”文书;一类是南宋初年王庶在西北地区组织抗金的“鄜延路经略安抚使司”文书;一类是两宋之际仓司诉讼文书。同时还有一部分文书涉及到北宋末年士兵升迁和南宋初年军装请领、扭折等情况。这批珍贵的宋代军事档案的公布,迅速在学术界引起轰动,为研究两宋之际西北地区政治、经济、军事形势提供了一把神奇的钥匙。

  “宋西北边境军政文书”作为宋代鄜延路地区军政活动的原始记录和档案,是如何落入西夏人手中,如何被二次利用来印刷西夏文的《文海宝韵》,又如何流落到远在千里之外的黑水城,这也许如同敦煌莫高窟藏经洞的封闭原因一样,永远是一个无法确知的历史之谜。当然,这并没有妨碍学者们试图解开这一谜底的艰辛探索。孟列夫的汉文版《黑城出土汉文遗书叙录·导言》曾这样推测“宋西北边境军政文书”的来由:“最大的可能是在遭到西夏军队袭击时被抢走的”,推测西夏军队的抢掠是《宋西北边境军政文书》流入西夏的原因。但是就目前掌握的材料看,自南宋建立以后,并没有西夏军队直接入侵鄜延路的文献记载。白滨在《〈俄藏黑水城文献〉中的宋代文献》一文曾经探讨过这批文书的产生时代与历史背景,指出文书年代起自宋徽宗政和八年,即重和元年(1118年),止于宋高宗建炎五年(1131年),另外从俄藏黑水城文献中的西夏文刻本蝴蝶装《维摩诘所说经》封套裱纸中析出了《阜昌三年秦凤路第七将请发遣状》(HB.NO.709)和《阜昌三年本路第七将呈状》(HB.NO.2559)两种文书(阜昌为金朝册立刘豫“大刘皇帝”年号,阜昌三年即公元1132年),由此推知这批文书落入西夏之手是在1132年之后。至于这批文书落入西夏之手的原因,他认为应从这个时期宋与西夏和金的军事关系着手分析。1131年金集结重兵,攻打陕西,南宋“丧师三十万,失地六十州”(《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一九),“陕西尽入于金”,然而金兵占领陕西以后并未对西夏履行当初承诺割陕西北部地给西夏的诺言,而是依旧把麟、府、鄜、延诸州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而且把“既弱西夏”作为攻取南宋战略方针的组成部分。这个时期西夏曾出兵助金攻宋,并从金兵占领地掠夺战利品。他认为西夏实际上是“盖畏其威,亦欲从而掳掠也”(《中兴小记》),“只要有隙可乘,便不放过对金占领地的攻占,这大约是这批文书所获之由来”。换言之,白先生认为西夏是从“金占领地”掠取到这批文书的。

  也有学者认为,北宋与西夏在政权交往上是不平等的。宋仁宗庆历四年(1044年)十二月,由于当时宋与西夏都被长期战争拖得精疲力竭,双方议和停战。北宋承认了西夏政权的独立地位,并册命元昊为夏国主;同时,元昊也被迫同意接受“永为宋藩辅”的屈辱条件。正因为如此,元昊不愿北宋使者到其都城兴庆府(治今宁夏银川),以免自己在外交礼仪上陷入“拜诏书”之类的尴尬境地,只让北宋使者住在宥州(旧治在保安军西北100余公里)。宥州是西夏十二监军司之一嘉宁军司的治所,李元昊时,统领有五万精兵,主要与北宋的鄜延、麟府路相对抗。对此,北宋也针锋相对,指定保安军(在城或顺宁寨)接待西夏使者。这样一来,宋、夏之间的交聘、移牒就形成了固定的“保安军——宥州”模式,即双方公文及双边交涉只能限定在“保安军——宥州”进行,而不能直达“保安军——宥州”以外的任何机构和地点。这样,有学者推断这批宋代文献可能是通过和平途径进入西夏地区的。但这种论断似乎忽视了宋夏交往中一般文书和特殊文书的区别。宋夏交聘、移牒的“保安军——宥州”模式似乎更适应于一般文书的往来,而“军政”文书中多件文书涉及到士兵调遣、军装发放、军员处置等重大军事机密,宋朝不可能外泄给西夏。由此可见,白滨先生的“战利品”说,或许更接近历史事实。

