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高则诚以上的诗文及其他相关材料,我们对他的生平可得出以下的几点认识:
(1)高则诚确实有过翰林院典籍官的授职。
此前为人所知的史料中,关于高则诚曾任翰林院典籍官的记载,只有侯百朋先生发现的《光绪慈溪县志》卷五〇“金石”一门中《慈溪县罗府君嘉德庙碑》正文前署款一处。其署款为:“承务郎佥江北淮东道肃政廉访司事王演撰,征事郎翰林国史院典籍官高明书,中奉大夫江南诸道行御史台侍御史王德谦篆额。”侯百朋先生在《高明史料掇拾》(《温州师专学报》1983年第2期)认定高则诚的末任是国史院典籍官。徐朔方师推断高则诚老师黄溍卒前一年推荐高则诚任此官。按黄溍卒于至正十七年(1357),故徐师认为高则诚书碑为十六年事(见《高明年谱》)。黄仕忠先生《高则诚卒年考辨》一文肯定了傅璇琮据余尧臣跋提出的高则诚卒于至正十九年(1359)的可靠性,否定了高则诚卒于至正二十一年或入明受征召等种种说法。但对于《慈溪县罗府君嘉德庙碑》中高明的署衔及侯百朋提出的高则诚的末任是国史院典籍官提出质疑,认为此一高明非《琵琶记》作者高明(详见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琵琶记研究》第28页《高则诚卒年考辨》一文)。黄仕忠先生推断国史院典籍官不可能是高则诚的末任官职颇有道理,但认为任国史院典籍官的高明非《琵琶记》作者高明,与上面迻录的高则诚小传和《天香室铭》中关于高则诚官职的记载就相违背了。来复主持的定水教忠报德禅寺即在慈溪,天香室为寺中的一室,故高则诚在慈溪书《慈溪县罗府君嘉德庙碑》也就很自然了。
(2)高则诚卒于至正二十年,非至正十九年。
关于高则诚的卒年,学界有两种说法,一谓卒于明初。主要根据明嘉靖以后的一些文献记载。如成书于嘉靖己未(1559)的徐渭《南词叙录》云:“我高皇帝即位,闻其名,使使征之,则佯狂不出。高皇不复强。亡何,卒。”《嘉靖宁波府志》云:“太祖御极,闻其名,召之。以疾辞……后抱病还乡,卒于宁海。”此外田艺蘅《留青日札》、徐复祚《三家村老委谈》、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朱彝尊《明诗综》、王昶《明词综》、曾廉《元书》以及《明史•高明传》、《瑞安县志》等所载均大同小异。今人钱南扬、戴不凡、侯百朋、金宁芬、朱祥林等先生都采此说。一谓卒于至正十九年。该说创自湛之(傅璇琮),主要证据为清陆时化《吴越所见书画录》卷一高明《题宋渭南公晨起诗卷》末署“至正十三年夏五月壬辰,永嘉高明谨志于左方”及同卷余尧臣《题晨起诗卷》云:“高公则诚题其卷端……是卷题于十三年夏,越六年而高公亦以不屈权势,病卒四明。”末署“永嘉余尧臣敬书”。徐朔方师、黄仕忠先生采此说。此说已为一些研究者和有影响的文学史、戏曲史专著所采用。但是,如果对上引高则诚诗文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分析,我以为上述两说都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澹游集》卷下高则诚《天香室铭》一文前,是杨彝撰的《天香室记》,该文署款为“至正十九年龙集己亥秋七月晦日翰林国史院检阅官杨彝记”,杨彝字彦常,据高则诚《天香室铭》“翰林杨君彦常尝为记之”之语,可知其为来复的天香室作铭时间,是在杨彝撰《天香室记》之后,也即在至正十九年七月之后。我们再来看高则诚写给来复的信,信中所云“《天香室铭》,向尝具草求教,谅必加删润矣”,则可知这封信也一定写在至正十九年七月之后。文中又云“去岁慈水一别,又阅寒暑”,说明高则诚在写此信的前一年已到慈溪与来复会晤过,《天香室铭》必然是慈溪相晤时应来复之求而写。既然《天香室铭》写于至正十九年(1359)七月后,则高、来两人的慈溪之晤必在至正十九年,月份当在七月至十二月这段时间。文中又云“今夏来鄞,蛰居于北郭”,这里的“今夏”应是至正二十年(1360)夏天,这是高则诚致来复尺牍的当下时间。假使高则诚去慈溪的时间为至正十九年十一、十二月间,则至其“今夏来鄞”的间隔时间,恰好是“又阅寒暑”。
