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雨村是一个集众恶于一身的反面人物典型形象”,这几乎是红学家们众口一词的论断。对此,笔者不揣浅陋,原打算写一篇“贾雨村别论”。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写成。近读夏麟书、关四平二位先生的大作《穷通怪圈中封建士人的悲剧》[1]和《论贾雨村》[2]。其中关于“贾雨村是一个由正直读书人中举入仕而逐渐演化为丑恶封建官僚的典型人物”的结论性观点,笔者与夏、关二位是一致的。红学发展史向世人表明,任何一种新的观点,非经多次反复论证,是不会得到公认的。鉴于此,笔者特写下这篇补论。
对于贾雨村思想性格演化过程的阶段的划分,笔者把他的被革职期间,单独作为一个阶段。
一、从一个穷儒到第一次当官
关于这一时期的贾雨村,下面谈三点:
(一)怀抱“三生愿”
贾雨村的“三生愿’,可以概括为两个字:当官;或者再加一个字:当大官,亦即所谓“人间万姓仰头看”。这,在他还是一个穷儒寄居葫芦庙时,就曾多次溢于言表。贾雨村的这种愿望,或叫“欲望”,论家多斥之为“野心”。到目前为止,据笔者所知,只有三位先生的评价不在此列。第一罗宗阳先生,他认为“贾雨村想出人头地,企图打开功名大门,并不是坏事,而是当时文人士子的一种愿望。”[3]其次就是夏、关二位,他们认为,贾雨村“求取功名,入仕升官的人生目标,是封建社会一般士人所共同追求的”。笔者赞同他们的看法。封建时代本来就是“学而优则仕”的时代,生长在那种时代里的贾雨村,一心依靠自己的学识跻身官场,这有什么过错呢?再说,那时的文人士子,不想当官的有几人?远的姑且不说,只说近的,汤显祖、吴承恩、蒲松龄、吴敬梓、冯梦龙、李卓吾,他们哪个不想当官?至于他们当中有人官运并不亨通,有人甚至一辈子也没能当上官,例如蒲松龄,直到七十一岁才得援例出贡,但是谁能凭借他们一辈子没有当上官这样的客观事实,而否认他们想当官或者曾经想当官的主观愿望呢?而且又有谁指责过他们的想当官是“野心”呢?既然如此,那么同样是封建士子的贾雨村想当官,为什么就要被斥为“野心”呢?“区分他们向上爬的好坏,不在于他们的初衷,而在于往后的实践。贾雨村之所以成为贾雨村,不在于他当时雄心勃勃,而在于步入仕途以后同流合污,自愿跌进那腐朽的官场泥坑”[4]。采用回避初衷的方法评价任何人,都是不客观的,因而是不科学的。首先,一个人思想性格的形成和演化,既有其历史的连续性,又有其发展的阶段性,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初衷是一个人思想性格发展史的起点和基础,它的确立和往后的实践,是发生在不同时期的行为。对它的轻视、忽略甚至有意而不谈,都意味着对人物思想性格发展史的割裂,从而势必引出片面的静止的结论,好象某人生来如此。其次,一个人的初衷跟他后来的实践,在正常情况下,应是指导与被指导、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但在非常情况即特殊社会背景下,初衷对实践不一定指导得了、控制得住的,所谓“违心的做法”,往往就是在这种特殊社会背景下产生的。而从发掘人物形象的社会意义方面来说,这种特殊社会背景正是我们需要认真研究的内容。在评价一个人的功过时,我们应该坚持动机效果统一论;而为着剖析一个人物形象的社会审美价值,我们则必须仔细研究二者之间的矛盾性。诚然,一个人的后来实践,可以作为逆推其初衷的一种依据,但是,这里必须附加一个条件,那就是这种实践一定是在没有外在压力的情况下完成的,否则这种逆推就将失去意义。至于贾雨村的官场实践是否都是在没有外在压力的情况下“自愿”完成的,后面将作具体分析。笔者的基本态度是,既要分析贾雨村这个人物形象,那么无论是对他的官场实践还是初衷,我们都应该本着求是的精神,给以充分研究,而不可偏弃。
