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奇,意味着非同寻常,出人意料,别开生面。这种美学形态常常给人以新鲜、陌生、独特、罕见、怪异、神秘等诸种审美感受,它可以满足人们与生俱来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因此,一部小说如果能使读者“于其直接以触以受之外,而间接有所触有所受”,或“导人游于他境界,而变换其常触常受之空气”⑴,从而获得新奇的审美感受,那么即使故事编得幼稚一点,读者也仍可能会像孩子那样沉浸在读故事的愉悦之中。美国小说美学家阿米思就说:“即使一部小说很幼稚,但是当它激励和满足了人们的好奇本能时,即使它组织得很蹩脚,但是当它用一连串的冒险和奇历给我们带来愉悦时,它也能完成某种任务。任何男人都有那种时刻,在那里他变成了孩子。”⑵英国小说家菲尔丁也说:只要作家“遵守了作品必须令人置信这条原则,那么他写得越叫读者惊奇,就越能引起读者的注意,越使读者神往。”⑶我国古代的小说家也向来有“尚奇”的美学追求,从唐代传奇的“作意好奇”,到宋元话本的“博古明今历传奇”,再到明清小说的“非奇不传”,可以说早已形成了一个以“传奇”为趣尚的艺术传统。这正如清人何昌森所总结的:“从来小说家言,要皆文人学士心有所触,意有所指,借端发挥,以写其磊落光明之概;其事不奇,其人不奇,其遇不奇,不足以传。”⑷
作为拟话本小说创作的代表人物,凌濛初就秉承了古代小说的“尚奇”传统。睡乡居士在《二刻拍案惊奇序》中就说:“即空观主人(按,此为凌濛初之笔名)者,其人奇,其文奇,其遇亦奇。因取其抑塞磊落之才,出余绪以为传奇,又降而为演义,此《拍案惊奇》之所以两刻也。”事实也正是如此,凌濛初之所以用“拍案惊奇”名其小说,本身就说明了他对“奇”的刻意追求。他创作“二拍”的主要用意之一,就是为了让人读了他的小说能够“拍案”而“惊奇”。那么,小说要怎样写,才能达到让人“惊奇”的艺术效果呢?这就牵涉到对“奇”的理解问题。在《拍案惊奇序》中,凌濛初曾专门就“奇”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少所见,多所怪。今之人,但知耳目之外,牛鬼蛇神之为奇,而不知耳目之内,日用起居,其为谲诡幻怪非可以常理测者固多也。昔华人至异域,异域诧以牛粪金。随诘华之异者,则曰:‘有虫蠕蠕,而吐为彩绘缎绮,即可以衣被天下。’彼舌挢而不信。乃华人未之或奇也。则所谓必向耳目之外索谲诡幻怪以为奇,赘也。”这就是说“奇”与“常”本是相对的,此为“奇”,彼可为“常”;此为“常”,彼可为“奇”,一切皆以见闻多寡而定,随时空不同而转移。“耳目之外,牛鬼蛇神”,固然可谓之“奇”;而“耳目之内,日用起居”,也同样存在“奇”,包蕴着令人不可理喻的“谲诡幻怪”之美。
联系当时的审美风气来看,凌濛初让读者这样来理解“奇”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当时神魔小说相当风靡,该类小说“所述神仙鬼怪,变幻奇诡,光怪陆离”,受其影响,读者难免会形成以“牛鬼蛇神之为奇”的审美心理定势,这自然不利于以“耳目之内,日用起居”为主要描写对象的小说的接受与传播,所以只有改变读者的审美心理定势,给他们以一种新的阅读期待,这样才能更好地激发并满足他们的好奇心。
