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失海外的圆明园十二生肖兽首铜像再次触痛了国人。 巴黎佳士得拍卖公司前不久宣布,将于明年2月拍卖圆明园十二生肖兽首铜像中的鼠首和兔首像,拍卖估价可能高达1200多万美元。 这一消息无异于一根钢针,刺入了千千万万中国人的心。人们在以各种方式表示愤怒的同时也在问着相同的问题:我国被列强掠夺走的诸多文物,到底该以什么方式回归?这其中,法律又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圆明园兽首屡现拍卖会 据了解,这并不是圆明园铜首像第一次亮相拍卖会。 在圆明园十二生肖兽首铜像中,已经回归的牛首、猴首、虎首、马首均与拍卖有关。 2000年4月底和5月初,在佳士得公司和另一家拍卖公司苏富比在香港举行的春季拍卖会上,牛首、猴首和虎首铜像现身。当时这两家拍卖公司拍卖流失文物的做法,引起了香港和内地社会各界的愤慨。最终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参拍,高价购得。 2007年8月初,“香港苏富比有限公司将以"八国联军—圆明园遗物"专拍之名拍卖马首铜像”的消息披露后,再次引起各界的一片哗然。最后经过和拍卖行的协商,全国政协常委、爱国企业家何鸿燊在拍卖会举行之前以6910万港元购得马首铜像,并将其捐赠给了国家。 惟一没有拍卖公司介入而是以公益方式回归的是猪首铜像。 2003年初,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在美国寻访到猪首铜像的下落。经过努力争取,美国收藏家同意将猪首铜像转让给该专项基金。2003年9月,何鸿燊向该专项基金捐款人民币600余万元将猪首铜像购回。 2003年到2004年间,在得知鼠首和兔首的下落后,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也曾试图努力拿回国宝。该组织副总干事牛宪峰对媒体说:“当时收藏者的代理人报价是每件1000万美元。我们认为此报价过高,无异于打劫,另外由于各方面条件尚不成熟,所以一直未能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面对回购政府国人都说“不” 国家文物局博物馆司司长宋新潮向记者表示:“我们对于回购一直持反对意见,这次也不例外。本来就属于我们的东西,我们不会买。”他说,这两件文物都是由于战争原因被掠夺到海外的,根据国际公约,要在道义上进行呼吁和追溯,希望其返还。对于追回方式,首先不希望通过拍卖,其次要尊重收藏家意愿,通过相应的补偿以回赠方式追回,同时也欢迎和鼓励通过捐赠的方式,促成回归。 “我们尊重拍卖公司的商业规则和艺术品收藏市场的运作机制,但拍卖战争劫掠的文物,于情于理都不能接受。”牛宪峰认为,“圆明园”绝对不能变成一个商标,导致流失文物的拍卖成为普遍认可的商业惯例。一个有职业道德和文化良知的拍卖公司,不应拍卖历史上因战争抢掠、盗掘、盗凿而流失的文物,否则就是对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公约基本理念的亵渎,也将严重伤害流失文物原属国人民的情感。 “1860年英法联军自北京圆明园抢走的东西,印记了我们太多屈辱的历史。现在如果再花高价买回来,这不就是相当于我们被盘剥了两次吗?从小偷手里买回属于我们自己的东西,国人应该认同这种逻辑吗?还有这些拍卖公司、拍卖行,我注意到几次拍卖都是同一家公司,他们怎么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对国际惯例和公约置若罔闻,在同一件事情上,几次三番地伤害文物所属国的感情呢?”一位专业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愤慨地说。 记者发现,在一家知名网站的统计中,90%的网民认为,中国应该索回这两件文物。 回购被掠文物问题多多 据了解,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回购价格在总体呈现不断上扬的趋势。仅以铜首像回购为例,2000年回购的铜牛首、铜猴首,一共花去北京保利集团1593万港币;随后被拍回的铜虎首耗资1544万港元,其代价相当于前两件的总和;2007年铜马首的价格飙升至6910万港币,是铜牛首、铜猴首、铜虎首总价的两倍多。 中国文物协会名誉会长谢辰生为此担忧不已:“中国一年的专项资金还买不回一个马首,价格炒上去了,亏的是国家。”甚至有人担心,价格的不正常提高如果成为一种惯性,最终将导致流失文物回归的可能性越来越小。 “这种千百万元的高价回购正在促使形成一个恶性循环:文物古董的价格越推越高,越炒越热,使得更多的人对文物市场合法的抑或非法的活动趋之若鹜。这进一步刺激了那些利欲熏心贪得无厌的盗墓团伙,文物贩子的活动更加频繁、猖狂和变本加厉。”中国文物学会副会长李晓东说。 “除去节节攀升的价钱之外,回购还面临着许多困难。”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主任张永年说,虽然文物在市场的自由流通过程中可供选择的机会更多,但由于文物的天价和回购的资金不成比例,往往使回购半途夭折。“有的文物因为不知散落何处,有钱也买不到;有的文物知道它在何处,但人家不卖,你给再多钱也没用;还有的文物有钱能买回来,但不一定马上买,高昂的价钱明明是在敲竹杠!”他说。 张永年说,回购还面临着一个尴尬:多数被购回的中国国宝级文物都是因为战乱而流失海外的,在很多人心中,这些流落他乡的珍宝已经成为中国百年耻辱历史的缩影,很多国宝收藏者正是在这种爱国激情的驱动下才屡屡出手。因为专项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靠社会募捐和企业捐款,而企业往往希望把通过其捐助回归的文物收藏于其企业内或者个人收藏,“我们也不好强求人家把高价买来的文物无偿捐给国家。” 回购中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那就是在回购国宝的人当中,不乏看上了海外国宝投资价值的买家。在商业利润的驱动下,很多从国外购回的国宝经过炒作身价翻番,又在国内拍卖市场被重新出售。这也使得文物的价格被不断翻新。 法律使不上劲回购成必须 据了解,目前我国追讨文物主要有三种形式:回购、讨还和捐赠。 回购大多是通过拍卖行拍卖获得。“根据我国现行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拍卖被八国联军洗劫出境的文物属于违法,但是在有些地方,我们没有权限去从法律途径制止。”国家文物局从事法律工作的一位官员表示,正是因为拍卖的形式被许可,回购这种国人都很难完全从情感上接受的方式还依然存在。 讨还,是追索文物中惟一不用花钱的方式,然而实际的情况却是“有法依不了”。 中国文物学会副会长李晓东说,对于文物原属国来说,追索文物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国际公约。然而几个公约对文物追索的规定都无溯及力,虽然中国于1996年签署公约时对公约的实施声明保留对历史上被非法掠夺文物的追索的权利。可是遗憾的是,拥有众多中国文物的英美等国家却不在此约之中。也就是说,中国面临属于自己的东西时,只能是保留追索权,寄希望于拥有者能够主动返还。 一位从事多年文物保护工作的专家无奈地指出,从民族感情而言,对当年被明火执杖地掳去或以所谓购买和考察的借口暗暗盗运的文物,在国际公约的框架下还需要通过高价回购来追索,确实难以接受。但是文物回归涉及到非常复杂的历史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根据有关国际公约,其中一部分海外流失文物客观上已经很难回归了,在无法用外交和法律手段索回流失文物的情况下,达到回归目的的重要途径仍是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