贾雨村的初衷究竟怎样呢?在同一篇文章里,罗宗阳先生写道:“贾雨村的变化始于丢官之后,这次丢官无疑对他是一沉重的教训,使他意识到跻身官场必须改变初衷。”显然,罗宗阳先生也认为,贾雨村的初衷并不坏。
笔者在这里所要强调指出的就是这一点:当官前的贾雨村并不是坏人,在小说里,贾雨村并非一开始就是以一个反面人物的面目出现的。不仅他怀抱“三生愿”并不存在什么“野心”,而且,为了实现这一志愿,他并没有去巴结权贵,并没有去走后门,而是凭自己的真才实学,光明正大地参加科举考试;他家道衰微,穷愁潦倒,囊空如洗,但他并没有去磕叩富儿门,没有卑躬屈膝向别人乞讨,更没有去行骗或拦路打劫,而是以撰文卖字为手段,一面维持生计,一面企图积攒盘缠;他渴望当官,其初衷只是“重整基业”,荣宗耀祖,出人头地,小说并没有写他准备将来在平民百姓头上作威作福或图报私仇。这一切表明,入仕前的贾雨村不仅不是坏人,相反倒是一个有志气有抱负、心地光明磊落的正直读书人。
(二)“风尘怀闺秀”
身为奴仆的潘又安与迎春的丫鬟司棋相爱,笔者从未见有人指责;身为优伶的蒋玉函娶了宝玉的“屋里人”袭人为妻,也从未见有人指责。唯独暂时落泊的青年书生贾雨村爱上了乡宦甄士隐家的丫鬟娇杏,有人就指责他“滥施感情”[5],甚至“心地卑劣”[6]。对此,笔者实在想不通。贾雨村并没有表现出封建时代一般风流浪子的恶习,并不曾象薛蟠那样“见一个爱一个”,他所爱的只是一个娇杏。而且,他之所以爱上娇杏,并不象贾琏垂涎于尤二姐的姿色,而是看中了娇杏“必是个巨眼英豪,风尘中之知己”。情场上多闻“情人眼里出西施”,贾雨村却是“情人眼里出英豪”,可见贾雨村的恋爱观不同于一般。这样的爱慕之情,何“滥”之有?再说,贾雨村虽暂时落泊,但若论出身,他到底是“诗书仕宦之族”的后裔;娇杏既为丫鬟,想见其出身并不怎样高贵。论年龄,贾雨村和娇杏都正值年轻,并不存在贾赦之于鸳鸯的巨大悬殊。因此,从出身和年龄这两个方面来说,贾雨村对娇杏产生爱情,并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更何况贾雨村对娇杏只是纯洁的爱慕,丝毫没有掺杂贾瑞式的邪念。那么,指责贾雨村爱慕娇杏是“心地卑劣”,其根据何在呢?难道贾雨村连爱一个小乡宦家的丫鬟的资格都不能享有,或者他根本就不应该对一个姑娘产生爱情、而只能在葫芦庙里过一辈子吗?若论身价,潘又安、蒋玉函比贾雨村又能高贵多少呢?
再者,事实上娇杏是否真能称得上“巨眼英豪”,恐怕还未必。
在小说里,第一次见到贾雨村时,娇杏的心理活动是:
这人生的这样雄壮,却又这样褴褛,我家并无这样穷窘亲友,想他定是主人常说的什么贾雨村了——怪道又说他必非久困之人,每每有意帮助周济他,只是没有什么机会。
在娇杏的眼里,贾雨村只是一个“生的这样雄壮”的穷窘客人,至于“必非久困之人”,这话是她往常从主人跟别人的交谈中捡来的,并不是她自己对贾雨村未来的预见。因此,如果真的要数“巨眼英豪”,也只能是甄士隐。贾雨村对娇杏冠以“巨眼英豪”,显然过誉了。换言之,在贾雨村的心目中,娇杏是被抬高了。由于爱慕而抬高对方,只能被认为是用情过甚的表现。而且,这种过誉还只是贾雨村内心的独白,并未在娇杏当面说出来。这又说明了贾雨村对娇杏爱的真诚,并非假惺惺地献媚讨好。在笔者看来,如果说贾雨村对娇杏一见钟情,则可认同。这种一见钟情,一方面反映了贾雨村由于自己“才干优长”,因而看取对方也首先着眼于才干和识见;另一方面反映了落泊时的贾雨村精神空虚,急需得到慰藉。心理学认为,人在春风得意、忘乎所以或孤独凄凉、处境窘困时,爱情最易入侵。因此,落泊时的贾雨村对娇杏一见钟情,亦属正常。