《光绪余姚县志》卷一六“金石”一门载《余姚筑城记》,篇末署款有“承事郎福建等处行中书省左右都事高明□文,中顺大夫中书户部尚书贡师泰书,中奉大夫江浙等处行中书省参知政事周伯琦篆盖,至政二十年春二月既望,役□宋天祥……等立石,四明徐叔逊、袁子成刻石”等字样。碑文又云:“(城)以至正十九年九月戊午始,十月甲申毕工。”然立碑时间在至正二十年二月,则高则诚是在至正十九年十月至十二月间撰此碑文,还是至正二十年二月撰此碑文呢?如果我们明白高则诚至正二十年(1360)夏天还在世的话,则高则诚在至正十九年十月至十二月到至正二十年二月间的任何一天都有撰写此文的可能。
前引的《光绪慈溪县志》卷五〇《慈溪县罗府君嘉德庙碑》一文在正文后有一立石时间及人名的署款,其云:“至正二十一年九月初吉,郡人奉直大夫浙东道宣慰副使佥都元帅府事袁、里士倪诚之、倪元良……妙智。”徐师认为“《嘉德庙碑》则书碑与立石未必同年事,高明卒年当以唐卿所记为是”,这后半句话还要作具体分析。因为“越六年”是一个不十分精确的时间表述语句,联系高则诚至正二十年夏天还在写信给来复的史实来看,则说明余尧臣的记忆稍有偏差。高则诚至正二十年夏还在世,其卒当在夏天后至是年十二月的某月日。
晚明以来盛传的高则诚为朱元璋征召不起事不是空穴来风,但此事不是发生在明初,而是发生在他退隐宁波,创作《琵琶记》之后,即至正二十年(1360)。我们知道,高则诚于至正十二年(1352)任绍兴路总管府判官,此后的宦历,有所谓浙东阃幕、四明都事、江南行省掾、福建行省都事的记载。四明即宁波,州不设都事,元朝行政区分无江南行省,只有江南行御史台,至正十六年自杭州迁绍兴,故徐朔方师以为这些官职都是一事之异名。我同意前三职为一事之异名,但认为福建行省都事一职是元廷授予他的最后一个官职,只是由于以下的原因,高则诚未能赴任,不仅未赴任,而且辞去了这一官职,选择了退隐之路。其一,至正十六年(1356),元廷置福建等处行中书省于福州。以江浙行中书省平章左答纳失里、南台中丞阿鲁温沙为福建行中书省平章政事。至正十八年正月,徐寿辉部将陈友谅攻取了安庆;四月,徐寿辉部攻取了龙兴、瑞州;五月,徐寿辉部攻取了吉安、抚州,至此,福建紧邻的江西几乎为徐寿辉部所控制,福建犹如“孤岛”岌岌可危。元朝于至正十八年任命答失八都鲁为福建行省平章政事,未行(见《元史》卷一四二《答失八都鲁传》),估计是考虑到此去凶多吉少。高则诚对这样的形势,不能不有所考虑。其二,作为元廷的官员,高则诚本应奉命赴任,事实上,他也曾想前往赴任,但道经宁波时,发生了这样的事:“转福建行省都事,道经庆元,方国珍强留置幕下,不从,旅寓鄞之栎社沈氏,以词曲自娱。”(《嘉靖宁波府志》)方国珍在至正十八年(1358)之前曾接受了元廷江浙行省平章的授职,拥有庆元、温、台三地。至正十八年底,朱元璋攻下婺州后,即遣使通告驻地宁波的方国珍,方国珍度己兵力不能与朱元璋对抗,加之西有张士诚,南有陈友谅,不敢再树一敌,故接受了朱元璋遥授的福建行省平章事之职,以为权宜之计 (事见《明史》卷一二三《方国珍传》)。无论方国珍是作为元廷的代表,抑或是朱元璋政权的代表,高则诚都不会与方国珍合作的。因为此前高则诚曾从军征讨过方国珍,他的朋友刘基鉴于方国珍的反复无常,曾建议对方氏兄弟,应“捕而斩之”,因此获罪元廷,被羁管于绍兴。如刘基一样,高则诚打心底里蔑视方国珍,更何况与方国珍这样的人合作,最终不会有好结果。余尧臣所说高则诚的“不屈权势”,指的就是他拒绝与方国珍合作之事。再次,高则诚内心厌弃功名,渴望退隐的念头越来越强烈,故面对大势已去的元朝江山,他索性借此挂冠归隐,这也就有了他致来复信中所说的“今夏来鄞,蛰居于北郭”的事。
