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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女性文学的繁荣及其主要特征(1)-文化研究
来源:  作者:郭延礼  点击:次  时间:2001-08-25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内容提要】
中国女性文学研究近年来虽较活跃,但主要集中在现当代研究领域,中国前现代女性文学研究则至今仍未引起学界重视。本文以明清女性文学为例,对这一历史时期的女性文学遗产作了初步梳理,并对明清女性文学所呈现的文学现象进行了钩玄提要的论述。本文指出明清女性文学现象的五大特点:一是创作主体的家庭化;二是明清女性多才多艺,其创作体裁丰富多彩;三是女性结社的出现;四是女性诗人开始与男性文士交往;五是女性作家开始否定“内言不出于阃”的传统观念,重视文学的传播功能。

【关键词】 女性文学/明清知识女性/女性结社

    中国女性文学,自《诗经》中的许穆夫人开始,中经徐淑、蔡琰(文姬)、左芬、鲍令晖、李冶、薛涛、鱼玄机,直到宋朝的词人李清照、朱素真,女性作家可谓代不乏人,但明朝之前,女性作家数量并不多。女性作家的大量出现是在明朝中后期,特别是明万历十八年(1590)之后,随着左派王学思想的传播,随着文学上公安、竟陵两派的兴起,随着女学的发展,也随着一批文人有意识的倡导,女性文学逐渐发展,清代之后女性文学更呈繁荣。对于中国前现代文学史上的这批遗产,至今研究甚差,既少有宏观的整体审视,也较少有个案研究。于此,应该引起学界的充分重视。
    马克思和恩格斯曾引述过傅立叶的一句名言:“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标准。”(注: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庭,或对批判的批判所做的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250页。)对此我们不妨引申一下,女性自身发展的程度也标示着社会进步的程度。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明清之后中国女性文学的发展,乃是中国社会进步的一个天然标志。因此,明清女性文学研究对于中国文学史和文化史的研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我们必先给女性文学下一个定义,它包含什么具体内容,目前学界有两种看法:一是女性自己创作的文本;二是写女性题材、女性主题的作品。我认为后一种界定太宽泛,也不科学。因为按照这种界定,凡是写女性题材的都称女性文学,诸如《西厢记》、《牡丹亭》、《红楼梦》中的女性形象,爱情诗、艳体词、言情小说,即凡写女性美和婚恋生活的就是女性文学。这样以来,半部中国文学史都是女性文学了,这个定义太宽泛了。所以我认为女性文学必须严格界定为女性自己书写的文本。下面我想就明清女性文学的总体特征谈点粗浅的意见,旨在引起学界对中国前现代女性文学的关注。
