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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河日记》与中国明清小说戏曲(1)-文化研究
来源:  作者:陈大康/漆瑗  点击:次  时间:2001-08-23 00:00于哲学网发表

     李朝正祖四年(清乾隆四十五年,1780)六月,因中国乾隆帝七十大寿在即,朝鲜李朝组成进贺兼谢恩团赴华,著名学者朴趾源随其堂兄、使团正使朴明源同行。访华团入辽东,经北京,抵热河参加庆贺大典后返国,历时共两月有余。在这期间,朴趾源详细地记载了沿途的见闻、交往与感受,并又每每就此发表自己的见解与评论,最后汇集成书,这就是他的重要代表作之一《热河日记》。围绕《热河日记》从政治、历史、思想以及礼仪制度等各种不同的角度进行研究者可谓多矣,而本文则将以载录原文加按语的方式,介绍与考察该书中所涉及的中国明清时的小说与戏曲。
    其人欣然舍桨而来,余腾身载其背,其人笑嘻嘻,入船出气长息曰:“黑旋风妈妈,这样沉挑时,巴不得上了沂风岭。”赵主簿明会大笑。余曰:“彼卤汉不知江革,但知李逵。”赵君曰:“彼语中带意无限。其说本谓李逵母如此其重,则虽李逵神力,亦不得背负逾岭,且李逵母为虎为啖,故其意则以为如此奴肉,可畀铵虎。”余大笑曰:“彼安能开口,成许多文义?”赵君曰:“所谓目不识丁,正道此辈,而稗官奇书,皆其牙颊间常用例语,所谓官话者是也。”
               《热河日记·渡江录·六月二十四日》
    按:《热河日记》开篇伊始,朴趾源就提到中国通俗文学中的名著《水浒传》。若联系当时背景考察他们的议论,便可发现这可作为中国古代小说传播史上的重要史料。自明末以来,《水浒传》一直遭封建政府禁毁,正如乾隆元年(1736)闲斋老人《儒林外史序》所说:“《水浒》、《金瓶梅》,诲盗诲淫,久干例禁。”乾隆时阅读这部小说仍为犯禁之事。乾隆三年(1738),中央政府通令各省督抚并转饬该地方官,必须严厉执行禁毁小说令,这其中当然包括对《水浒传》的禁毁。上谕还严词责令:“凡有收存旧本,限文到三个月,悉令销毁。如过期不行销毁者,照买看例治罪。”(注:《劝毁淫书征信集》,转引自王利器辑录《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所谓“买看例”,是指康熙五十三年(1714)朝廷议定的禁毁小说法令中“买者杖一百,看者杖一百”的惩罚条例。乾隆十九年(1754),朝廷又一次通令全国:“《水浒传》一书,应饬直省督抚学政,行令地方官,一体严禁。”(注:恭阿拉等:《学政全书》卷七“书坊禁例”。)清政府担心“满洲习俗纯朴,忠义禀乎天性”的传统遭到破坏,故而特别禁止满人接触所谓的“淫词小说”;关外东三省,特别是“盛京地方,乃本朝创业之地,关系甚重”(注:《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三十一。),故而查管尤严。可是,通俗文学却以不可阻挡之势迅速蔓延,甚至语言隔阂也不能成为传播的障碍。鉴于这种情形,乾隆帝于乾隆十八年发布上谕,严厉谴责将《水浒》、《西厢记》等作译为满文:“似此秽恶之书,非惟无益;而满洲等习俗之偷,皆由于此。如愚民之惑于邪教、亲近匪人者,概由看此恶书所致,于满洲旧习,所关甚重,不可不严行禁止。”上谕还要求八旗大臣、东三省将军、各驻防将军大臣等,“除官行刊刻旧有翻译正书外,其私行翻写并清字古词,俱着查核严禁,将现有者查出烧毁,再交提督从严查禁,将原板尽行烧毁。”(注:《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四百四十三。)对照这一背景,朴趾源记载的意义就显示得十分清楚。首先,那位中国船工引用李逵故事时的地点是辽东,其次,那位中国船工被朴趾源称为“胡”,即当为满族人,这证明了乾隆的上谕并非无谓而发,《水浒传》在东北,以及在满族人中确实在流传。当然,那位中国船工未必就阅读过原著,但他可以通过听说书讲唱等其他途径熟悉那些故事。第三,就目前所知,关于乾隆时《水浒传》在东北流传的情形,我国鲜有直接的资料记载,因此朴趾源的描述,可补中国古代小说传播史料之缺。当然,朴趾源本人不可能意识到这一点,当时他甚至不太清楚中国禁书的状况(但他到了北京后,就很快地了解了这方面的动态),两位李朝士人对此情形的理解,也仅如赵明会所言:“稗官奇书,皆其牙颊间常用例语,所谓官话者是也。”朴趾源的这段记载无意中又透露了一个事实,即当时不少李朝士人对《水浒传》也相当熟悉,相趾源在《渡江录》(六月二十七日)中提到赵明会所说的“杀威棒法”一词,显然也是典出于《水浒传》。