那么,高则诚为朱元璋征召又在何时呢?答案是:完成了《琵琶记》创作之后,即至正二十年(1360)。先看以下史实:朱元璋于至正十八年(1358)十二月十九日攻下婺州,二十二日,朱元璋在婺州置中书分省,并将婺州改名为宁越府。婺州的宋濂、戴良、王袆、吴沉等文人于是年底明年初纷纷被招致朱元璋幕下。至正十九年(1359)六月,朱元璋离开金华回到应天(南京)。九月,朱元璋军队攻下衢州。十一月,攻下处州。是年底,浙东大部已在朱元璋军队的控制之下。至正二十年(1360)三月,金华的宋濂和处州的叶琛、章溢、刘基等被朱元璋礼聘至南京。我们已经知道,高则诚于至正二十年夏辞官退隐宁波,他创作《琵琶记》的时间应在至正二十年夏秋(详后)。朱元璋通过高则诚的同门宋濂、王袆或乡友刘基知道高则诚其人或他创作的《琵琶记》,是极有可能的。从时间上来说,应是宋濂、刘基被征召到南京,因而向朱元璋推荐的可能性较大。因此,文献便有了这样的记载:“太祖御极,闻其名,召之,以疾辞。使者以《琵琶记》上,上览毕曰:‘五经、四书在民间,譬之五谷不可无;此记乃珍羞之属,俎豆间亦不可少也。'” (《嘉靖宁波府志》) 所以,所谓的“太祖御极”,是指朱元璋从婺州回到南京的“御极”,而不是明朝建国的“御极”。只是高则诚已决意退隐,故以疾辞去。因此,府志接着说:“后抱病还乡,卒于宁海。时陆德有诗哭之云。”以上所述,就是后来盛传的高则诚为朱元璋征召一说的史实依据。问题是,为何晚明以来所传的高则诚为朱元璋征召不起一事是在明初,而不是至正二十年左右?合理的解释是:首先,晚明文人不知道高则诚确切的卒年。其次,时代隔得较远,辗转相传,往往把元末朱元璋政权下发生的事后移至明初。《明史》称明建国前后的朱元璋但称明太祖,这也易使后代的人产生错觉,不知不觉地将朱元璋在元末做的一些事拉到明初去。
(3)《琵琶记》应作于至正二十年夏秋间。
关于《琵琶记》作于鄞县栎社的记载有不少,且已为学界所认同,故这里不再引列。但对于《琵琶记》的创作时间,本文不同意徐朔方师的说法。徐师在《高明年谱》中将《琵琶记》创作时间系于至正十八年(1358)下,并云:“《琵琶记》成于今年前。”前已考证出高则诚至正二十年辞官,于是年夏至宁波,故其创作《琵琶记》的时间必在夏秋间。“兼坐微恙”,表明高则诚是抱病创作《琵琶记》的。因为此前没有迹象表明高则诚有较从容的时间居于鄞县从事《琵琶记》的创作。(4)高则诚晚年厌恶功名、向往隐逸的思想得到了更充分的表露。
为人们所知的高则诚《丁酉二月二日访仲仁仲远仲刚贤昆季别后赋诗以谢》及《子素先生客夏盖湖上欲往见而未能因赋诗用简仲远征君同发一笑》两首诗中,我们已看出了高则诚对退隐生活的肯定和向往。如前一诗有云:“何日重来伏龙下,《参同契》里问神仙。”后一诗有云:“夏盖山前湖水平,杨梅欲熟雨冥冥。吴门乱后送梅福,辽海来时识管宁。野爨连村迷豹隐,江风吹浪送鱼腥。伯阳旧有《参同契》,好共玄孙讲《易经》。”《参同契》为道家类书籍,梅福、管宁为古代的隐士,高则诚诗中及此,表明他对道家书籍和隐士生活的看重。
如果说上引的诗反映了晚年高则诚对道家神仙隐逸生活的肯定和向往,则新发现的诗文,反映了他与释子的交往及对佛家生活的肯定和向往。如他的《暇日访见心禅师于四明弥陀讲寺二首》之一写道:“久知尘业幻,早与世缘疏。愿礼清凉月,禅栖长晏如。”这说明他早有厌弃功名,欲归佛门的念头。第二首中的“未究无生学,寻师得屡过”,点明他与来复来往的思想动机。“安心知有法,入道愧多魔。柏树谈禅旨,莲花礼忏摩”,面对佛门,高则诚惟恐自己俗念未净,他虔诚地希望得到佛的点拨和净化。“三车如可驭,投老碧山阿”,则清楚地表白了他欲隐逸山林的心迹。高则诚致来复的信中云:“逆旅凡百,不如得于天香室中,暂 憩 一宿,获聆法诲,则病魔当退三舍矣。佛法欲令一切众生皆得安稳,仰惟慈度,必不讶其渎也。”这是高则诚为带病的凌知事所作的推荐和希冀,实则也是他内心的自我表白。然而,遗憾的是,佛法并不能拯救他,在他致信来复后不久,即带着肉体和精神的痛苦,凄然地离开了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