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冯梦龙所编著的《古今小说》、《警世通言》、《醒世恒言》120篇话本写作年代的探考,始于孙稭第先生的《三言二拍源流考》,其后郑振铎、赵景深、谭正壁、严敦易诸先生先后有这方面的论述,至胡士莹先生著《话本小说概论》,更旁搜博采,集各家之大成,详细考订了《三言》的写作年代。但是,在几个判断年代的原则问题上,胡著与其它各家之说中,都存在看法。另外,根据其它几篇小说中某些可作确定年代之用而尚未为胡著与其它各家所注意的文字,我们将对诸家之说提出一些不同的或可资补充的意见,综合这些看法与意見,某些话本的写作年代,也许会得到较确切的判断。
一
在讨论具体作品之前,拟先就一些原则性问题提点看法。第一个问题;关于《京本通俗小说》的真伪。
由于缪荃孙声称《京本》为“影元人写本”,所收作品中又“我宋”字样,胡著与上述各家对《京本》所载小说是宋元之作这一点均无异词,故《三言》作品之见于《京本》者,皆认为出于宋元。但是,马幼垣、马泰宋二氏的《〈京本通俗小说〉各篇的年代及其真伪问题》(《清华学报》新五卷第一期)一文,已指出《京本》系缪荃孙伪造;后来苏兴氏的《<京木通俗小说>辨疑》(《文物》1978年第三期)也提出同样的看法。其持论大致如下:《京木》的九个篇目,皆见于《三言》,且多数是《三言》中注有古本、宋本的(《定山三怪》、《碾玉观音》、《西山一窟鬼》、《错斩崔宁》),或是见于钱曾《也是园书目》所录宋人词话十二种的(《冯玉梅团圆》、《错斩崔宁》、《志诚张主管》,后者在钱目中作《小金钱》。按:苏文谓《志诚》一题是缪荃孙主观虚拟,其实当是由三桂堂本《警世通言》“张主管志诚脱奇祸”一题而来的), 《三言》中其它在缪荃孙的时代尚未被断定的宋元小说,因为未注“古本”、宋本”,《京本》均不录,《三言》以外的末元小说,《京本》更不收录。《也是园书目》的宋人词话十二种,今已伕失的六种,《京本》刻印后发现的两种,及钱目误为《小亭儿》(实为《山亭儿》)的一种,凡九种,《京木》亦不录。这就使人怀疑《京本》是抄缀冯书而成的。同时,对勘《清平山堂话本》与《三言》相同的十篇话本,可知冯梦龙对前人作品多有润色。(按:我们对勘《熊龙峰刊小说四种》与《三言》相同的话本一种,情况也是如此。)而对勘《京本》与《三言》,则文字无甚出入。这就进一步证明《京本》是抄袭之作。另外,冯书中“南宋”、“故宋”字样,至《京本》作“我末”、“我朝”。而此类字样不见于其它宋元作品。《京本?冯玉梅团圆》,实是缪氏窃标题于钱目而强加于《警世通言》卷十二《范鳅儿双镜重圆》上的伪物。 (《范鳅儿》本事出宋王明清《摭青杂说》,本事中女主人公姓吕,《范鳅儿》因之,至《京本》作冯玉梅,显系为符合《冯玉梅团圆》一题而改动的,)是篇中亦有“我宋”,但篇首又有明瞿佑《南乡子》一词,宋人不得引明人词,可见“我宋”实系缪氏篡改。我们认为;这些证据,都颇为确凿,以瞿佑词证明《京本》中“我宋”字样之为缪荃孙作伪,尤为有力。此外,我们也有几点对《京本》的看法,可作证实《京本》属伪的补充:
其一,《京本?拗相公》有“初住浙江庆元府鄞县知县”之语。按:浙江,唐分为浙东、浙西道,宋为两浙路。《明史?地理志》云:“浙江,《禹贡》扬州之域,元置江浙等处行中书省,又分置浙东道宣慰使司属焉。太祖戊戌年十二月置中书分省,丙午年十二月罢分省,置浙江等处行中书省。……(洪武)九年六月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可见“浙江”作为一个行政区域名称,始于明代。《拗相公》中两度出观“我宋”,如此篇真是宋作,何来明地名? (庆元府虽为宋地名,明人知之者亦可用之,不足为宋作主证。 )又,马幼垣、马泰来氏曾据篇中“终宋世不得太平”之句,认为此篇不可能为宋人之作,这是很正确的。同时就,篇中还有“这朝代不近不远,是北宋神宗皇帝年间”之语。此“朝代”显然是就整个王朝而言。元朝紧接在宋朝之后,若是元朝人述说宋朝故事,不当说“这朝代不近”。所以,这也当是明人的口吻。因宋朝与明朝之间隔开一个元朝,故云“这朝代不近”;而跟汉、唐等朝代相比较,宋朝跟明朝的距离自然也“不远”。把这种口吻跟“浙江”这样的明代地名联系起来进行考察,此篇自当为明人之作。然则篇中出现的“我宋”字样,实出于缪荃孙的篡改(在《拗相公》中作“我宋”者,在《警世通言?拗相公饮恨半山堂》中作“宋朝”)。《话本小说概论》谓此篇“分明是南宋人口气”,实因惑于缪氏的《京本》为“影元写本”之说。
