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第四次工作会议上,与会专家认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科研评价制度迫切需要改进,应当确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质量导向。 近年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体系在不断完善,但促进创新能力与提升研究质量的导向性不足,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以简单的数量评价代替质量评价、以行政权力干涉学术权力、以人情关系影响评价活动等现象。 专家们认为,要积极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更加聚焦质量、更加关注内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更要关注评价对象的内在价值,把是否发现新问题、挖掘新资料、运用新方法、提出新观点、构建新理论等作为研究评价的重要内容和关键指标。要正确对待SCI、SSCI、A&HCI等国际科学、社会科学、人文艺术类引文数据库,合理利用CSSCI等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 专家们指出,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体系应当突出成果评价的重心地位,并健全分类评价标准体系,以成果为主要评价对象并合理规定考核周期,引导研究人员潜心钻研,铸造精品,让研究成果在较长的时间中接受实践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