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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话本的衰微过程与原因(1)-文化研究
来源:  作者:傅承洲  点击:次  时间:2001-08-26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内容提要】
文人话本在明代天启、崇祯和清代顺治大约四十年间出现繁荣局面,到清代康熙年间已经衰微。其主要原因是清朝康熙、雍正、乾隆三朝严厉禁毁“小说淫词”,对话本创作以致命打击。清中叶以后的话本作家,热衷于宣传封建礼教,其作品为读者所唾弃。作家缺乏创新精神与才能,一味地“效颦剽窃”,使话本失去了独创性与生命力。清代中叶以后的话本,只在文人生活圈子里打转转,对市民读者缺乏吸引力。
 
【关键词】 文人话本;衰微过程;衰微原因

  一
  
  文人话本经过了短短几十年的繁荣之后,迅速走向衰亡叫。作为一种小说体裁,与诗歌、散文的众多文体相比,它在中国文学史上真可谓是昙花一现,即使是与小说史上的其它体裁如笔记小说、传奇小说、章回小说相比,也是短命的。文人话本的衰微有一个过程,它在不同时期的创作数量,便清晰地显现出这一过程的轨迹。以“三言”作为文人话本创作的开端,剔除众多的选本、重印本、复刻本,就现存的文人话本作为统计对象,列举如下:
  明朝天启(共7年)4种(《古今小说》、《警
  世通言》、《醒世恒言》、《拍案惊奇》);
  崇祯(共17年)12种(《二刻拍案惊奇》、
  《鼓掌绝尘》、《石点头》、《西湖二集》、《型世
  言》、《欢喜冤家》、《宜春香质》、《弁而钗》、《壶
  中天》、《天凑巧》、《贪欣误》、《一片情》);
  清朝顺治(共18年)15种(《鸳鸯针》、《清
  夜钟》、《醉醒石》、《清夜钟》、《无声戏》、《十二
  楼》、《云仙笑》、《珍珠舶》、《栽花船》、《十二
  笑》、《人中画》、《都是幻》、《笔梨园》、《照世
  杯》、《五更风》)康熙(61年)6种(《吕祖全传》、
  《跨天虹》、《豆棚闲话》、《西湖佳话》、《生绡
  剪》、《风流悟》);
  雍正(13年)3种(《二刻醒世恒言》《雨花
  香》《通天乐》);
  乾隆(60年)1种(《娱目醒心编》);
  嘉庆(25年)0种;
  道光(30年)0种;
  咸丰(11年)0种;
  同治(13年)0种;
  光绪(34年)1种(《跻春台》);
  刻于清朝年代不详的5种(《五色石》、《八
  洞天》、《别有香》、《警寤钟》、《醒梦骈言》)。
  需要说明的是,有几种话本成书于南明时期,作者以明代遗民自居,我们在统计中仍将这些话本集计在清代顺治年间。文言话本与长篇公案不在统计之列。
  从上可明显看出,文人话本创作的黄金时期,在明代天启、崇祯和清代顺治大约四十年中,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明末清初。从明末清初到清中叶,文人话本创作量成直线下滑趋势,清代康熙年间便已经衰微。
  数量统计还不能说明全部问题,我们看看具体作家作品,情况就更清楚了。学术界公认的文人话本三大家冯梦龙、凌漾初、李渔和他们所创作的“三言”、“二拍”、《无声戏》、《十二楼》全部产生于明末清初,还有一些影响较大的话本,如《石点头》、《西湖二集》、《型世言》、《醉醒石》也作于这一时期。也就是说,清代康熙以后几乎没有什么优秀话本问世。
  