贾雨村口占的那首五律,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了他对娇杏的尊重和爱的深沉。在见到娇杏之前,贾雨村一直把实现自祖上以来几代人的“求取功名,再整基业”的愿望,当作奋斗目标。自从在甄家见到娇杏,认定她为“巨眼英豪”、“红尘知己”之后,“便时刻放在心上”。但想到自己萍踪浪迹,风尘碌碌,一副落泊形状,难以与她匹配,为此心里格外增添了愁苦。然而,贾雨村是不甘心向愁苦的命运低头的。时至中秋,俗谓“团圆”佳节,贾雨利对娇杏的思恋之情因之更炽,于是对着当空皓月,既是自勉又是默许地吟道:月光啊,如果你有成全我与娇杏姑娘缔结良缘的美意,那么就请你首先上楼去向她禀报一声,我贾某黄榜高中,实现了“三生愿”之后,一定来迎娶她!这里,一方面反映了贾雨村的思想并未脱出“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的窠臼,但另一方面也反映了贾雨村已把迎娶娇杏与实现“三生愿”相提并论,把实现“三生愿”作为迎娶娇杏的一个前提条件,反映了他把娇杏看得非常尊贵。这与视娇杏为“巨眼英豪”的思想是一致的。检验一个人为人品质的最好时机,莫过于其人穷困潦倒之时或意满志得之后。贾雨村春闱大捷,中了进士之后,被任命为姑苏县令。到任当天,乘轿进衙,观者杂沓。几年前因火灾迁居封家的甄家丫鬟娇杏,此时正在门前买线,竟被坐在轿里的新任县太爷一眼看见。这一细节充分说明,“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的贾雨村,并没有忘记昔日的“红尘知己”,而是时常把她挂在心上,乃致在街上行走都密切注视着;也可见娇杏在他心目中印象极其深刻,尽管相隔多年,又在一片纷乱中,但一当眼就能认出。具有决定意义的行动还在于,为实现曾经私自立下的迎娶娇杏的心愿——请读者注意,贾雨村的这种心愿,包括娇杏在内的任何其他人,当时都是不知道的!——到任后的第二天一早,就派人送信给封肃,“托他向甄家娘子要那娇杏作二房”,以示求婚。得到应允后,当晚就把娇杏迎娶过去。接着,“又封百金赠与封肃,又送甄家娘子许多礼物”,以示感谢。这样一系列彬彬有礼的迎娶程序,说明了贾雨村对娇杏挚爱且尊重,没有任何居高临下的官老爷派头。更有其他者,不久其嫡妻下世,这位县太爷没有另去娶名门千金,而是把娇杏扶作了正室,使一个奴婢出身的女子,转眼一跃而为“人上人”。
从上述贾雨村由“风尘怀闺秀”到“得志娶闺秀”的经过看来,笔者认为贾雨村应算是一个正人君子。封建时代,发迹后遗弃糟糠者大有人在,贾雨村却能将未经任何媒证、仅在落泊时“自谓是个知已”的婢女娶作夫人。这件事至少说明了贾雨村的两种可贵品质:其一,重情守信,哪怕是任何外人都不知道的内心意愿,只要条件成熟,坚决给予兑现。其二,不计尊卑,落泊时认娇杏为“红尘知己”,当上县太爷之后,毫不迟疑地娶这位“知已”作夫人,并不以尊卑为虑。这样的姻缘,连娇杏自己也认为“是意想不到之事”。此即所谓“‘娇杏’者,‘侥幸’也”。作家把这样的故事安排在小说开卷处的醒目位置,并用回目特别标出,其用意应该说是显然的。但是,历来评论贾雨村形象的文章却很少提及,有些甚至根本不谈。对此,笔者实在不解。
(三)回报甄士隐
贾雨村到任的当天,就把报答甄士隐对他的周济之恩提上了议事日程。白天看到娇杏在门前买线,晚间就派人上门请甄爷进衙。当他听说甄家曾遭火灾,甄士隐“已出家一二年了”之后,不禁“感伤叹息了一回”。又问起甄士隐的女儿英莲,当听说“看灯丢了”,便立即许诺,“不妨,待我差人去,务必找寻回来”。次日一早就派人送去两封银子、四匹锦缎,答谢甄家娘子。迎娶娇杏之后,“又封百金赠与封肃,又送甄家娘子许多礼物,令其且自过活,以待寻访女儿下落”。这些,显见贾雨村得志之后,并没有忘记昔日甄士隐对他的关心和资助,并没有忘记当年的贫贱之交,而且利用职权尽可能地为甄家解决困难。至于后来贾雨村当上了应天府尹,没有把英莲从薛蟠手上救出来,此属后话,且容别论。
上述迎娶娇杏和报答甄士隐两件大事,是贾雨村在没有外力压迫情况下自愿完成的,其中显然折射出了贾雨村笃情重义、受恩知报的品质光华。如果把从寄居葫芦庙到初登县太爷大堂这一时期的贾雨村作个小结,那么他就是一个行为正派-品德端方、穷不失志、达不忘情的值得肯定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