  那么,这批宋代文献又是如何流落到黑水城的呢?目前学术界一般根据黑水城出土文献的数量、品种等来判断,黑水城不仅是西夏西北边防军事重镇,也是这一地区各族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中心。如果沿着这一思路推导,则这批重要的宋代文献是被西夏运到黑水城地区以后,在黑水城被印成《文海宝韵》,而后被藏入“伟大的塔”的。而白滨先生则认为:黑水城文献中除属于元代亦集乃路总管府或寺庙收藏的元代图籍档案外,其他文献基本上是元灭西夏战争中从西夏腹地、河西走廊等地区收集的西夏王朝公私藏书、档案文书,之后辗转运送到元朝后方亦集乃路总管府或当地寺庙中保管的。在明初的战乱中,这些材料又被北元或当地寺庙分别收藏在佛塔和寺庙中,直到20世纪初,始被俄国探险家科兹洛夫发现。

   (作者单位: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一个士兵与一代权臣

                                                 孙继民

                                     
                                      赵德诚拟补承节郎文书

  公元1118年3月,陕北黄土高原春寒料峭,但戍守在鄜延路经略安抚使司延安府、鄜州、保安军一带的数万宋军将士却兴高采烈,因为他们又熬过了一个寒风刺骨千里冰封的严冬,迎来了草木泛青渐有暖意的初春。在这样的氛围中,最兴奋的士兵莫过于保安军下辖的德靖寨普通士兵赵德诚了,身居中级军官之位的父亲已为他晋升军阶正式提出了请求。赵德诚没有料到的是,有关他晋升军阶的一件文书将这位普通士兵与宋徽宗时期的当朝权臣们联系了起来,尤其令他始料不及的是这件文书在尘封近千年之后展现于现代学者面前,成为研究宋代荫补制度的珍贵材料。

  这件文书就是《宋西北边境军政文书》第49页宋徽宗政和八年(1118年)有关赵德诚拟补承节郎文书(见图)。以下是文书部分内容的节录:

  [太]师鲁国公臣京 不书
  [起]复太宰臣居中
  少宰臣深
  [起]复左丞臣黼
  [右]丞阙
  [尚]书臣光疑等言,谨拟。
   右谨以申闻,谨奏。

                 政和八年二月日员外郎张动上

  [给]事中臣王靓 读
  [门]下侍郎臣薛昂 省
  [起]复少保太[宰兼门下侍郎臣]居中[审]

  赵德诚文书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员外郎张动的奏状,第二部分是门下省官员对奏状的审核。第一部分第1行有“尚书吏部”等字样,表明文书的行文部门是尚书省吏部。第2—4行为武功大夫赵进忠的乞请辞,要求为儿子赵德诚授官使臣。第5行是尚书省吏部对赵进忠请求荫子的处理意见,拟补赵德诚为承节郎。第6—14行分别是“总治三省”官员的列名和尚书省官员签署、拟处、上奏人的署名及上奏辞,其中的“[太]师鲁国公臣京”就是宋徽宗时期的权臣蔡京,“[起]复太宰臣居中”就是太宰(由尚书左仆射改称)郑居中,“少宰臣深”就是少宰(由尚书右仆射改称)余深,“[起]复左丞臣黼”就是尚书左丞王黼,“[尚]书臣光疑”就是尚书省的吏部尚书许光疑,“员外郎张动”则是吏部尚书许光疑的属官。以上数人都是宋徽宗时期的权臣、重臣和高官,赵德诚拟补承节郎的文书就是通过他们之手而层层签署的。