  二
  
  文人话本为什么会在清代康熙年间衰亡?这一问题引发我们的思考。文人话本的衰微时间与清朝统治者严厉禁毁“小说淫词”的时间惊人地~致。笔者曾指出,文人话本的创作主要集中在江浙地区。虽然清世祖于崇祯十七年(顺治元年)定都北京,但并没有马上控制全国,在南方,先后有弘光、隆武、鲁王、桂王、唐王等南明政权相继或同时抵抗清兵南下,烽烟四起,直到顺治十八年郑成功入台湾,吴三桂拘永历帝,清朝统治者才真正控制江南。处于用武力征服江南时期的顺治皇帝,还无暇顾及对文化艺术的控制,虽然顺治九年也曾下令禁刻“琐语淫词”(魏晋锡《学政全书》卷七·《书坊禁例》),但对于江南各地来说恐怕只能是一纸空文,到康熙年间,江南平定之后,清朝统治者才加紧推行文化专制政策,康熙四十年、四十八年,两次准奏禁“小说淫词”。这两次禁书效果并不理想,“康熙五十三年,甲午,夏,四月,乙亥,谕礼部,朕惟治天下,以人心风俗为本,欲正人心,厚风俗,必崇尚经学,而严绝非圣之书,此不易之理也。近见坊间多卖小说淫词,荒唐俚鄙,殊非正理;不但诱惑愚民,即缙绅士子,未免游目而蛊心焉。所关于风俗者非细。应即通行严禁,其书作何销毁,市卖者作何问罪,著九卿詹事科道会议具奏。寻议,凡坊肆市卖小说淫词,在内交与八旗都统、都察院、顺天府,在外交与督抚,转行所属文武官弁,严查禁绝,将板与书,一并尽行销毁。如仍行造作刻印者,系官革职,军民杖一百,流三千里;市卖者杖一百,徒三年。该管官不行查出者,初次罚俸六个月,二次罚俸一年,三次降一级调用。从之。”(《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五十八)这次禁令专门针对“小说淫词”,措施非常具体,处罚也十分严厉,不仅“造作刻印者”、“市卖者”要严惩,而且官员查处不力也要处罚。雍正二年,重申康熙五十三年禁令:“凡坊肆市卖一应淫词小说,在内交与都察院等衙门,转行所属官弁严禁,务搜版书,尽行销毁;有仍行造作刻印者,系官革职,军民杖一百,流三千里;市卖者杖一百,徒三年,买看者杖一百。该管官弁,不行查出,按次数分别议处;仍不许借端出首讹诈。”(延煦等纂《台规》卷二十五)]而且比康熙禁令更加严厉,买看者也要惩罚。乾隆三年,再次重申康熙禁令:“凡坊肆市卖一应淫词小说,在内交八旗都统、察院、顺天府,在外交督抚等,转饬所属官,严查查禁,务将书板尽行销毁。有仍行造作刻印者,系官革职,军民杖一百,流三千里;市卖者杖一百,徒三年。该管官弁不行查出者,一次罚俸六个月,二次罚俸一年,三次降一级调用。盖淫词秽说,最为风俗人心之害,例禁綦严。但地方官奉行不力,致向存旧刻销毁不尽,甚至收买各种,叠架盈箱,列诸市肆,租赁与人观看。若不严行禁绝,不但旧板仍然刷印,且新版接踵刊行,实非拔本塞源之道。应再通行直省督抚,转饬该地方官,凡民间一应淫词小说,除造作刻印,《定例》已严,均照旧遵循外,其有收存旧本,限文到三月,悉令销毁。如过期不行销毁者,照《买看例》治罪。其有开铺租赁者,照《市卖例》治罪。该管官员任其收存租赁,明知故纵者,照《禁止邪教不能察缉例》,降二级调用。”(魏晋锡《学政全书》卷七·《书坊禁例》与雍正禁令相比,又增加租赁小说罪。从康熙到乾隆,几乎是三令五申,多次下令查禁小说,而且一朝比一朝严厉,雍正、乾隆即位后就禁毁小说。清代话本创作,顺治朝尚可,从康熙朝开始,一朝不如一朝,直至完全绝迹。这与清代各朝查禁小说的严厉程度完全一致,这决不是偶然的巧合,只能是清朝统治者严厉禁毁小说,直接导致了文人话本创作的衰亡。在现存的几种清中叶话本中,就留下了朝廷禁令的痕迹,自怡轩主人《娱目醒心编序》云:“稗史之行天下者,不知几何矣。或作诙奇诡谲之词,何为艳丽淫邪之说。其事未必尽真,其言未必尽雅。方展卷时,非不惊魂眩魄。然人心入于正难,入于邪易。虽其中亦有一二规劝之语,正如长卿作赋,劝百而讽一。流弊所及,每使少年英俊之士,非慕其豪放,即迷于艳情。人心风俗之坏,未必不由于此。可胜叹哉!”这种认识与朝廷的禁令如出一辙,由此可见清朝禁毁小说的影响。有学者指出:“不可回避的事实是:就是在这一时期,当话本走上穷途末路,无可奈何地衰落时,长篇章回小说却因曹雪芹的《红楼梦》和吴敬梓的《儒林外史》出现而推向高峰,放射耀眼光芒。当然,这里面也有作家的生活阅历、思想水平、艺术功底、创作勇气等个人因素。但作为通俗小说的长篇章回、短篇话本两大分支,在同一历史时期,一支登上顶峰,一支坠入低谷,无论如何主要应是自身内部因素决定的。”(《警世通言》)清代两种白话小说体裁的创作状况大相径庭有其自身内部原因,这种看法无疑是正确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儒林外史》、《红楼梦》与文人话本的创作有很大区别,吴敬梓与曹雪芹写小说没有急切的商业目的,他们几乎是用一生的时间与精力来写一部小说。曹雪芹甚至还没有完成,身前并没有刻印,《红楼梦》的首次刊刻是在曹雪芹去世近三十年之后;《儒林外史》的刻印更是在吴敬梓去世近半个世纪之后。也就是说,吴敬梓、曹雪芹根本就没有通过写小说获得利益,他们只是想把自己对社会、对人生的认识写出来,至于小说是否刊刻、能否行销,不在小说家的考虑之中,那么朝廷查禁小说,严惩刻印者、市卖者、买看者,并不影响吴敬梓、曹雪芹的创作。而文人话本作家情况就不同了,他们编话本有明确的商业目的,小说写出来之后,或卖给书坊,或自己刻印,通过读者的买看来达到商业目的。朝廷严禁刻印、市卖、买看小说,书坊就不能再刻小说,作家也不能再写小说。因而,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禁毁小说,对文人话本创作的打击是致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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