事实证明,读者对凌濛初所说及所写的“庸常”之奇是深表欢迎的。《拍案惊奇》一经问世,立即“翼飞胫走”,以至于“贾人一试之而效,谋再试之”,而作者也是“意不能恝,聊复缀为四十则”⑸。究其原因,盖因凌濛初所说的“奇”,在“二拍”中得到了充分的、多方面的展现,其所写的奇人、奇事、奇物、奇境等,在读者面前展示了一个神奇的艺术世界,令读者眼界大开,兴趣盎然。这其中既有神魔小说的曼衍虚诞、光怪陆离之奇,又颇不乏世情小说的悲欢离合、人情世态之奇,并且还能将牛鬼蛇神与人情世态打成一片,使其相映成趣,因而也就更能贴近市井细民的现实生活与情感心理,显示出自己的传奇特色。
二
具体说来,“二拍”的传奇艺术方法及其具有的艺术魅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题材选择上看,由于凌濛初本着让人“拍案惊奇”的创作旨趣,所以他便有意选取那些“可新听睹、佐谈谐”⑹的新奇之事,来加以演绎。例如,《初刻》卷二《姚滴珠避羞惹羞》正话开头:“今日再说一个容貌厮像,弄出好些奸巧希奇的一场官司来。”卷五《感神媒张德容遇虎》:裴尚书夫人听说老虎为媒一事,又惊又喜,便道:“从来罕闻奇事。”尚书也道:“谁想有此神奇之事?”结尾:“这话传出去,个个奇骇,道是新闻。”卷九《宣徽院仕女秋千会》:“只因是夙世前缘,故此奇奇怪怪,颠之倒之,有此等异事。”卷十四《酒谋财于郊肆恶》:“而今更有一个希奇作怪的,乃是被人害命,附尸诉冤,竟做了活人活证,直到缠过多少时节,经过多少衙门,成狱方休,实为罕见。”卷二十三《大姊魂游完宿愿》:“小子今日再说一个不曾做亲过的,只为不忘前盟,阴中完了自己姻缘,又替妹子联成婚事,怪怪奇奇,真真假假,说来好听。”《二刻》卷三《权学士权认远乡姑》:“而今说一段因缘,隔着万千里路,也只为一件物事,凑合成了,深为奇巧。”卷十七《同窗友认假作真》:“而今说着一家子的事,委曲奇诧,最是好听。”卷二十《贾廉防赝行府牒》:“小子如今说着宋朝时节一件事,也为至亲相骗,后来报得分明,还有好些稀奇古怪的事,做一回正话。”卷二十九《赠芝麻识破假形》:“而今说一个妖物,也与人相好了,留着些草药,不但医好了病,又弄出许多事体,成就他一生夫妇,更为奇怪。”卷三十三《杨抽马甘请杖》:“小子再说宋时一个奇人,也要求人杖责了前欠的,已有个榜样过了。这人却有好些奇处。……且略述他几件怪异去处。”作者在故事开讲时总是要特意声明这是一桩“希奇”、“奇巧”或“稀奇古怪”的故事,以勾起听众的好奇心,从而造成一种先声夺人的艺术效果;而在叙事过程中,有时他还有意借人物之口惊叹故事之“奇”;等到故事快要结束时,他也喜欢再次强调这桩故事的奇骇、奇异或奇妙,可见“奇”确乎是他从事小说叙事的一个极重要的美学追求。
其次,从情节构思上看,作者一般不满足于叙事平凡的生活琐事,而总是煞费苦心、千方百计地将发端于现实的故事传奇化,以期造成“奇骇”、“奇巧”、“奇幻”、“奇异”、“奇诧”等艺术效果。具体地说,其传“奇”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有意侈谈神仙鬼怪、果报宿命,使现实生活故事着染一层神秘、怪异的色彩。例如《初刻》卷二十三《大姊游魂还宿愿》,其入话与正话写的都是“姊姊亡故,不忍断亲,续上小姨”的故事。