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一年的努力,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经国务院批准终于在今年3月公之于世。我个人理解,编制《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是对现存古籍实施分类保护必要的前期工作,而不是最终结果和目的。“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其拓展的所有工作面——诸如制定古籍定级标准、古籍破损定极标准、古籍库房基本要求、古籍修复标准、古籍普查登记要求;修复人员培训、鉴定人员培训;建立古籍保护试验室;在全国范围实施古籍普查;编制《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等——都是围绕“保护”这个核心目的而展开的。离开了“保护”这个宗旨,侈谈什么其他,至少是为时过早。 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编制,有着严格的甄选原则、范围和标准。 第一、《名录》的甄选评审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经过阶段性普查,各地所报古籍只要是真而不是假并属于珍贵的范畴,不论其收藏单位属于哪个系统,哪个类型,遴选时不论其单位大小高低远近,只要藏品珍贵,一律同等看待,坚持公平原则。 第二、《名录》编制必须要考虑的范围。 我国幅员辽阔,历史悠久,文化多元,不同地域都曾孕育出灿烂的文化,产生过丰富的典籍,流传着各种不同的写本、印本、抄本。这是甄选《名录》时我们必须要考虑的地域范围。 中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蕴含着各个民族创造的文明。很多少数民族很早就有自己的文字,并用这些文字创造出独具特色的典籍。如焉耆—龟兹文、于阗文、藏文、回鹘文、西夏文、白文、蒙古文、察合台文、彝文、满文、东巴文、傣文、水文、古壮文等。这些文字有的至今还在使用,有的虽已成了过往,但彼时以某些文字编纂、传写甚至版印成的书籍,迄今仍有些留存于世。这是甄选《名录》时我们必须要考虑的民族范围。 中国早在殷商时期大概已经有了典籍。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人们曾书之竹帛、镂之金石、琢之盘盂;其后发明的造纸术,使书籍有了新的书写材质;初唐发明的雕版印刷术、北宋发明的活字印刷术、14世纪前半叶发明的套版印刷术,使书籍生产方式不断有新的突破,出版水平不断提高。而伴随书籍生产材料和生产方法的改变,中国书籍的装帧也出现了简策、卷轴、梵夹、旋风、经折、蝴蝶、包背、线装等形式。所有这些有关书籍发展演变的历史背景,甄选《名录》时是我们必须要考虑的时代范围。 第三、《名录》遴选的“珍贵”标准。 《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性质是“国家”,本质是“珍贵”。为了便于操作,我们提出了“时代早,流传少,价值高”等三项“珍贵”的衡量标准。 在多数人的意识里,凡名胜古迹、文化遗产、鼎彝器物、版本书籍、书法字画等,其产生的时代愈早就愈受人们珍重,原因很简单,通常情况下,时代越久远,传世越珍罕,历史文物价值当然也就越高,所以甄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时首先要着眼的也是古籍版本产生的时代。但时代“早”与“晚”只是个相对的概念,不同时代的人恐怕会有不同的感受和理解。我们主张既要回望历史,把握时代早晚的尺度;也要展望未来,预留后人品评历史时代的空间。 在多数人的意识里,“物以稀为贵”,也可以作为《名录》甄选的标准之一加以运用和贯彻。但“少”也没有绝对的标准。除了“惟一”可以算是绝对地“少”之外,恐怕谁也难以说出少的标准数字。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主张既不能忽略罕传孤行本所具备的特殊价值,也不因存世尚多而漠视某些典籍固有的珍贵品质。 就古籍而言,其价值既包括文物价值、版本价值,也包括文献价值(学术、资料价值)。其中文物价值已包含在前述时代早晚标准中。文献价值是就书的内容而言的,在中国现存古籍中,除极少数荒诞、迷信、黄色等糟粕性的古籍因无或缺乏学术、资料价值而无须选录外,其余大多数典籍在甄选时不必过多在文献价值上煞费苦心。惟有版本价值才是《名录》甄选时必须着重考虑的要素。早期产生的典籍版本,因其历史文物价值高,甄选时并不太费周折。晚出之本,则要看其所从出;看其刻前是否经过重新整理;是否经过严格校勘;看其是否为初刻;看其是否经过名人批校题跋。一句话,版本价值是甄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重要考核内容,甄选难度也就在这里。 我窃想,编制《名录》时似可略微宽一点,这样有利于更大范围的保护,将来在《名录》基础上再建立“国宝档案”,使“国宝”的优选更具工作基础,工作更易进行。 体会古籍之美妙 北京大学图书馆研究馆员 沈乃文 古籍是不可再生的,对于文化传承而言,古籍保护是一项长期的重要基础工作。但是限于过去的经济发展水平,古籍保护曾经长期提不上议事日程,在保存条件,修复抢救方面欠帐很多。这一次国家开展的古籍保护计划,包括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申报、评审,古籍的普查,对我国古籍保护起到了前所未有的、强有力的推动作用,成效明显,而且还将继续扩大。北京大学图书馆在此次名录申报过程中,发现并纠正了一些以前的版本鉴定问题,在其他各馆的古籍普查中,更是发现了一些以前未见著录的珍贵典籍,诸如此类,都说明古籍保护计划进而必将对古籍研究起到同样积极的促进作用。北京大学图书馆所藏珍贵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是对北京大学在保存、保护和妥善使用古籍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是对北京大学必须切实地担负起保护古籍责任的督促,是北京大学进一步做好古籍保护工作的极大推动力。此次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举办的国家珍贵古籍特展规模空前,珍品众多,真是琳琅满目,许多展品我做古籍工作二十多年还是第一次见到,所以前后已经看了三次,我也见到许多从外地专门赶来参观的老人和年轻人,通过观看古籍特展,能够更加感性直观地体会古籍的美妙和中华文化的精深。 需政策机制保障 上海图书馆研究馆员 陈先行 全国古籍保护事业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抢救濒临毁灭的破损古籍(包括进行修复工作及改善藏书环境)。而目前亟待修复的古籍数以千万册计,不少图书馆尚无恒温恒湿的藏书条件。二是进行古籍普查,最终编成全国乃至全世界的中国古籍联合目录。但目前各图书馆的基础工作并不乐观,家底不清者不在少数,即如上海图书馆,还有数十万册古籍有待整理编目。由此可见,政府提出的古籍保护计划,是一项长期的、甚至需要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才能完成的事业,如何使之持续正常进行,需要相应的配套政策与切实可行的运作机制作保障。 我们欣喜地看到,自去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达文件后,该项工作的实施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珍贵古籍名录的申报过程,实际上是各单位率先对善本进行普查与鉴定,这不仅带动了其他普查工作,并且对过往古籍编目与版本鉴定中存在的问题也有所解决。而在《名录》的审定工作中,人们对什么是珍贵古籍有了新的认识。起初我们将《名录》的范围定在少数国宝级文物之上,这显然忽略了大多数图书馆仅收藏二级以下文物的情况,不利于调动他们保护古籍的积极性;更重要的是,珍贵古籍的概念从学术上、时空上说,也应当是有变化有发展的。 珍贵古籍名录大事记 二○○七年 八月下旬到九月下旬,文化部派出十五个专家督导组,分赴全国三十一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进行工作督导。检查、了解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申报等情况。 十月,《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申报工作开始。来自二百余家收藏单位的五千余部古籍申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十一月,国家珍贵古籍名录评审工作全面展开。文化部成立评审委员会,初评后,专家们赴藏书单位对版本进行复审、终审。 二○○八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