  这件文书展示了当时荫补官员奏状的文书格式和基本结构,共由七层构成:第一层是首行的抬头“尚书吏部”,表明文书的撰拟、行文部门是尚书省吏部。第二层是荫补官员的申请辞,包括荫补官员的官阶、姓名,荫补理由(冬祀大礼之类)和求荫官员(使臣之类)、被荫补人名及与求荫者关系、本贯、年龄等。第三层是拟补意见。第四层是“总治三省”官员的列名和尚书省长贰及左右丞的署名。第五层是吏部尚书署名并注明“谨拟”。第六层是上奏辞,即“右谨以申闻谨奏”之类。第七层是奏状的落款,包括年月日及上奏人的官职、姓名。透过这些奏状格式和构成,我们可以看到荫补官员鲜活生动的运作过程:在当事人申请的基础上由吏部尚书提出拟官意见,然后是尚书省长贰及左右丞的依次署名,最后由吏部的一位员外郎奏上。由此可见,承节郎的拟补过程需要经过吏部尚书拟官、尚书省长贰署名和员外郎上奏三个基本环节。赵德诚所求不过是一位承节郎,仅为从九品,是政和六年(1116年)所定武阶官的第51阶(共52阶),这样一位低微武官尚且需要经历如此复杂的拟、署、奏程序,其他武官的拟补过程自不会更简于此,可以说,文书至少反映了宋代荫补官员的一般拟官过程,具有普遍性的意义。

  文书第二部分反映了门下省有关拟补承节郎的审批程序,证实了史籍所载门下省对尚书省报送公文的审批程序确实存在并被严格执行。从文书看,拟补状交付门下省之后,经历了“给事中臣王靓读”和“门下侍郎臣薛昂省”及“起复少保太宰兼门下侍郎臣居中审”三个环节。这里的给事中、门下侍郎、太宰兼门下侍郎均为门下省官员。门下省的职掌之一就是对尚

  书省报送的文书进行审核,经过“给事中读,侍郎省,侍中审”三个环节之后才能转入实施阶段。门下省长官是侍中,副贰是侍郎,给事中是他们的属官。可见审批的程序是由低到高,依次经过给事中、侍郎、侍中三个环节。将文书所见门下省审批程序与《宋史·职官志》所述门下省审批程序比较,可见第一个环节“给事中臣王靓读”,第二个环节“门下侍郎臣薛昂省”,与《职官志》所言官名、签署顺序完全一致,只有第三个环节“起复少保太宰兼门下侍郎臣居中审”与“侍中审”稍有差异,文书所出现的官职是少保太宰兼门下侍郎,《宋史·职官志》所述官职是门下侍中。但实际上二者并不矛盾。门下省长官本是门下侍中,中书省长官本是中书令,但元丰改制以后,门下省不置侍中,中书省不置令,而以尚书省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代行侍中、中书令之职。政和年间,左仆射改为太宰,右仆射改为少宰,可见太宰兼门下侍郎实即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因此,文书第17行的“起复少保太宰兼门下侍郎臣居中审”实即代行门下侍中之职。“给事中臣王靓读”、“门下侍郎臣薛昂省”、“起复少保太宰兼门下侍郎臣居中审”,三人在文书中的排列顺序及其职掌与《宋史·职官志》所谓“给事中读,侍郎省,侍中审”完全吻合。文书反映出的门下省审批程序与制度规定恰好符合,这说明制度规定的门下省公文处理流程在实践中得到了严格执行。

  文书还反映了宋徽宗时期、确切地说是政和年间公文运转流程的特点,即权臣蔡京“总治三省”,凌驾于中书省、尚书省和门下省之上,作为“公相”而列名于尚书省和门下省之前。文书6行是“太师鲁国公臣京不书”。“不书”应是不署名之意,蔡京不署名可能是因为拟补承节郎过于琐细,但却仍然列名并居于尚书省和门下省之前则表明他拥有宰制两省的地位和权力。蔡京在宋徽宗时期曾长期秉政,大观元年拜太师,后虽一度贬为太子少保,出居杭州,但政和二年(1112年)被召还京师再次辅政,并徙封鲁国公,“即又更定官员,以仆射为太、少宰,自称公相,总治三省”(《宋史》卷四七二《奸臣·蔡京传》)。据《宋史》卷二一《徽宗纪三》政和六年(1116年)四月,“诏蔡京三日一朝,正公相位,总治三省事”,可以推知蔡京“总治三省”作为“公相”的时间是在政和六年(1116年)四月,“时人称蔡京为公相”(《宋史》卷四六八《童贯传》)。在文书中,蔡京就是以“三省”的“公相”身份列名其中的,他在文书中列于尚书省长官郑居中之前,不仅仅表示他位在尚书省长官之上,同时表明他也位在门下省长官之上。文书中体现出的蔡京作为尚书省和门下省的“公相”,正是宋徽宗政和后期官制的重要特点。

