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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河南三先生文集叙考(1)-文化研究
来源:  作者:王树林  点击:次  时间:2001-08-28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内容提要】
元代河南籍诗文作家群星灿烂,最著名者为许衡、王恽、姚燧、马祖常、许有壬、孛术鲁翀等六家。兹以许衡、孛术鲁翀、马祖常三先生及其文集为研究对象,分别叙其行实,评其价值,考镜其版本源流,以解决些三家的基础研究问题。 

【关键词】 元/许衡/孛术鲁翀/马祖常/别集

     元代河南籍诗文作家群星灿烂,最著名者为许衡、王恽、姚燧、马祖常、许有壬、孛术鲁翀等。明成化七年(1471),姑苏刘昌提学河南,辑六家文为《中州名贤文表》。刘昌序云,六家之文于元代“如河洛淮济之行地,无有御之”①。 就有元一代诗文观之,许衡为理学宗师,姚燧为古文宗匠,王恽上继元好问,亦堪称蒙元之初一文学巨擘;马祖常、许有壬、孛术鲁氏继起,孛术鲁翀以古文称;马、许为同年进士,其诗文纵辔并行,雄视天下,成为元中期北方文派之大家;谓“无有御之”,并非虚语。刘昌编纂此集时,孛术鲁翀之《菊潭集》已佚,其他诸家之集虽存世,寻觅已很费周折。今见六家别集,王、姚、许三家集,高文大册,传世甚丰,笔者将专文论及,本文以许衡、孛术鲁翀、马祖常之三先生及其文集为论考对象,分别叙其行实,评其价值,考镜其版本源流,为进一步研究做些基础工作。