    中国向称诗礼之邦,妇女以吟咏著称于世者,各代均有,但由于古代妇女接受教育的机会少,加之印刷上的困难和其他社会因素,流传下来的女性作家和著作很少。这种情况,明代之后发生了变化。据胡文楷《历代妇女著作考》(以下简称《妇考》)著录,中国前现代女作家凡4000余人,而明清两代就有3750余人,占中国古代女性作家的百分之九十以上。特别是清代女作家更多,约3500余家,“超轶前代,数逾三千”(注:胡文楷《历代妇女著作考·自序》(增订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5页。)。其中江浙两省,又占80%。据《妇考》所收,江苏省清代女作家有1425人,著作有1707种。但胡氏所收并不完全,南京大学图书馆史梅女士又辑到《妇考》未收者118人,著作144种。这样,清代女作家江苏一省就有1543人,著作1851种(注:史梅《清代江苏妇女文献的价值和意义》,《文学评论丛刊》第4卷第1期(2001年3月),第66页。)。现有材料表明,清代浙江省的女作家也不少于江苏省。这样算起来,在清代仅江浙两省就有女作家约3000人,著作约4000种。这是一组十分可观的数字。由此不难看出,明清女性文学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宗珍贵的遗产。另方面,明清女性文学还出现了许多新的文学现象,尤值得我们特别关注。要而言之,有如下五点:


      一 创作主体的家庭化
    明清两代,由于经济的繁荣、文化的发展和社会的相对稳定,出现了许多文学世家,以一男性为首,提倡指导,而后形成了该家庭中一代或数代女性的文学群体。一家之中,祖孙、母女、婆媳、姊妹、姑嫂、妯娌,均系诗人、词人、文学家。这种现象在明清两代的江南(主要指江浙两省)尤为多见,往往是一门风雅,作家辈出。最著名的自然要属明末清初吴江叶氏午梦堂,一门珠联,相映生辉。叶绍袁妻沈宜修(1590-1635),字宛君,为著名曲家沈璟之犹女,工诗词,为吴江女性诗坛的中坚人物,著有诗集《鹂吹》。沈家本为吴江望族,她与同邑文士叶绍袁(1589-1648)结婚后,生有五女八男,均有文采。著名的诗论家叶燮(1627-1703)就是她的第六子。长女叶纨纨(1610-1632)、次女叶小纨(1613-1657)、三女叶小鸾(1616-1632)、五女叶小繁、三儿媳沈宪英,以上女性均工诗词,并著有诗集。后由叶绍袁编成《午梦堂集》,流芳后世。其中尤以小纨、小鸾姊妹,最有文名。小纨不但诗词清丽秀美,而且还是一位剧作家(详后)。小鸾,更是姊妹中的佼佼者。陈廷焯称其“词笔哀艳,不减朱素真,求诸明代作者,尤不易觏也”(注:陈廷焯《白雨斋词话》卷三,见《白雨斋词话足本校注》,齐鲁书社1983年版,第240页。)。他如桐城方氏(方孟式、方维仪、方维则姊妹、弟媳吴令仪及其姊吴令则等),杭州许氏(许宗彦妻梁德绳及其女许云林、云姜),吴江计氏(计嘉禾妻金兑、金兑母杨珊珊、金兑弟媳丁阮芝、沈清涵、宋静仪、金兑女计捷庆、趋庭、小鸾、侄女瑞英、同族女计七襄、计埰、计珠容),仪征阮氏(阮元妻孔璐华、妾刘文如、谢雪、唐庆云、女阮安、长媳刘蘩荣、次媳许云姜、女孙阮恩滦等),太仓毕氏(毕沅母张藻、妹毕汾、女毕慧、侧室周月尊、张绚霄),武进张氏(张琦女䌌英、珊英、纶英、纨英和她的女儿王采苹),闽南郑氏(郑荔乡九女,除九女冰纨早亡、五女长庚无考外,其余七女:镜蓉、云荫、青苹、金銮、咏谢、玉筼、风调,均有诗集),贵州金筑许氏(许芝仙、其妹遇贞、淑贞、梦贞、侄女芳欣、芳晓、芳盈、芳素),再如阳湖恽氏、阳湖庄氏,均是一门风雅,出了很多女诗人、女词人、女文学家。这种家庭文化的繁荣,既有其经济因素和社会因素,但更多地还是根基于人文氛围,即诗礼之邦、书香门第的文化传统,以及重视教育特别是家庭教育对女性的熏陶。所有这一切,便形成了明(万历之后)清两代才女辈出、女性文学发达的繁盛局面。
      二 明清女性多才多艺,其创作体裁丰富多彩
