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在创建节俭型餐饮文化中起带头作用。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接待是餐饮浪费的一大根源。在我国,公款吃喝由来已久,且愈演愈烈。上面来个人,要吃吃喝喝搞接待;遇个"周年",要吃吃喝喝搞庆贺;招个商,要吃吃喝喝招进来;开会吃,闭会吃……。不论办什么事,先吃上一顿再说。 一些地方利用公款海吃豪喝、耗费之大令人叹为观止。据报道,全国公款吃喝开支1989年为370亿元,2002年则跃升至2000亿,这等于一个三峡工程的费用!本来,必要的公务接待无可非议。但是,如果把“餐桌上的繁华”看成“重要、热情、地位”等等的代表符号,那么就会使正常的公款消费演变成社社会的巨大浪费。政府部门应制订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公款消费额度的监控,对违反正常公款接待规定的一切餐饮浪费问题应给予处罚,并接受人民的监督。
规范和监督企业商务活动中的餐饮消费行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企业商务宴请已成为一种必不可少的商务交往手段,不少企业因此而堕入了餐饮浪费的黑洞之中。这中间既有企业经营者的消费观念问题,也有社会风气的影响问题。解决这个问题,除了政府自身要带头提倡节俭消费之外,更要对企业领导加强思想工作,同时采用必要的法律与行政手段对其进行规范。
餐饮企业应承担餐饮节俭宣传的社会责任。赢利是企业生存的基础,但为赢利而不择手段,其赢利必定不能长久。因此,餐饮企业应转变只顾赢利而不顾餐饮浪费的做法,不能只为了盈利而鼓励客人大量点菜,而应建议消费者合理点菜,避免浪费;另外,餐厅服务员要主动提醒客人注意节俭,或主动帮助顾客打包。据常州地区的调查,在用餐的客人中,只有6%—7%的客人会主动提出打包的要求。饭后打包在很多人看来是面子问题,因此,对于餐饮企业来说,应该 “多帮助”“多提示”,帮助解决顾客的思想顾虑。例如在顾客用餐结束前,善意的提醒他们:“请将剩下的饭菜请打包”。
建立健全有关法律和法规,从制度上保障节俭型餐饮的实现。用法律的形式来适度地对节俭型餐饮进行落实,符合民族心理基础,能够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节俭如果只是一个口号,没有非常具体的法律和制度措施予以保障,就难以真正落实到实处。因此对违反国情的餐饮浪费行为予以刚性的防范是十分必要的。国家应制定《反浪费法》,以立法的形式遏制餐饮浪费行为,包括对奢侈餐饮消费高额征税、反对餐饮业的过度包装、对剩饭菜强制打包并对其计费等等。唐朝诗人白居易说:“天育物有时 ,地生财有限 ,而人之欲无极。以有时有限奉无极之欲,而法制不生其间,则必物暴殄而财乏用矣。”
三、结束语
节俭型社会,既是一种生活方式,也是一种生活风尚。确定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和生活风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真正要实现这一点,需要政府倡导,全体人民“从我做起”,全社会共同努力,从而彻底根除盲目攀比、讲究“面子”的畸形餐饮消费文化土壤,树立节俭用餐、适度消费的生活理念,为现代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开创新风。
无论从建设节俭型社会的角度、还是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角度来说,大吃大喝、奢侈浪费都是我们必须坚决反对的。两百多年前,英国著名的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曾经说过:“奢侈都是公众的大敌,节俭都是社会的恩人。”应当说,这位英国经济学家的告诫对于我们建构节俭型餐饮是有现实意义的。面对各种餐饮浪费陋习,我们不仅需要“硬件”方面的支持,还需“软件”方面的保障,即需要法律和制度层面的支持和节俭型餐饮文化和道德方面的建设。只有这样,我们的餐饮消费才能更趋理性,餐饮消费结构才能更趋合理,我们的社会也才能更趋和谐。
参考文献:
[1] 卫庆国.节俭粮食是建设节俭型社会的重中之重[J].经济纵横,2006,3:45-47.
[2] 何玉长.节俭富国论[J].学术月刊,2006,1:79-81.
[3] 严明.文化视阈内的节俭经济——关于节俭经济的文化思考[J].北方论丛,2006,1:56-59.
[4] 鲁从阳,陈伟岭.树立节俭型消费伦理观[J].理论学习,2005,12:28-30.
[5] 毛志成.“节俭”是一种大文明[J].杂文随笔,2005,10:4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