    正使问:“有何可观?恐中暑。”余对:“俄逢一老学究,非但满人,鄙陋无足语。”正使曰:“彼既有求,何可啬一丸一箑耶。第不妨借看书目。”遂使时大送清心元一丸、鱼头扇一柄。时大即回,持掌大几叶小册而来,皆空纸所录书目,尽是清人小品七十余种。此不过数页所录,而要索厚价,其无耻甚矣。然既为借来,且新眼目,遂誊而还之:……《影梅庵忆语》,冒襄辟疆著;……《池北偶谈》、《看祖笔记》,王士禛贻上著;……《无声戏小说·鬼输钱故事》,李渔笠翁著;……《虞初新志》,张潮山来著;……《说铃》,汪琬著;《说郛》,吴震方青坛著;……与郑进士分录,以为书肆考求之资。即送时大还传,且令语之曰:此书皆我东所有,故吾老爷不览此书目云尔。
                 《热河日记·渡江录·七月初三日》
    按:朴趾源抄录的书目共五十七种,以上仅列出小说类七种。东北满人家中藏有如此多的书籍,实出人意外,内又有小说数种,可为古代小说传播史上的重要材料。文中称《说郛》为吴震方所著,当是该老学究提供的书单有误;李渔所著的《无声戏小说·鬼输钱故事》,当指现在编入《连城璧》外编的“连鬼编有故倾家,受人欺无心落局”,而他的小说各回有单行本行世,却是首次见于记载。张潮的《虞初新志》此时已被禁,这可以乾隆四十三年(1778)江宁布政使颁布的《违碍书籍目录》为证,但禁令似未影响到该书在东北的传播。仅借阅这些书,该满人“老学究”就“要索厚价”,似太过分了。朴趾源抄录这些书目的目的是“以为书肆考求之资”,即日后在中国购书可作参考,此语表明,来华购书也是朝鲜使团的目的之一。
    庙中无赖游子数千人,闹热如场屋。或习枪棒,或式拳脚,或像盲骑瞎马为戏。有坐读《水浒传》者,众人环坐听之,摆头掀鼻,旁若无人,看其读处则火烧瓦宫寺,而所诵者,乃《西厢记》也。目不知字而口角溜滑,亦如我东巷肆中,口诵《林将军传》。读者乍止,则两人弹琵琶,一人响叠钲。
                      《热河日记·关帝庙记》
    按:中国封建统治者一向鄙视甚至仇视通俗文学作品,其中遭打击尤烈者除《水浒传》外,便当数《金瓶梅》与《西厢记》。《热河日记》中没有关于《金瓶梅》的记载,不过对于流传已久,几乎家喻户晓的《水游传》与《西厢记》,朴趾源却是在书中多次提及,他对旧辽东城门外关帝庙庙会的记载就证实了这两部作品在辽东的广泛流传。在旧辽东城门外关帝庙庙会上见到说书艺人讲唱盛况后,朴趾源很自然地将中国与朝鲜两国的通俗文学的重要传播方式,即说书讲唱的形态作了一番比较。他发现有两点完全相同:其一是“目不知字而口角溜滑”,即说书先生自己未必识字,但四处不断的讲唱已使他对作品内容极为熟悉;其二,讲唱有音乐伴奏,特别是说书先生讲完一段落稍事休息时,琵琶与响钲的乐声可继续吸引听众而不至于散场。当然,中国此时许多地方的说书已没有音乐伴奏,其实朝鲜的情形也同样如此,李朝士人赵秀三《秋斋集》卷七“记异”中关于以“口诵谚课稗说”谋生的“传奇叟”的记载,完全可以证明这一点。
    寺观及庙堂,对门必有一座戏台,皆架七梁,或架九梁,高深雄杰,非店舍所比,不若是深广,难容万众,凳桌椅兀,凡系坐具,动以千计,丹舮精侈。沿道千(十)里,往往设芦簟,为高台像楼阁宫殿之状,而结构之工,更胜瓦甍。或扁以中秋庆贺,或扁以中元佳节。小小村坊无庙堂处,则必趁上元、中元,设此簟台,以演诸戏。尝于古家铺道中,车乘连络不绝。女子共载一车,不下七八。皆凝妆盛饰。阅数百车,皆村妇之观小黑山场戏,日暮罢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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