这本属“世间常事”,若平铺直叙,则难以产生传奇性效果,所以作者就有意在故事中掺入了梦幻、鬼神因素。入话写李修行很喜欢妻子的小妹,一夜梦见与之成亲,而家中厨师也同样做了这个梦。不久,李妻就病死了。岳父想让李续娶小姨,李觉得这样做对不起妻子。后来,他在升官赴任途中,遇一异人,受其指点,得与亡妻相见,没想到其妻竟谆谆恳求,让他续纳小姨为妻,他这才遵命以应前梦。正话则写吴兴娘死后,念念不忘未婚夫崔兴哥,于是便魂附妹妹身体,与兴哥大胆欢会、私奔,了却心愿后,又替妹妹与兴哥撮合成婚,才飘然离去。故事这样写,确实是够荒诞、离奇的了,就连作者本人也承认:“从来没有个亡故的姊姊,怀此心愿,在地下撮合,完成好事的”。可为何还要这样写呢?作者认为,这样才能使故事变得“怪怪奇奇,真真假假,说来好听”,而同时也才“见得人生只有这个‘情’字是至死不泯的”。
至于在现实故事中加入鬼怪报应等非现实因素,则更易于使现实故事笼罩在一种神秘、恐怖的氛围里。如《二刻》卷十三《鹿胎庵客人作寺主》写秀才直谅借宿鹿胎庵,半夜时好友刘念嗣倏然而至,声称自己已死,妻子改嫁,家产尽被带走,留下孤儿无人看顾,因此托请直谅告官处理。直谅答应后,可是刘念嗣仍然不走,却在后面追赶,最后双手抱柱不动。直谅吓得屁滚尿流,逃下山去,正好碰到庵主。庵主说他昨夜下山做佛事,忽然不见了死尸。两人上山一看,死尸正抱在柱子上。原来刘念嗣是魂借别人尸首来请托好友的。这件怪事传到官府,经过调查,刘念嗣的遗孤方才得到妥善安置。本来,该小说要讲的不过就是直秀才为其死去的好友刘念嗣讨回公道、安置遗孤的事,可作者为了取得劝善惩恶的“奇骇”效果,于是就穿插了这样一段子虚乌有的“鬼话”,说得煞有介事,活灵活现,确实令人毛骨悚然。像这样奇骇怪诞的故事,在“二拍”中屡见不鲜,如《初刻》卷十四《鬼对案杨化借尸》、卷三十《李参军怨报前生》、《二刻》卷十六《迟取券毛烈赖原钱》、卷二十《贾廉防赝行府牒》、卷二十四《庵内看恶鬼善神》等等,无不弥漫着一种阴森凄厉的鬼气。
2、着眼于人物的奇才异能,进行夸张、神化,使读者对人物的奇行异举惊叹不已。如《二刻》卷三十九《神偷寄兴一枝梅》正话中的
“懒龙”,就是一个“奇人”。他的出身就很神奇,乃是其母梦与神道交感而生;身体行径也很奇异:“柔若无骨,轻若御风。大则登屋跳梁,小则扪墙摸壁。随机应变,看景生情。撮口则为鸡犬狸鼠之声,拍手则作箫鼓弦索之弄。饮啄有方,律吕相应;无弗酷肖,可使乱真。出没入鬼神,去来如风雨”;而其行事,更是非同凡俗,虽以偷窃为生,但“煞有义气”,“不肯淫人家妇女,不入良善与患难之家;许人说话,再不失信;亦且仗义疏财,偷来的东西,随手散与贫穷负极之人;最要薅恼那悭吝财主无义富人”,“所到之处,但得了手,就画一枝梅花在壁上”,故人们又称他“一枝梅”。
一枝梅曾对人表白:“吾无父母妻子可养,借这些世间余财,聊救贫人。正所谓损有余补不足,天道当然,非关吾的好义也。”小说一连写了他十几桩富有传奇色彩的偷盗事体,字里行间充满了奇趣。显然,这与作者有意进行夸张、神化是分不开的。其他如《初刻》卷八《乌将军一饭必酬》中的奇侠乌将军、《二刻》卷五《襄敏公元宵失子》中的五岁奇童南陔、卷三十三《杨抽马甘请杖》中的奇人杨抽马,等等,也都是这方面的典型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