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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的类型化道路 "一时代之文学"的潜力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8-09-01 00:00于哲学网发表

 

 



    近日,一本名为《流行阅》的杂志书(MOOK)新出版,编者称这是国内首个将“类型文学”作为独立的文学概念来使用的读本,第一期收录的主要小说便是近年来流行于网络的“男盗墓女后宫”两种类型,同时集合了幻想、悬疑、武侠、历史、穿越等诸多类型文学作品。近年,当文学出版市场传统品类略显萧条的时候,以网络为主要写作阵地的类型文学作品却一枝独秀,屡掀畅销风潮,《流行阅》在这个意义上,似乎是一个应运而生的读本计划。

     

    在最初的网络文学时期,小说创作的类型意识并不明显。直到新世纪以来,网络创作才真正进入了“类型小说”时期,而且新类型频出,如风靡一时的玄幻武侠《诛仙》,历史奇幻的当家之作《新宋》,盗墓类的《盗墓笔记》等,都是某种类型的代表,而且一次次成为出版市场的宠儿。今天,我们在专业的文学网站上看小说,有点像进超市挑选货品,循着分类,如穿越、玄幻、仙侠、同人等,就能直接找到自己想看的小说类型。作者在进入写作之前,同样也有清晰的创作定位。从开始至今,网络文学走过了一条从无意识自发创作到有意识类型创作的道路,网络的阅读亦然。

     

    “一时代之文学”的潜力

     

    王国维在他《宋元戏曲史》的自序里,提出了后来被广泛沿用的“一代有一代之文学”说,时移世易,如今进入21世纪也已八年,中国当代文学不能算默默无闻,但多以明星与事件的面貌出现,比如洪峰的当街乞讨事件、赵丽华“梨花体”诗歌事件、韩寒白烨之争,以及从“80后”的郭敬明到几个传统名作家的剽窃事件等等。

     

    另一面,文学在整个时代社会中的边缘化位置已然持续了近20年,大量的作家越过艰难,已经到了可以聪明地调整自己的“职业定位”——或者依附政治,或者依傍市场,或者自由撰稿或者投身文化产业,但毫无疑问,市场与利润必然在过度开发的时候侵损到人文本色,这是一个问题。

     

    代表这个时代的文学是什么呢?我以为,按照上述“一时代有一时代之文学”的标准看,第一答案是:网络文学(或者是我后面要加以区别的“类型文学”)。

     

    因为判别“一时代之文学”的标准无外乎:一、与时俱进,往往是那个时代主要的流行文体和文学;二、雅俗共赏,受众广泛,文本兼顾可读性和文学性;三、逐渐经典化的可能,主要依靠出色作家来提升和完成时代文体和文学典范化。

     

    以这些标准论,网络文学都有潜力——从数量上言,有统计数据说,到200612月,国内的网络文学网站已超过一万家,读者数量在2000万以上;从阅读者所受的教育程度言,有约76%的为大学及大学以上学历;从代表作家言,像早期的安妮宝贝,每出一种新书,印数都在10万至50万不等,并且在中国纯文学重镇之象征的《收获》登堂入室——所以说,它像一匹黑马,在不知不觉中列在了决赛的名单里。

     

    从自发写作到类型写作

     

    网络作为一个新媒体技术赋予了写作以崭新的平台,给更多的写作者以发表的民主和自由。当然,代价是相应的,平等的发表权意味着没有先在的精选功能、没有权威评价,网络在这个意义上天然赠与了人们逍遥的乐趣,但也天然地不带有更多的责任和伦理。同时,网络发表与传播特点必然会修改我们认定的文学形式和文学标准,像语言与叙述的网络化就是这一载体需要写作者去牺牲和交换的。这就造成网络文学在今天看来是一种海量的生产,结果良莠不齐,以基本的文学指标来衡量,优秀之作恰如大海捞针,需披沙拣金。在这种情况下,网络世界需要借由网民的口碑来推出好小说,传统的纸质媒体(出版等)则成了这种口碑言传的寄生和延续。

     

    在最初的网络文学时期,从台湾的痞子蔡、王文华到大陆的宁财神、李寻欢、邢育森、安妮宝贝、慕容雪村、江南、今何在,作者年龄多为70年代生人,主要以都市爱情和幽默搞笑风结构小说。他们的小说带来了国内第一拨网络小说出版热潮,这时的小说,类型意识并不明显,属于一种自发性的流行写作。

     

    新世纪以来,真正进入了网络创作的“类型小说”时期,像风靡一时的玄幻武侠《诛仙》,被誉为女性武侠掌门人沧月的《雪薇》《七夜雪》,历史奇幻的当家之作《新宋》,被网络定位为“中国的《伊利亚特》”的奇幻长篇《紫川》,由女作者随波逐流写就的男人世界历史权谋的《一代军师》,异军突起的盗墓类的长篇《鬼吹灯》《盗墓笔记》……一次次成为出版市场的宠儿,印数多在520万册(套)间。但这些并不能说明今天的网络文学可以令人满意并故步自封于市场的追捧,语言、情味、结构设计、人性探索和想像力,仍然有巨大的空白等待从事此道的高手去追求探索,精益求精。

     

    营建文学产品的“超市”

     

    我对“网络文学”概念的理解是:从“网络文学”的命名而言,虽然已经约定俗成,但其实是个不准确和非文学的概念。网络作为技术平台,只是一个载体,以载体命文学,前所未有——这充分显现了新媒体时代技术对文学(以至整个生活)的强势介入。但我还是认为,“网络文学”是个过渡性的文学命名,从文学自身而言,“类型文学”的命名更有其理论价值。

     

    类型,并不是个新词,如果说体裁是文学的一级分类的话,类型应该就是文学的二级分类。比如西方文学史上的流浪汉小说、成长小说、启蒙小说、哥特式小说,都是类型文学概念。

     

    在过去报纸勃兴、副刊竞争的时代,媒体早就在改造文学、考验作家了,远的不说,即如晚近港台的大家金庸、高阳等,都在类型小说领域如武侠小说、历史小说,作出了高度贡献。正是这些历史经验,让人谨慎地对待网络小说、类型小说,并为这些正在生长的新的文学祈祷祝福。

     

    和前辈们不同的是,“类型意识”在当代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明确,今天的大多数网络作者都已经自觉意识到自己在从事哪个类型的创作——这是消费化时代对写作的又一改造。消费市场是根据消费终端的需求来创新消费服务的,大众需要更为明确、简单、快捷、平面化的标识来指示他们选择文化产品:一本书和一听饮料、一袋方便面、一件饰品在这个意义中没有归类上的根本区别,它们都是卖场里的待卖品。消费终端的要求最终会影响到生产的起点。以类型文学的主要产床,那些知名的类型文学网站中文起点、幻剑书盟、晋江文学等为例,他们早就敏感地意识到这种类型化的写作潮流,无论出于板块设计的需要还是消费归类的需要,都积极地营建着一个文学产品的超市,起先是成熟而受欢迎的传统的(明确的)类型:武侠、言情、推理、恐怖……后来是创造性地贴出牌子,召集新的类型,创生新的消费,于是:耽美、同人、盗墓、修真、黑道、异能……虽然这些新类型最终都要盘点合并,但根据消费终端的反应引导生产也渐成体制,似乎同今天的任何商品在提倡的营运一样,都是在做其细化的体贴服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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