  “宋西北边境军政文书”绝大多数是北宋末南宋初鄜延路经略安抚使司及下属延安府、鄜州、保安军、金汤城、第七将等单位及个人的文书,只有此件赵德诚拟补承节郎的文书属于宋廷中央机构形成的文书,尽管它只是抄件,但保存了原件的内容和形式,是直接反映宋朝荫补官员公文运转流程的第一手资料,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

    (作者单位:河北省社会科学院)

                                     宋勤王军的统帅部

                                                张春兰

  宋徽宗宣和七年(1125年)十月,金太宗下诏伐宋。金军兵分两路,势如破竹,在短短的两个月内,便将宋军的河东、河北防御体系打得七零八落、土崩瓦解,兵锋直指都城汴京。宋徽宗惊慌失措,急忙禅位于太子赵恒,是为钦宗。次年正月,宋钦宗

即位仅15天,金军就包围了汴京城。宋钦宗在各地陆续赶来“勤王”援军已达二十多万人的情况下,竟然签订城下之盟,以奉送大量金银布帛,割让太原、中山、河间三镇等屈辱条件,换得了一时的苟安。第二年,亦即靖康元年(1126年)八月,金军再次兵分两路,沿着上次的进军路线直捣汴京。十一月,两路金军在汴京城下会师,再次包围汴京。金军此次的攻击比上次更为猛烈,而防守汴京的宋军人数则比上次大为减少。原因在于自从上次金军北撤后,宋王朝以粮饷不足为由,遣返了各地救援汴京的勤王兵,又大肆打击主战派官员。北宋统治者以为金军在短期内不会再次南侵,直到大敌压城,才急忙调遣以陕西战场的宋军为主体的“西军”入援。但是,还未等到“西军”援兵赶到,汴京就已被金兵攻破,宋徽宗、宋钦宗以及大批后妃宗室人员成了金兵俘虏,北宋王朝灭亡。

  在应对金军的两次大规模进攻中,宋朝的勤王兵都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在金军第一次大规模进攻时,由于勤王军的及时赶到和开封城内守军的拼死抵抗,才迫使金军最后解围而去;而在金军第二次大规模进攻时,由于开封城内兵力空虚,更由于勤王军未能及时赶到,才导致都城陷落,北宋灭亡。史籍中虽然涉及勤王军的资料很多,但涉及勤王军的编制组成、组织结构等具体内容的史料却非常有限。例如宋军勤王兵在金兵第二次进攻时的统御机构,目前只有宋人周必大《文忠集》卷二十九《孙昭远行状》中提到靖康元年十一月“制置使钱盖遣统制官杜常、夏俶将士数万,至京西而溃,永兴路安抚使范致虚自称御前会合军马勤王入援所,号召诸路之师”。这里提到的“御前会合军马勤王入援所”显然是宋勤王军的统帅部,但是这一统御机构既不见于《三朝北盟会编》、《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宋会要辑稿》、《靖康要录》、《宋史》等重要史著,也不见于除《文忠集》之外的其他文集,周必大《文忠集》所记是否可靠?所述机构名称是否准确?这一机构何时成立?存续了多长时间?这些都是困扰宋史学者的重要问题。

