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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重启网络图书馆 知识在指尖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8-10-31 00:00于哲学网发表

 

 



     

     

     

    版权问题和成功的商业模式,一直都是困扰网络阅读商业化的两大难题。日前,经过3年的法律诉讼,搜索巨头Google1.25亿美元巨额支票与美国众多出版商和作家达成协议,Google将有权重启网上图书馆,所得收益将与出版商和作家共同分享。协议不仅标志着诉讼双方的谅解、妥协,更为网络阅读构建了一个颇具吸引力的商业模式,为网络阅读商业化指明方向。                                         

     

    网络阅读的商业模式

     

      苹果公司iPod+iTunes成为音乐网络销售的成功模式,而喧嚣了多年的网络阅读至今还没有成功的商业模式。年初,亚马孙推出了Kindle阅览器,期冀将苹果公司贩卖音乐的模式移植到网络阅读上来,但至今反响平平。除了Kindle价格不菲之外,阅读内容偏少也是一大软肋。此次Google与美国众多出版商和作家达成协议,至少将有700万册图书资源合法地上传到Google网站上去,供读者免费或者付费阅读,而且这个数字还会不断地增长。轻而易举地从Google上获取那些之前你不可能接触到的文献,这是一个巨大的诱惑。

     

      在某种程度上,Google已经主宰了几亿人获取信息的方式。3年前, Google宣布与多家美国大学图书馆签订协议,将图书馆馆藏图书文献逐一扫描电子化,并将其作为未来Google网上图书馆的“馆藏”供网民取阅。当全世界网民为这一网络世界的“阿波罗”欢呼时,美国出版商和作家却将这一涉嫌侵权的行为告上了法庭。在诉讼中,出版商和作家称Google在扫描图书和图书数字化的过程中存在大量的侵权行为,要求Google为每一次侵权支付赔偿,并请求法院禁止该公司未支付费用就拷贝受版权保护的图书内容。经过3年的诉讼,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也为网络阅读商业化、合法化指明了道路。

     

      根据周二生效的相关协议,Google首先将开出一张1.25亿美元罚单支票表明自己的诚意,其中4500万美元作为赔偿金支付给受到侵权的出版社和作家。此外,Google还需花费3450万美元启动图书版权登记目录,并支付此次诉讼带来的相关法律费用。

     

      除了让Google从荷包中掏出银子,协议非常有远见地基本构架了网络阅读商业模式。目前将近700万册图书已经被Google电子化,其中400万~500万册图书为绝版书。根据协议,网民可以免费阅读那些已经过了版权保护期的图书,特别是那些绝版的珍贵文献可以成为网络资源的一部分而被自由阅读。而那些还处于版权保护期内的图书,协议表示,网民只能免费阅读其中20%的片段,如果要阅读全文必须支付费用。

     

      协议还制定了双方的利益分享条款,Google将从网络图书馆收费阅读收益中获取37%的收入,其余63%的收益将由出版商和作家分享。如果Google从网络图书馆中还得到广告收入,Google也要拿出相同比例的收益给出版商和作家。此外,大学、图书馆和其他公益机构也被允许从Google那里购买这些电子版图书。

     

    作家:感谢那些付费阅读的人

     

      尽管开出这张大额支票并在未来利益分享方面做出重大让步,Google还是觉得这一与美国出版商和作家的协议颇为合算。“这不是让步。” Google首席法律顾问戴维·多姆德说,“今天,作家、出版商和图书馆联合起来了,我们将一起为实现目标竭尽全力。” Google的创始人之一塞奇·布林说,通过这次判决,这次大家终于一起坐下来为解决网络阅读版权问题好好谈谈了,最后的协议使所有人都能从中得益, “这一协议对我们来说是双赢,而真正的胜利者是读者。现在,书中庞大的知识财富就在他们指尖上。”

     

      美国作家协会主席小罗伊·布朗特称此次判决“令人兴奋”,“作为一名写作者,我们感谢那些付费使用图书的读者。”“写作是非常艰苦的的工作,然而获取相应所得更为艰辛。”美国出版家协会主席理查德·萨尔诺夫形容这次判决胜利归于所有人。“我们的观点是,这一协议为网络阅读版权使用制定了一个革新性的框架,也能帮助读者更容易发现那些被淹没的图书资料,也为出版商从事电子阅读建立了一个有吸引力的商业模式。” “我认为,图书版权所有者取得了巨大胜利,因为协议确定必须加强对图书版权的保护。” Simon & Schuster出版公司总裁卡罗琳·雷迪说,Simon & Schuster也是起诉Google的美国出版商之一。

     

      之前绝大多数出版商和作家担心网上阅读最终会使出版业日薄西山,图书收益将不受出版商和作家支配。这一协议的签订表明,“作家能在网络时代生存下来,写作更不会濒临悬崖。” 作家保罗·迪克森说,他是起诉Google50位作家之一。

     

      这一可操作性的网络阅读商业模式引起了不少美国之外出版商的兴趣,英国不少出版社就公开表示,希望能复制这一商业模式。英国Simon & Schuster出版公司总裁伊恩·查普曼表示,“这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协议,相关方面将长期获益。” 但不少图书馆和法律专家担心,这一协议将授予Google太多权利处置那些图书和文献。

     

    观察

     

    中国的网络阅读

     

      今年法兰克福书展的主题是数字化出版,而数字化出版的商业模式究竟是什么,全世界出版商讨论了几年依然一头雾水。在中国,大量涉嫌侵权的电子图书是许多网站的重要内容之一。书香门第、起点中文网、搜狐网等网站均因涉嫌侵权,被告上法庭。目前,国内不少主要门户网站逐步启动合法收费阅读,新浪读书、网易、腾讯、起点中文网等近年来已经开启了网络阅读服务,大量经过授权的畅销出版物部分或者完整地在网络上免费或者收费阅读。在运营最为成功的起点中文网上,其收费阅读内容目前从其签约写手扩展到了主流作家群中,比如本届茅盾文学奖21部入围作品都可以在起点中文网上阅读到。但这些网站还没有一家有Google那样的实力将百万计的图书搬上网络,而且相当部分阅读只是作为图书宣传的一部分。

     

      “Google一直倡导免费分享信息,而现在Google明显作出了妥协,这是与它一贯的立场相悖的。”世纪出版集团总裁陈昕说,“但这对出版商来说是个好消息。”这些年来一直倡导数字化出版的陈昕同时表示,Google的这一商业模式虽然解决了收费和版权问题,但在全世界范围内并不一定能够获得成功,“数字化阅读或者出版不是简单地把纸质内容搬到网上,真正有前途的商业模式是它能提供个性化服务和内容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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