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玉对宝玉坚拒“暧昧”的结果,一方面阻止了宝玉“证心”,使他不敢造次,始终没能出口;另一方面禁锢了自己打“擦边球”的努力。她逼宝玉交心的全部努力都被蒙上小儿纠纷、小心眼的保护色,丝毫不敢接触实质问题。宝玉每有造次,她不是勃然大怒就是立即走开,采取自欺欺人的取消主义。而不知严肃地晓之以礼。向宝玉指明“告之父母”的正路。
实际上,不涉“暧昧”黛玉也完全可以光明正大地赢得婚姻。她应当明白:婚姻的成败不在自己的努力,而在于宝玉有没有婚姻意识,争取“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取得合法手续。这可以说是中国青年男女的常识,何况心较比干多一窍的黛玉。然而她始终没有意识到宝玉的毫无婚姻意识,除了“证心”还是“证心”,却没能把精力用于对付宝玉顽固的缺乏现实感的少儿心态,把宝玉拒绝成熟的路堵死。
“试莽玉”风波后,两人第一次见面,本应有一番思想交流与撞击,可是她“些微谈了,便催宝玉去歇息”。(58回)以后,他俩单独在一起竟十几次,都只“些微谈了”,从未进行过一次认真的思想交流。她完全可以欲近故远继续紫鹃的策略说:“哥哥一番苦心,妹妹深知。可是妹妹可怜一个孤人,无人作主,一年年大了,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妹妹走不走难说,总不能在你家一辈子!”这是大实话,毫不涉嫌疑暖昧,却无疑逼宝玉正视现实。
但她坚避“暖昧”太严酷,无意中对宝玉说了“渔翁”“渔婆”便“后悔不及,羞的脸飞红”(45回),要她说这样的大实话,不啻干抹脖子,凡与“婚姻”、“终身大事”有关或可以引起联想的任何语言,绝不可对宝玉言之!她自我禁锢已近变态心理。“试莽玉”风波宝玉命在旦夕,全府惊惶,这时救命唯有黛玉亲去安慰,当然这有冒“嫌疑”的危险。在爱情与名誉,大德与小节取舍的关键时刻,崔莺莺毅然前去看望病危的张生:“顾甚清白,救才郎!”“如顾小行,守小节,误兄之命,未为德也”。[7]而黛玉却置宝玉性命于不顾,始终躲在潇湘馆,反倒“幸喜众人都……不疑到别事去”。(57回)。她幸喜的是宝玉的不避嫌没有牵连到自己!
宝哥哥与爱情,我所欲也,名誉与品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哥哥与爱情而取名誉与品行也!
宁失才子佳偶,不做名教罪人!这就是林黛玉的价值准则,也是她外避“嫌疑”,内避“暖昧”的必然结果!
别林斯基深刻指出:“只要主人公为了道德法则的利益而战胜自己心中的自然欲望,那末,别了,幸福!别了,生活的欢乐和魅力!他就是生活中的死尸;他心爱之物就是心灵深处的忧伤,他的粮食就是痛苦,他唯一的出路不是病态的克制自己,就是迅速地死亡!只要主人公顺从自己心中的自然欲望,那他就是在自己眼睛里也是一个罪人。”[7]
别林斯基这段话,正是林黛玉痛苦一生的生动写照。然而,林黛玉的悲剧比这更甚!虽然她并没有“顺从自己心中的自然欲望”,但她在“自己的眼睛里(仍然)也是一个罪人!”虽然就是按照礼教的最高标准“忧虽深而不碍于和”她也无可挑剔,但她却严厉遣责“自然欲”本身。“老太太,你白疼了我了!“(97回)临终前,她不敢象司棋那样以激烈的方式张扬自我,而是对贾母深深地忏悔,忏悔自己辜负了老太太的厚爱,有了“想头”,丧失了“女孩儿的本分”,除了“迅速度地死亡”别无选择。
总之,林黛玉的悲剧性就在于,她虽然自觉而残酷地“止乎礼义”,却仍然不能原谅自己的“发乎情”,谴责自己不是“遏人欲于将萌”,而是遏人欲于“萌后”。《红楼梦》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唯薛宝钗。黛玉和宝钗,这是两个“止乎礼义”的楷模。她俩的区别不是什么“叛逆”与“卫道”,而是修养境界的高低不同。薛宝钗不存在或者说看不到“遏”的努力。她成功地“发皆中节”(朱熹《中庸章句》),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的圣人境界。而林黛玉则有一个明显而痛苦的“遏”的努力!
因此,林黛玉的悲剧是双重的悲剧。“止乎礼义”使她不敢赢得爱情和婚姻;“遏人欲于将萌”又使她不敢正视自己心中的爱情。林黛玉痛苦的一生,无非演述并证明了朱熹的一句话:“天理人欲,不容并立!”(《孟子集注》)
三、贾宝玉:内不“私订”外不“作定”
“这种灵魂不能使自己成为现实,不能使自己适应着当前的情况……听任外在情况牵着走。在这种缺乏现实感的情况下,他连摆在眼前的东西也应付错了。”(黑格尔《美学》)
贾宝玉被作为一个伟大的“情种”歌颂了几百年。这实在是个历史的误会!实际上贾宝玉只不过徒有一段没有说出来的“心事”罢了!“又不敢告人,只好掩着。”(32回)只此而已。他“没有为‘爱的自由’主动去做些什么事……从来没有为‘木石前盟’畴划过一谋一策。”[8]礼教所禁止的,他绝不干。礼教所允许的,他也不干!就在这“两不干”中,他失掉了爱情,也失掉了婚姻!
