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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人间词话》的艺术(1)-文化研究
来源:  作者:姚全兴  点击:次  时间:2001-08-29 00:00于哲学网发表

 三,创作方法论:

    “境界”的基本特征是情景交融,怎样写情(包括艺术的想象),怎样写景,就成为十分重要的创作方法问题。对此,王国维有“写境”和“造境”论。他说:“有造境,有写境,此理想与写实二派之所由分。”造境侧重于理想,写境侧重于写实,这显然已接触到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两种基本的创作方法。虽然王国维对这两种创作方法的具体内容语焉不详,但毕竟看到了艺术创作实践中存在着理想的倾向和写实的倾向。这样的精辟见解是前无古人,十分可贵的。
    然而,王国维的卓见更在于他进一步接触到了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相结合的问题。其一,他认为写境(写实)与造境(理想)虽有区别,但“二者颇难分别,因大诗人造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故也。”这就是说,“造境”的浪漫主义理想必须合乎客观自然,不是虚妄荒诞;而“写境”的现实主义写实,也必然接触到人生理想。其二,他认为“自然中之物,互相关系,互相限制。然其写之于文学及美术中也,必遣其关系、限制之处。故虽写实家,亦理想家也。又虽如何虚构之境,其材料必求之于自然,而其构造,亦必从自然之法则,故虽理想家,亦写实家也。”这就更阐明了写境和造境两结合的原理。现实主义的写实者并不是完全摹仿客观事物的,他必须按照艺术“境界”的需要,调整客观事物之间的关系和限制,因此,即使是写实者,也应该具有理想家的本领。而浪漫主义的理想家,虽然可以驰骋想象,进行虚构,但想象和虚构的原始材料也要从客观事物中求得,并服从客观事物的规律,因此,即使是理想家,也应该具有写实者的手腕。王国维的这些观点,比较合乎艺术创作实际的,也包含有辩证法的因素。

    四,艺术真实论:

    王国维还从“境界”出发,探讨了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的关系,强调了艺术真实的重要性。他说:“诗人对客观人生,须入乎其内,又须出乎其外;入乎其内,故能写之;出乎其外,故能观之。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故有高致。”这说明诗人要重视生活真实,才能使创造的“境界”充满生活气息,但更要重视艺术真实,才能使“境界”风格独特,具有典型性。这和他另外的两句话:“诗人必有轻视外物之意,故能以奴仆命风月;又必有重视外物之意,故能与花鸟共忧乐。”其精神实质是一致的,说明了艺术真实应该建筑在生活真实之上,而生活真实必须成为艺术真实的基础。
    由于王国维看到了艺术真实的重要性,因此他强调指出:“政治家之眼,域于一人一事;诗人之眼,则通古今而观之。词人观物,须用诗人之眼,不可用政治家之眼。”又强调指出:“境界有二:有诗人之境界,有常人之境界”。“夫境界之呈于吾心而见于外物者,皆须臾之物,惟诗人能以此须臾之物,镌诸不朽之文字,使读者自得之,遂觉诗人之言,字字为我心中所欲言,而又非我之所能自言,此大诗人之秘妙也。”这里很正确地指出了诗人具有艺术概括的能力,指出了艺术真实的基本特点及其重要意义。所有这些,都把诗人与现实的关系和艺术与生活的关系剖析明白了,表明王国维在艺术与现实的根本问题上尊重客观现实,又遵循艺术规律,的确是富于创新的艺术论。
   但是,我们不能不看到,王国维的《人间词话》也掺入了不少西方资产阶级学说的糟粕。例如,他的关于艺术的主观和客观关系的见解上,蒙上了一层叔本华的直觉主义观点。这种观点认为人在直觉(直观)万物时,人也就成了万物之一,因此这时就无所谓我了,外界也就成了无我之境,我在观物也就是“以物观物”。我既然变成了物,物也就是我。叔本华不是说,世界不过是人的意志和表象吗?把这个反科学观点用到艺术论上去,就在艺术家与客观事物关系的问题上,造成了陷阱。王国维还认为“客观之诗人不可不多阅世。阅世愈深,则材料愈丰富、愈变化,《水浒传》、《红楼梦》之作者是也。主观之诗人不必多阅世。阅世愈浅,则性情愈真,李后主是也。”首先,他强分诗人为“客观之诗人”和“主观之诗人”,是不恰当的。因为是诗人都应该重视客观现实,又必须发挥艺术的主观能动性,达到主客观的高度统一。其次,说“主观之诗人不必多阅世”等等,更是荒谬。因为诗人不阅世,哪有丰富而真实的感情?李后主恰恰因为是亡国之君,阅世很深,所以有真切感受,写出了颇“有境界”的传世名篇。再如他把“政治家之眼”和“诗人之眼”截然分开也是不对头的。因为诗人首先是要有政治家之眼,理解和分析眼前的现实生活,从而才能有诗人之眼,“通古今而观之”。不立足于现实的诗人,断断不可能有洞察千秋的慧眼的。
    除《人间词话》以外,王国维还写过《论哲学家和美术家之天职》、《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红楼梦评论》、《文学小言》、《屈子文学之精神》等,其中都有一些可取的美学观点。但有的拾取西方旧说,有的观点失之偏颇,有的论述比较零碎,都不能和《人间词话》的价值相比。因此,我们应该充分重视《人间词话》的艺术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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