    明清女性文学家由于接受过良好的家庭教育,加之女性自强意识的觉醒,她们刻苦学习,在操持家务之余,全身心地投入艺术与文学创作,除诗词外,她们还创作了各类体裁的文学作品,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明清之前的女性书写从文体形式上来看,比较单调,文学品种只限诗词文赋,没有其他文学形式,明清女性中出现了散曲作家、戏剧作家、弹词作家和小说家。
    散曲是金元时代在北方新兴的一种文学形式,至元达到成熟阶段。元代女性写散曲的多是乐妓,闺秀写散曲者大约始于明代。著名的有明代文学家杨慎的妻子黄夫人、沈端惠、徐媛等人,至清代则有吴绡、顾贞立、孙云凤、吴逸香、方玉坤、朱恕等,最著名的当然是吴藻(1799-1862)。
    杂剧虽然盛行于元,元代女性并未写过戏剧,第一位写杂剧的女性应当是明代马守真(1548-1604),她写有《三生传》传奇(注:此剧已不全,现存者只是两出,即《玉簪赠别》和《学习歌舞》,见明人胡文焕编的《群音类选》,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此剧是写王魁故事的。现存剧本最完整的,应当是明代叶小纨写的《鸳鸯梦》杂剧。叶小纨(1613-1657),字惠绸,她出生在一个文学气氛十分浓厚的书香之家,父亲叶绍袁工诗文词,母亲沈宜修,文学家,她是著名曲家沈璟的侄女,通音律,对小纨从事戏曲创作有一定的影响。小纨的姊妹,均工诗词,一门风雅,俱有文采(见前)。红颜薄命,小纨的姐姐纨纨、妹妹小鸾,均早逝,母亲也中年去世。小纨时时怀念亡母及姊妹之亲情,为此写了杂剧《鸳鸯梦》。这是中国文学史上保存下来的女性写的第一个完整的剧本,值得珍视。
    小纨之后,女性写的戏剧还有一些,如明代梁玉儿的《合元记》、梁孟昭的《相思砚》,但这些戏曲今天已看不到了。明末清初的阮丽珍是一位对戏曲创作有贡献的女作家,传诵一时的《燕子笺》就是由她执笔撰写、又由其父阮大铖修改而成的。另外,她还写有《梦虎缘》、《鸾帕血》等剧,文本已失传。
    清代女性中,写过戏剧的人很多,据有关史料记载,近20人(注:清代女剧作家除文中提到的外,尚有李怀(著有《双鱼谱》)、李静芳(《丹晶串》)、曹鉴冰(《瑶台宴》)、孔继瑛(《鸳鸯佩》)、宋凌云(《瑶池宴》)、许燕珍(《保贞蓑》、《红绡咏》)、姜玉洁(《鉴中天》)、姚氏(朱凤森妻,《才人福》),惜以上剧作已佚。),但多数剧作均已失传。而真正留下作品的,大约要算苏州张蘩的《双叩阍》、西安王筠的《繁华梦》和《全福记》、安徽歙县何珮珠的《梨花梦》、新安吴兰征的《绛蘅秋》、杭州吴藻的《乔影》、东海刘清韵的《小蓬莱传奇》十种了。
    除戏剧外,明清女性文学家还写有弹词。弹词这种文体,从创作主体到接受主体多系女性,今天流传下来的名作如《天雨花》(陶贞怀撰)、《再生缘》(陈端生撰、梁德绳续)、《玉钏缘》(无名氏母女二人撰)、《笔生花》(邱心如撰)、《玉连环》(朱素仙撰)、《凤双飞》(程蕙英撰)、《梦影缘》(郑贞华撰)、《精忠传弹词》(周颖芳撰),其作者均系女性。
    清代女性也开始尝试写小说。小说在古代是“不本经传”、“背于儒术”、不登大雅之堂的“街谈巷议”,鲁迅先生就说过:“在中国,小说是向来不算文学的”(注:《〈草鞋脚〉小引》,《鲁迅全集》第6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0页。),是被封建统治阶级“向来看作邪宗的”(注:《徐懋庸作〈打杂集〉序》,《鲁迅全集》第6卷,第291页。)。因小说取材于民间,被上层文人视为“妖妄荧听”、“猥鄙荒诞”,有的更进而诋毁为“诲淫诲盗”。总之在古代,与传统的诗词文赋相比,小说被视为低级文类。开明的古代文士大多能认同女性写诗词,因温柔敦厚的诗教与女教为近,但不赞成女性写小说。比如《再生缘》前十七卷的作者陈端生,其祖父陈句山是清代有点名气的文学家,他赞同女子写诗,但反对女性写弹词和小说。在这种文化大环境下,女性很少有人敢写小说。严格地说,1840年(道光二十年)前中国女性无人写过小说。相传清代女诗人、女学者汪端(1793-1839)曾写过小说《元明佚史》,但我至今仍怀疑此书是否写完或出版过,搜罗完备的《历代妇女著作考》也未提及此书,这也可为我的怀疑提供一个佐证。
