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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龙”无须改洋名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7-12-03 00:00于哲学网发表

 

 



      近日有人提议,要为“龙”改洋名――把中国龙译成“loong”而不是直接借用英文中的“dragon”。其主要理由是,中国龙是正义和吉祥的象征,而“dragon”在西方神话和传说中是恶魔的化身,将二者等而视之,会产生文化误读,损害中国龙的形象。

      中外文化之差异,并非始自今日。相反,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下,这种差异可能造成的误读正变得越来越少。笔者在国外工作多年,知道绝大多数外国人并没有因为中国龙被译为“dragon”而将中国龙与西方龙混为一谈。

      首先,中国是传说中“龙”的故乡,中国人是“龙”的传人,中国人的形象是和善、勤奋、聪明的正面形象,以此类推,中国龙的形象也应是正面的。大量的事实已经证明或正在证明这一点。

      其次,数以千万计的海外华侨华人以自己是“龙”的传人而感到自豪,每逢中国传统节日或是举行大型庆祝活动,如春节、端午节和中国的国庆节等,他们都要在当地举行舞龙和赛龙舟等活动,这些活动在当地影响很大,已成为传统节目,外国人以能够亲眼目睹或参与这些活动为乐为荣,中国龙在他们心目中早已树立起良好形象。

      再次,在与外国人接触中,笔者注意到他们说中国龙时,一般都在“dragon”前加上定语“Chinese”,就像他们在说到“功夫”时加上“Chinese”一样。在英语中,“Chinese dragon”(中国龙)与“Chinese gongfu”(中国功夫)都已成为固定词组。

      早在几千年前,我们的祖先就开始了“名”与“实”的研究,创立了名实学。任何文化现象都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以为用更名的办法就能消除文化误读,一了百了,是非常幼稚的。

      古人云:“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语言是交流的工具。既然中国龙的英文译名已经“约定俗成”,并未出现“异于约”的文化误读现象,为之更名,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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