其二,《冯玉梅团圆》入话中有“徐信和他做了一对夫妻,上路直到建康,正值高宗天子南渡即位,改元建炎,出榜招军,徐信去充了个军校,就于建康城中居住”云云。按:宋高宗即位于宋南京应天府(今河南商丘),无须渡长江,甚至无须渡淮河,故无所谓“南渡即位”。明亦有南京应天府,在今江苏南京。明人或不辨其异,以为宋高宗即位之地即明南京,致有“南渡即位”之误。 (《金瓶梅词话》,第一百回,亦有“康王泥马渡江,在建康即位”之语,可见犯此类错误的,在明人中实属非少。)所以,此篇实为明人之作,篇首之引瞿佑词,绝非偶然;而篇中的“我宋”字样,必出于缪荃孙的篡改。
综合马、苏之文与以上两点,足可证明《京本》属伪无疑。因此,在考订《三言》相应各篇的创作年代时,就不能以《京本》为据。
第二个问题,关于胡著的“窜入”之说。
上文提到的《京本?冯玉梅团圆》中瞿佑《南乡子》一词,本来可用以证明此篇属明作,胡著因深信《京本》所收是宋元之作,故谓此词是明人窜入。可能胡氏还据此而认为明人常有窜入之举,故将一些他归于宋元的话本中的明代痕迹,一概斥之为“窜入”,计有:
一、《警世通言》卷三十八《蒋淑真刎颈鸳鸯会》,胡著归入宋作。本卷开头有“浙江杭州府武林门外”之语,三者均明地名。胡著云:“南宋人无称临安为杭州府之理,明人窜改的痕迹也很显然。”
二、同书卷十三《三现身包龙图断冤》,胡著归入宋作。本卷有“兖州府》,系明代地名,胡氏认为“府”字“是明人窜入的”。 三、同书卷二十八《白娘子永镇雷峰塔》,胡著归入宋作。其中有明代地名“苏州府”,又有胡氏自己说的(文中)“又写到银子的使用,似与明代中叶‘弛用银之禁,朝野率皆用银’的情况相符。”对此,胡氏认为“显然是明代的说话人把当时的地名或习俗加进去了”。实亦“窜入”之意。
四、同书卷三十三《乔彦杰一妾破家》,胡著归入元作。其中亦有“武林门”,为明代杭州地名。(清乾隆四十九年《杭州府志》:“武林门,宋改曰余杭门,……明初,复旧曰武林。”)胡氏亦认为是“明人窜入的。”
上述四篇中,“兖州府”的“府”字确实可能是明人传抄时 的衍文(因为明代改“兖州”为“兖州府”,明人在传抄时,受当时习惯的影响,不知不觉地于“兖州”下加一“府”字,也不无可能)。但其他三条都不属于这种类型。若系明人“窜入”,必是有意识地改变原文。我们曾对勘《三言》与《清平山堂话本》、《熊龙峰刊小说四种》发现冯梦龙对前人之作虽有润色,但从未有改动宋人痕迹或窜入明代痕迹的情况。那么,是冯氏以前的明代作者窜入的么?迄今未发现这方面的证据,胡著也不曾举出任何例证。相反,我们却有证据可以证明“窜入”之说不能成立。上文中关于《冯玉梅团圆》的论述,就说明了胡著之所谓“窜入”者,实非“窜入”,而因其本是明人之作。下面再以《白娘子》一卷为例:
《白娘子》开头,有“山水大发,汹涌流入西门。 ……西门,即今之涌金门”之语。按:乾隆四十九年《杭州府志》称:“涌金门,……钱武肃王筑罗城时无此门,清泰三年文穆王元瓘开涌金池以引湖水,因有是称。宋名曰丰豫门。 ……明初复旧名。”此篇显然不是吴越国时的作品,所云“即今涌金门”,自当是明人语气。胡著在考证《清平山堂话本?简帖和尚》时指
出:“文史学家都断定它为宋代话本”,但它实应是元入之作。胡氏所举出的理由是:文中有“叫将四个人来,是本地方所由,如今叫做连手,又叫做巡军”之语,而“巡军”为元朝新制(见《元史?兵制》)。我们认为:胡著的这种说法是正确的。因为在古代小说中,作者常以其当时的用语来解释以前的名物制度,如罗贯中《平妖传》卷一云:“不免搬去不厮求院子里住,就似于今孤老院一般。”《金瓶梅词话》第十九回云:“……捣子每都认得,那时宋时谓之捣子,今时俗呼为光棍是也。”皆是其显例。 所以,《简帖和尚》的“如今叫做……巡军”,自是作者的说明,从而可证其作者为元人。但既然如此,《白娘子》的“即今涌金门”自然也是作者的说明,从而其作者必为明人。那又怎么能说作品中的明人痕迹(明代地名或习俗)是明代说话人的“窜入”而非作品所原有呢?