    清代第一个写小说的女性是满洲词人西林春(即顾太清),她晚年曾撰有《红楼梦影》,署名云槎外史。小说24回,写于咸同年间,光绪三年(1877)出版。如所前述,古代文士是不赞同女性写小说的,因此中国女性写的第一部小说的出版,无异于“攻入男性堡垒的一次冒险”(注:科拉·卡普兰《〈奥罗拉·利〉与其他诗》,见玛丽·伊格尔顿编《女权主义文学理论》,湖南文艺出版社1989年版,第202页。),以致在著作权问题上产生了怀疑。但,顾太清写《红楼梦影》这确是历史事实(注:《红楼梦影》为顾太清著,曾有人怀疑,但这确是事实。顾太清《天游阁诗集》卷七有《哭湘佩三妹》五绝句,其二自注云:“余偶续《红楼梦》数回,名曰《红楼梦影》,湘佩为之序。不待脱稿即索看,尝责余性懒,戏谓曰:‘姊年近七十,如不速成此书,恐不能成其功矣。’”按《红楼梦影》刊于光绪三年丁丑(1877),自注中提到的“序”即为后来该书出版时书前的序,序文末云:“咸丰十一年岁在辛酉七月之望西湖饮人撰”。咸丰十一年为1861年,西湖散人是杭州女诗人沈善宝的别署。沈善宝卒于1862年夏历六月十一日,该序写于一年前,此时《红楼梦影》尚未写完,大约也是怕生死难料,故先为此书写了序,这点顾诗自注已说明。由顾诗、沈序可证《红楼梦影》确系顾太清著。)。稍后有陈义臣的《谪仙楼》、杭州王妙如(约1877-1903)的《女狱花》,绩溪邵振华的《侠义佳人》。这些小说均系章回体。中国文学史上第一个女性小说家群的出现是在20世纪第一个二十年,这已是清末民初的事了(于此有另文论述)。
    明清女性的文学活动,并未局限于文学创作,他们还介入了文学评论。除女性自撰的诗话、词话、诗文序跋外(详后),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侧面,即明清女性的戏剧评论。这在中国女性文学史上是具有开创意义的。)
    就目前所知,明清女性参加戏剧评论的大约有50余人,其中著名的文学家有汪端、张襄、王端淑、王筠、张藻、林以宁、关瑛、归懋仪、吴藻、许延礽、席慧文等人。从这个评论群体的人员构成看,表明明清知识女性对戏剧这种艺术形式已有了较强的参与意识。
    从我目前接触到的有限的资料看(注:主要据蔡毅编辑的《中国古典戏曲序跋汇编》,齐鲁书社1989年版。),明清女性戏剧评论所触及的作品大约有20余种,其题材范围还多限于写爱情主题和女性题材的,如王实甫的《西厢记》、汤显祖的《还魂记》(《牡丹亭》)、朱素臣的《秦楼月》、李渔的《比目鱼》、徐渭《四声猿》中的《雌木兰替父从军》和《女状元辞凰得凤》、蒋士铨的《一片石》、钱肇修的《芙蓉峡》、潘照的《乌阑誓》、黄图珌的《百宝箱》、黄燮清的《帝女花》和《桃溪雪》、范亨的《空山梦》,还有些剧作是描写特殊的人生遭遇并有所感悟的,如纯夫的《离骚影》、查慎行的《阴阳判》、左潢的《桂花塔》等。
    在整个戏剧评论中,尤让她们关注的是女性作家的剧作,如对吴藻的《乔影》、何pèi@⑤珠的《梨花梦》、王筠的《繁华梦》三剧,有十多位女性为其题词,抒写观剧的感想,肯定剧作的成功,赞美作者的才华,表现了批评主体极大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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