  现在,上述疑问随着俄藏黑水城文献的公布而涣然冰释。在《宋西北边境军政文书》之中就有几件涉及当时勤王军统帅部的文书,这就是其中的第18页、第28页、第96页和第98页文书。这四页文书分别是《北宋靖康二年鄜延路经略安抚使司付第七将札》、《北宋靖康二年鄜延路经略安抚使司牒》、《北宋靖康二年保安军付第七将牒》和《南宋建炎元年宋军某部牒》。《北宋靖康二年鄜延路经略安抚使司付第七将札》提到“别案关准御前会合军马入援所牒:今来措近溃散人已特与免罪,许令经所属出首,即团结管押赴军前使唤”,具体时间是靖康二年(1127年)四月初四日;《北宋靖康二年鄜延路经略安抚使司牒》则是为施行赦书而“申御前会合军马入援所照会”;《北宋靖康二年保安军付第七将牒》则是要求“准御前会合军马入援所牒”,将“逃走义兵、弓手,请立便指挥所属,将逐人父母妻男拁禁监捉。许诸色人告捉赴官,依法施行讫”,具体时间是靖康二年(1127年)四月二十七日;《南京建炎元年宋军某部牒》则是要求“请详前御前会合军马入援所及赦书内指挥事理,照会施行讫”,具体时间是建炎元年(1127年)五月二十三日。从以上四件书文可见,它们都提到了同一个机构“御前会合军马入援所”,这与周必大《文忠集·孙昭远行状》所说的“御前会合军马勤王入援所”相比,只有“勤王”两字的差异,其余全相同。《孙昭远行状》系周必大的事后追记,而《宋西北边境军政文书》第18页、第28页、第96页和98页四件文书均是宋鄜延路经略安抚使司和保安军当时行用的公文(鄜延路经略安抚使司是北宋王朝在西北地区设置的六个军区之一,治在今陕西延安。保安军是其所辖州军之一,治所在今陕西志丹县),且四件文书记载的名称完全一致,其可靠性应无疑问,由此可知宋勤王军统帅部的准确称谓应该是“御前会合军马入援所”,文书既证实了周必大所记名称基本属实,也纠正了其中衍出“勤王”二字的部分错误。

  至于御前会合军马入援所的存续时间,除周必大《文忠集·孙昭远行状》指出其设立时间是靖康元年“时闫十一月也”之外,其他史籍绝无只字提及。对于此问题,又是黑水城文书给我们提供了线索。《北宋靖康二年保安军付第七将牒》的行文时间是靖康二年四月二十七日;《南京建炎元年宋军某部牒》的行文时间是建炎元年(1127年)五月二十三日,这说明至迟至建炎元年五月二十三日,御前会合军马入援所仍然存在。而且,我们根据这一统兵机构负责人范致虚官职的变化可以进一步推出它的终结时间。范致虚是凭借陕西五路宣抚使的身份督率勤王兵入援的,虽然这一职务何时解除,史籍并无记载,但从这一时期他本人其他职务的变迁仍然可以推知御前会合军马入援所存续时间的下限。《宋史·范致虚传》称传主兵败之后,“高宗即位,言者论其逗挠不进,徙知邓州。寻加观文殿学士,复加京兆府;致虚力辞,而荐席益、李弥大、唐重自代。诏以重守京兆,致虚复知邓州。”据此,范致虚兵败之后曾遭大臣弹劾,并徙官知邓州。对于范致虚徙官邓州的具体时间,《宋史》卷二四《高宗纪一》建炎元年七月条有明确记载,称:“丙午,诏定议巡幸南阳。以观文殿学士范致虚知邓州,修城池,缮宫室,输钱谷以实之。”可以推知,建炎元年(1127年)七月丙午既是范致虚军职被解除的时间,也应该是“御前会合军马入援所”存续时间的下限。由此可见,自靖康元年(1126年)闫十一月丙辰之后至建炎元年(1127年)七月丙午,作为范致虚统率陕西宋军的临时机构的御前会合军马入援所,前后存在的时间共七个多月。

  总而言之,“御前会合军马入援所”是两宋之际宋金战争正酣、金军第二次围攻北宋都城汴京的历史背景下,陕西五路宣抚使范致虚会合诸路入援军队,为便于统一指挥而自行设立的临时性指挥机构;它存在的大致时间自靖康元年(1126年)闫十一月丙辰之后至建炎元年(1127年)七月丙午,共七个多月。有关范致虚设置御前会合军马入援所的情况,史籍记载极其缺乏,俄藏黑水城宋代文书不仅证实了这一统兵机构确实存在过,而且还提供了有关此机构运转的不少细节。由此可见,俄藏黑水城所出宋代文书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是反映两宋之际陕西宋军和陕西战场历史活动不可多得的第一手资料。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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