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民变的消息报到北京,魏忠贤被风闻夸张的报告吓得惊慌失措,得知真相后又恼羞成怒,要发兵屠杀苏州民众。后来在朝中一些正直官员的斡旋下,决定大事化小。遂发诏书说:“著密拿首恶,以正国法,不得累及无辜。”毛一鹭经过查访,陆续逮捕了颜佩韦等13人,判处颜佩韦、马杰、沈扬、杨念如、周文元5人死刑,其他人有的发往边境卫所充军,有的杖六十棍。毛一鹭将判决结果上报,朝廷批准。
在判处死刑的五人中,颜佩韦是商人的儿子,马杰是卖苦力的,沈扬是市场上的牙侩,杨念如是卖衣服的小商贩,周文元是周顺昌的轿夫,他们都素不相识。也就是说,除了周文元,其他四人同周顺昌没有任何交往,完全是激于义愤自发参加这场斗争的。他们虽然是普通市民,但都表现出了正直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在入狱期间,他们理直气壮,对所作所为毫不隐讳。有人对他们说:“现今首辅顾秉谦是你们的同乡,你们必能平安出狱。”颜佩韦叹道:“顾秉谦已认魏忠贤为父。你没看见近年来多少缙绅惨遭毒打、家破人亡,何况我们呢!我们宁愿从周吏部而死,不愿求奸相获生!”听到这番话的人没有不落泪的。七月中旬,行刑的前一天,苏州出现暴风骤雨,太湖水位猛涨,湖水四溢。苏州人都说这是老天在为五人鸣不平。行刑这天,苏州城内戒备森严,当局惟恐群众闹事。行刑时,五人谈笑自若,大义凛然,在阊门外吊桥上从容就义。正像文中描写的那样:“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以死。”颜佩韦等五人被斩首后,头颅被挂在城墙上示众。有位有名望的人拿出50两银子,买下五个人的头并用木匣装起来,保存了下来。
为了抗议杀害五人,苏州市民曾倡议拒用天启钱达十个月之久。群众斗争的威力,使得气焰嚣张的魏忠贤亦“逡巡畏义”,从此“不敢复有株治”。
天启七年(1627年)十一月,魏忠贤畏罪自杀后,苏州人民倡议公葬五位烈士。一夜之间,魏忠贤的生祠被夷为平地,在它的废基上修建了五烈士的合葬墓,头颅也最终与尸体合到了一起,被称为“五人之墓”。地址就在苏州城外虎丘山前面山塘河大堤上。张溥有感于五人的义行,于崇祯元年(1628年)写下这篇脍炙人口的《五人墓碑记》。
纵观二十四史,都是帝王将相的历史,没有基层民众言行的记录。这是因为历史学家认为这些“引车卖浆之徒”,在重大历史事件中只是英雄豪杰的陪衬物或盲从者,根本不可能起到扭转乾坤的作用,不够记入史书的资格。“丙寅诏狱”中的颜佩韦等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读书之训”,不懂得封建礼教,但是他们各自用朴素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去观察世界,明确无误地认清了魏阉集团祸国殃民的可恶行径,认识了周顺昌等东林党人的高尚情操和感人言行,决心为营救他们不惜舍弃自己的利益并甘愿献出生命。这种精神,实在叫那些饱读诗书的假道学者们汗颜!当魏阉党人肆无忌惮、为所欲为之时,朝廷中的一些高官勋爵,或者卖身投靠、甘为走狗,或者缄口不语、莫衷一是,或者佯装疯癫、避祸家中,或者抽身逃跑、不知所终,其可耻的人格、龌龊的行为,令人不齿。只有那些他们认为出身卑微的“草野之无闻者”挺身而出,仗义执言,喊出他们不敢说的话,做出了他们不想干的事,以“激于义而死”的精神,以“明死生之大”的胸襟,成就了一番英雄业绩,如同在那个阴霾笼罩的黑暗时代,点燃了一堆熊熊燃烧的篝火,照亮了人间。真是卑贱者最高尚!
张溥在《五人墓碑记》中饱含深情地发问:“独五人之皎皎,何也?”我想,最好的铨释还是文中的那句话:“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其兄孙珀龄顺治年间任通政使司左通政使时,因官事入狱,将被处死。这时孙琰龄已与其兄分家单过,但念及兄弟之情,便顶风冒雪,赶赴京城,奔走于豪门之间,竭力营救。但有一线希望,就尽全力。顺治十六年(1659年)春,孙珀龄被减罪遣送东北,他一直送到山海关外。想到有生之年不能相聚,孙琰龄悲痛欲绝,恸哭投河,所幸被人救起。康熙二年(1663年),朝廷颁布修工赎罪令,允许犯罪官员以钱抵罪。于是,孙琰龄变卖家产,折银上交,赎回大哥珀龄,全家人终于团圆。从孙珀龄入狱到回籍,孙琰龄累计花费2万余两白银,出让土地700余亩,变卖了省城和县城的豪宅,几乎倾家荡产。时人评价,“真所谓能笃同气者哉!”孙琰龄著有诗文《柿岩小律》、前后《燕游草》和《似懒园》、《石来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