要之,作品中的地名、习俗、引述的诗文等等,本是考证作品时代的有力内证。如没有充分确凿的依据,是不能随意说是后人“窜入”而加以否认的。
第三个问题,关于以风格定年代。
郑振铎先生判断小说写作年代时,大多以作品风格为据。胡著与其它各家的判断,也间有据风格的。但是,仅凭风格定年代,是很不可靠的。鲁迅先生在《二心集?关于〈唐三藏取经诗话〉的版本》中谈到自己的考证态度时曾说过应“不仅据文章的华朴巧拙定年代”,这是极有见地的。事实证明,单凭风格定年代,虽有幸而言中之时,却不能保其论断无失。例如,胡著曾谈到,《古今小说》卷二十六《沈小官一鸟害七命》,“郑振铎认为是宋人作,(按:郑氏判断时仅据风格)实则为明英宗天顺间事。”并引明郎瑛《七修类稿》为证(按此卷中凡四处提及“武林门”亦可证)。至于胡著凭风格定年代,也有失误之时,例如《清平山堂话本》中《错认尸》,胡著谓其“话本的文字风格,叙写口气,都完全是宋人气息”,但关于这篇小说,前文已经提到,可用“武林门”这一明地名(以及其它一些证据,详后),证其为明作。郑、胡诸先生之所以有这种失误,决不是因为他们没有文学鉴赏的能力,关键在于,以风格定时代本来是很危险的。
第四个问题,关于“大宋” “南宋”等称谓。
在《三言》中,凡属宋人之作,开头多有称“大宋”的因此,胡著对《错认尸》认为“话本开头有‘大宋仁宗皇帝明道元年’,显为宋人语”,对《古今小说》卷三十九《汪信之一死救全家》也认为“本篇开头有‘大宋乾道淳熙年间,孝宗皇帝登极’云云,似为南宋人口气,但后面又有‘那时南宋承平之际’,则又系元人口吻。大概元初人习惯称宋代为大末”。
但是《三言》中只认为明作的话本,亦多有“大宋”,如《醒世恒言》卷八《乔太守乱点鸳鸯谱》,有“大宋景祐年间”。又《金瓶梅词话》第一回亦有“罡星下生人间,搅乱大宋花花世界”之语。可见称“大宋”的,也有明人,不仅是宋元人。所以,单凭一“大宋”,实不能说明问题。
第五个问题,关于小说中的宋元痕迹。
胡著与其它各家,多引小说中的宋元痕迹(包括宋元地名、官职、时俗、习语)为证,判断该篇小说为宋作或元作。例如《古今小说》卷三《新桥市韩五卖春情》,篇首有“话说宋朝临安府,离城十里,地名湖墅,出城五里,地名新桥,那市上有个富户吴防御……”之语,其地名,官职是末代的。郑振铎、谭正璧两家据此认为本篇为宋作。胡著认为句中称宋朝,又似为元人作品,且谓篇中花哄、??等是宋元人习语,可证。但是,宋的地名、时俗、习语等,在《武林旧事》、《醉翁谈录》之类宋人笔记野史中多见记载,胡著判别小说中的宋代痕迹,多半也是依据这些书籍。那么,明人自然也可以参考这些书籍从事拟作。以涉及《新桥市》的这些地名、职官,习语来说,湖墅等地名今天还在沿用,这是到过杭州的人都知道的。《二刻拍案惊奇》卷七和二十九都说到“临安”和“临安都下”,《拍案惊奇》卷二十三又有“吴防御”,但这几篇都是明人作品。又,《金瓶梅词话》第四十六回有“教我才收拾阐闺了来”,《醒世恒言》卷二十七《李玉英狱中讼冤》(明正德故事)有“且??起来”《琵琶记》第二十二出,亦有“你只索??”之语,《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十七(明代故事)中有“柯陈兄弟都是山野之人,见此花哄,怎不贪看”之句。 (按:胡著谓“花哄”即“胡调”,但联系《二刻》来看,胡氏所释似不妥。 )可见“??”、“花哄”等语在明人作品里也有。总之,我们认为:在作品里出现宋(或元)代的地名、官职、风俗、习语等,可以证明其产生不得早于宋(或元)代,但却并不能证明其就是宋(或元)代的作品。
以上就是我们与各家看法有所不同的几个原则性问题。在下文中我们对各家之说提出不同看法时,涉及这些方面的就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