    一、许衡《鲁斋遗书》

    许衡(1209—1281),字仲平,号鲁斋,怀州河内(今河南沁阳)人。蒙古太宗十年(1238)应试中选,得入儒户籍。与姚枢、窦默推阐程朱之学,讲道辉县苏门山,门徒甚众,为北方理学大宗。宪宗四年(1254)应忽必烈召,任京兆提学,兴办学校。忽必烈即位,授国子祭酒,以病归。至元初,受命议事中书,上《时务五事》疏,提出行汉法,重农桑,兴学校。病还。六年(1269),召与徐世隆共立朝仪,与刘秉忠议定官制。七年,授中书左丞,劾阿合马,辞归。八年,改授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创国子学,亲自讲授。十三年,与郭守敬等新制仪象圭表,日测晷景,编定《授时历》。十七年致仕,次年卒,谥文正。皇庆二年(1313)从祀孔庙。除著作总集有《鲁斋遗书》外,另单行有《小学大义》、《读易私言》、《孟子标题》、《四箴说》、《中庸说》、《语录》、《心法》等。生平事迹具欧阳玄《圭斋文集》卷九《许文正公神道碑》、苏天爵《元名臣事略》、《元史》卷一五八本传等。
    许衡号称蒙元开国大儒,本不借文章名世。但身接金宋季世,明薛瑄《读书录》说他:“其质粹,其识高,其学纯,其行笃,其教人有序,其条理精密,其规模广大,其胸次洒落,其志量弘毅,又不为浮靡无益之言,而有厌文弊、从先进之意。朱子之后一人而已。”② 其文之为时所称者,是议事中书省时所上奏疏,条达明畅,洋洋万言,大抵本之儒道。其中有云:“考之前代,北方奄有中夏,必行汉法可以长久。”③ 为保存延续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巩固现行政权,贡献甚大。 《四库全书总目》谓:“其文章无意修词,而自然明白醇正。诸体诗亦具有风格,尤讲学家所难得也。”④ 今集中杂著和《与窦先生》诸书及不多之诗词,质朴峻洁,情挚辞切,代表了元初北方儒者的文风特色。
    许衡文集的最早编刊为元大德九年(1305)杨学文辑刊之《鲁斋遗书》六卷本。前有杨学文序及大德元年(1297)赠谥诏、内翰王文秉赞。卷一奏议,卷二、三无总目,自《读易私言》至《答丞相问大学明明德》凡五篇,皆论学之文;卷四杂著,卷五书简,卷六诗章、乐府、《编年歌括》。后附欧阳玄撰《神道碑》文一篇。杨序云:“既以先生《大学撮要》锓梓,暇日复出《遗稿》,为天下公器,将广其传,使寰海内之民,欣睹圣朝文物之盛。”苏天爵《滋溪文稿》卷二十八《题鲁斋先生遗书后》云“幸有遗书六卷者在”,由此知有元一代,其集以六卷本流行。考之明代,明成化十年(1474)倪颙刻本(今存国家图书馆)即祖此本,倪颙序云:
    先生有《遗书》六卷梓传于世,其板在陕西学宫,迩来不复印行,想多脱落。成化辛卯(1471),颙承乏来守是郡(怀庆府),即拜谒于先生祠下。既而访求遗书,先生六世孙邑庠生纶出示是书写本,而字多讹舛。又访于西安府同知河内王君济安,购得其刻本。适凤翔府学致仕教授修武韩君俊在家,遂托其校正,俾写刻二本,参互考订于其间,书颇可观。又幸遇巡检都堂杨公、提学宪副陈公作兴中州文教,颥遂谋诸同寅,命工锓梓,以广其传焉。
    其后明嘉靖九年(1530)许泰和刻本(今存国家图书馆)及三十九年(1560)重修本(存北京大学图书馆)、清黄丞烈校张元济抄补并跋本(存国家图书馆)及清唐翰题跋之三省堂抄本(存国家图书馆)等,皆祖此本。元刊本于明清间曾为常熟瞿氏铁琴铜剑楼所收藏,瞿良士《铁琴铜剑楼藏书题跋集录》卷四就元刊本《鲁斋遗书》六卷跋云:“右《许鲁斋遗书》,(明)正德八年癸酉七月廿四日收,时寓云林山居。嘉靖己丑八月朔日至乐斋重整。(清)康熙戊寅六月顿丘观妙斋收藏。⑤ 清彭元瑞等《天禄琳琅书目后编》卷十一对此本亦有著录⑥。
    明至清流布较广、又有别于元刊六卷的为明正德十三年(1518)河内知县高杰刊《鲁斋全书》七卷本(今存国家图书馆和中国历史博物馆)。初,正德间河内知县平凉高杰属许衡七世孙婿四川按察司副使郝绾字亚卿者辑其遗文,未竟而卒。又属县儒学教谕宰廷俊续之,成《鲁斋全书》七卷,何瑭为之校正并序,由高杰刊于正德十三年。何瑭序云:
    鲁斋许文正公,元大儒也。其道德功业,天下固已景仰而佩服之矣,独其遗书散落,久未萃其全。正德丙子,钦差巡抚河南地方右副都御史蜀梧山李公檄下有司,令表彰先贤。戊寅,钦差总制军务太子少保关中幸庵彭公致仕,过河南而慕之,因以搜集《鲁斋全书》相托,巡抚公乃以命河内县尹平凉高侯杰,始属鲁斋七世孙婿四川按察司副使郝先生亚卿。未竟而亚卿卒,乃属县儒学教谕宰先生廷俊。既成书,乃属瑭校正。谨为序其颠末,以见《鲁斋全书》之集出于二公之意云。
    后署时间为正德戊寅(十三年,1518)八月六日。书题有“四川按察司副使郝绾编集,翰林院编修何瑭校正,河内知县高杰刊行”字样。由何序可知,此七卷本编纂时并未见元刊六卷本,较原刊为另出。
    嘉靖四年(1525)山阴萧鸣凤据正德刊《鲁斋全书》七卷本重新编辑为八卷附录二卷,改书名为《鲁斋遗书》,校刊于汴。萧鸣凤《题识》云:
    鸣凤方校是书,适应内翰元宗(应良字元宗)奉使过汴,谓旧本(指正德刊《鲁斋全书》七卷本)次第似有未当,乃重编如左,续得《内法》及《大学》、《中庸直解》,俱以次增入。旧本名《鲁斋全书》,窃谓先生之书尚多散佚,未敢谓之全也,故更名《遗书》。
    知此本为应良在正德刊《鲁斋全书》七卷本的基础上重编而成,萧鸣凤更名而重刊。此本首二卷为语录,第三卷为《小学大义直说》、《大学要略》、《大学直解》;第四卷分上下,上为《中庸直解》,下为《读易私言》、《读文献公揲蓍说》及《阴阳消长》各一篇;第五卷为奏疏;第六卷亦分上下,上为杂著、下为书状;第七、第八卷为诗、乐府。附录二卷,则像赞、诰勅之类,及后人题识之文。清乾隆间,《四库全书》馆臣据以收入《四库全书》。此本所录巨细不遗,颇为冗碎。
    另,国家图书馆藏有《鲁斋遗书》十四卷本,乃明万历二十四年(1596)怀庆府怡愉、江学诗刊本。此本国内不少图书馆有藏,卷首有河南布政使司分守河北道张泰征、怀庆知府江学诗、怀庆府推官怡愉万历二十四年《重刻许鲁斋先生文集》三序,怀庆府同知郑道兴跋。卷一、二为语录;卷三《小学大义》、《大学要略》、《小大学或问》、《论明明德》四种;卷四《大学直解》;卷五《中庸直解》;卷六《读易私言》、《阴阳消长》、《揲蓍说》三种;卷七《时务五事》、《对御》;卷八杂著,收文十一篇;卷九书状,收状二篇、书三十四篇;卷十编年歌括三十首;卷十一诗词;卷十二为附录前编,包括像赞、茔祠、族谱、谱传;卷十三为附录后编,包括勅辞、神道碑、行实、《元史》本传、《通鉴》、《中统书》、《至元书》、《考岁略》、《国学事迹》有关许衡事迹;卷十四为先儒议论十一则,古今题咏三十一种。1988年书目文献出版社据以影印,收入《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91册。此本较以上诸本搜集稍全,今编《全元文》即以此为底本,集外又辑得佚文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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