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鲁迅所要解决的是中国自己的问题,不是西方的问题;他需要这种视角借以反观自己,需要这种批判性,故而没有对西方人的东方观做立体的思辨。又由于他对封建文化的残忍与顽固痛之太切,便恨不得将一切传统文化打翻在地,故而他对传统文化的批判往往不分青红皂白。当然,他的偏激具有某种时代的合理性;正是这种偏激,才使他分外清晰和强烈。可是他那些非常出色的小说,却不自觉地把国民性话语中所包藏的西方中心主义严严实实地遮盖了。我们太折服他的国民性批判了,太钦佩他那些独有“文化人”形象的创造了,以致长久以来,竟没有人去看一看国民性后边那些传教士们陈旧又高傲的面孔。
八十年代以来,中国的一批“文化电影”在西方获得前所未有的称许,随之便是捧得各种世界级亮闪闪的奖牌回来。在如潮般的赞扬声中,有一种批评极不中听,即“这些电影都是专门拍给西方人看的”。一时,人们都认为那是“左”爷们僵化的过了时的滥调,哈哈一笑,不去理会。
可是,中国的事常常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这一批以文化自审的方式关照生活的电影,之所以为西方叫好,恰恰是由于它们的思想背景巧合一般地印证了西方由来已久的文化偏见。对于西方人来说,他们的东方观总是与最早来到中国的传教士那些国民性的分析一脉相承,遥远又紧切地联系着。这早已经是一种固定不变的成见。一个西方人,尤其是从来没有来到过中国的西方人,你给他一个充满幽默感、性格快乐的中国人形象,他也会摇头说NO,表示不信;你给他一个呆板麻木的形象,他会叫好。而这批电影通常都没有具体的时代背景,有点超时空的绝对化的味道;人物被放在四面高墙之中,与各种阴影生活在一起,个个性格怪异行动诡秘,不是性压抑就是性变态。这种故事愈强化,愈神秘化,就愈会被西方人认作是经典的东方。因为神秘二字,正体现西方人因文化隔绝而产生的对东方的感受。我虽然不认为这批电影是有意地去“取悦洋人”,但它们的确没有走出一个多世纪以来的西方中心主义的磁场。他们的文化指针依然对准在亚瑟·亨·史密斯的刻度上。
最后要说的是,我之所以在本文标题《鲁迅的功与“过”》的过字上加一个引号,是想表明这个把西方人的东方观一直糊里糊涂延续至今的过错,并不在鲁迅身上,而是在我们把鲁迅的神化上。这话怎么讲呢?
中国文学有个例外,即鲁迅一直是文学中惟一不能批评的作家。也许由于他曾经被毛泽东钦定“伟大的思想家、革命家和文学家”——先把他在政治上定了“革命”的性,再在前边加上“伟大”的桂冠,他就变得神圣而不可侵犯了。有人说鲁迅如果碰上“文革”,准要遭殃,实际上鲁迅在“文革”也一样“走红”。一个作家被奉若神明是可悲的。最有活力的作家总是活在褒贬之间的。他原本是一个勇士,却在他的四周拉上带电的铁丝网。他生前不惧怕任何人责骂,死后却给人插上“禁骂”的牌子。这一来,连国民性问题也没人敢碰了。多年来,我们把西方传教士骂得狗血喷头,但对他们那个真正成问题的“东方主义”却避开了。传教士们居然也沾了鲁迅的光!
国民性批判问题是复杂的。它是一个概念,两个内涵。一个是我们自己批评自己,一个是西方人批评我们。后一个批评里浓重地包含着西方中心主义的立场——它们亦是亦非地纠缠在一起。尽管留下的问题十分复杂,但还得说清楚:我们承认鲁迅通过国民性批判所做出的历史功绩,甚至也承认西方人所指出的一些确实存在的我们国民性的弊端,却不能接受西方中心主义者们对于中国“人种”的贬损;我们不应责怪鲁迅作为文学家的偏激,却不拒绝传教士们高傲的姿态。这个区别是本质的——鲁迅的目的是警醒自我,激人奋发;而传教士却用以证实西方征服东方的合理性。鲁迅把国民的劣根性看做一种文化痼疾,应该割除;西方传教士却把它看做是一种人种问题,不可救药。
八十年代末,我尝试使用文学来表达我对传统文化症结的认识与发现。我采用辫子、小脚和阴阳八卦,作为传统文化——主要指封建文化的顽根性、自我束缚力和封闭性自我循环的文化黑箱的一种意象来写。我之所以没有像鲁迅那样把这些文化特征转变成一种人物性格,是因为,只要我往这方面一想,马上就觉得自己成了鲁迅的仿制品。能被人模仿是杰出的,叫人无法模仿才是一种伟大和独有的创造。写到这里,即刻停笔,真怕我也把我敬重的人神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