如果说,林黛玉的悲剧在于自歌失落,但她毕竟做了一定的努力,故赢得了人们同情的眼泪,那么,贾宝玉的悲剧则完全是自食其果,毫无任何值得同情之处!
作者对宝玉的性格规定是:“天下古今第一淫人”。“行为偏僻性乖张”的“混世魔王”。同时作者又为他提供了一个排除一切逆质因素的爱的独立王国。比起那些苦于不能与佳人见上一面,说上一句话的才子们,宝玉真可谓“山川秀气所独钟”!因此这样一位白马王子与心爱的姑娘朝夕不离畅游在爱的天堂里,便没有任何理由找不到自己的爱情之路,赢得自己的心上人!然而不幸得很,他辜负了专门为他安排的女儿世界、奇怪地做了一个真正的“天下古今第一笨人”!
天下古今从来没有象他俩这样青梅竹马朝夕不离十几年却隔膜如天人的恋人,除了黛玉的小性儿、好哭、诗才等人人皆知的特点外,他对心上人没有比旁人更多一点的了解,甚至连她家族中有什么人这样基本的事都不清楚!所以紫鹃的几句顽话便一下将其击倒,差点要了他的小命!然而“知己”就在身边,如此严重的大事,他也不进屋去向黛玉询问去证实一下。厄运袭来,一致共同向命运抗争!遗憾,各自的情况都不能交流,何谈思想和人生观勾通一致!黛玉之所以总是与宝玉争吵,始终对宝玉不放心,以至后来多次绝粒并最终自戕,甚至宝黛最终演悲剧:这一切的真正原因,都应该从两人严重隔膜不能勾通上寻找!假如他们能够有哪怕一丁点的交流与勾通,那么这一切将不复存在!质言之,宝黛关系可以用一句话描述:(形体)近在咫尺,(思想)远在天边。
当代红学最为激赏宝黛爱情,高度赞扬《红楼梦》和它的作者的,莫过于认为这是一对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建立起以叛逆思想一致为基础的爱情。真是绝妙的讽刺。他们取舍再加抑扬,竟象宝玉的应声虫!前期,宝玉高举反仕途经济大旗,以“混帐话”划线,由于严重隔膜和爱而溢其美,将黛玉的“没劝”夸大为“知已”;可是当黛玉真正多次说了“混帐话”后,他又爱而忘恶,不敢驳回,做了爱情的俘虏!
然而他又并非爱情至上主义。他那巨大的爱心不愿毫保留地全部献给黛玉,总要慷慨地赐与别的任何女儿。他始终保持一种泛爱的“意淫”的心态,而没能调整到爱情的“专一”上来!似乎有一种“幽暗玄秘的力量……附在他身上……他要受它的决定和支配。”[9]弗洛伊德首次提出:性格是一种“以行为作基础……的追求体系。”[10]不幸,宝玉的行为与追求恰恰相互背离!他冠的是“乖张”“情种”名,行的却是守礼窝囊事!作为“古今天下第一淫人”,他没有能成为自己!
在婚姻问题上,宝玉更是走向了自己的反面。
黑格尔说:“一个真正的人物必须有勇气和力量,去对现实起意志,去掌握现实。”[11]如果宝玉是这样“一个真正的人物”,如果他懂得掌握自己的命运,那么,宝黛婚姻的钥匙正捏在他自己手里。如果他能把不厌其烦地向黛玉“证心”的精神用一丁点在谋婚上,那么,洞房花烛夜,披着红头巾的非林妹妹莫属!现实的(名教家庭的)大门早已为这个天之骄子敞开着。只须他明确地将心事公布出来,白于贾母,央其作定,贾母便别无选择!否则,“试莽玉,风波重演,任何意志也得无条件就范,或者请北静王作伐,“奉旨成婚”;最坏的,不过与家长撕开脸,打出定情物—两方手帕,以示忠情不二。“男德在义,女德在节”。就是闹到官府,也必为法津和舆论所称赞!总之,命运特别厚爱这个幸运儿,只须他轻轻启动一下命运之钥!
可悲的是,这一切都没有发生!他失落了自己的命运之钥,丧失了一个中国男子应有的基本常识,完全不知道还有“订婚”这回事!与黛玉外避“嫌疑”内避“暖昧”异曲同工,宝玉则严格地外不“作定”,内不“私订”。或者说与黛玉从不谈爱一心谋婚正相反,宝玉只知“证心”,从不谋婚!其结果是一次次丧失把握命运的机会,“连摆在眼前的东西也应付错了。”[12]
57回“情辞试莽玉”,聪明的紫鹃为他赢来了一个极好的启动命运之钥的机会。这时,为救他的命,就是天上的星星贾母也会摘下来。紫鹃已把他逼到婚姻路上来,明确说林妹妹因要“出阁”才走。可是他少儿的认知结构同化不了这两个字,只死话叫喊“不许林妹妹走”完事。不敢要老太太赶决作定了,妹妹就走不成!任何时候他可以神智不情,绝不可以名教不清!
黛玉苦恼的是鸳盟未定,一次次用“金玉”敲他,欲促其醒悟。可是他冥顽不化.情愿笨拙地一次又一次向黛玉毫无效果地“证心”,就不知要黛玉放心,唯有“作定”二字。
总之,他可以说任何呆话、疯话、傻话、蠢话,唯独不说一句“订婚”的正经话!
知子莫如母。“宝玉呆头呆脑不避嫌疑是有的,看起外面却还都是小孩儿形象。”(92回)王夫人准确道出了他始终长不大的本性。他的拒绝成熟简直到了令人绝对不能相信的程度。
贾母多次大弹“金玉”调。他毫无警觉,反倒向宝钗笑笑以示祝贺。凡是涉及到他的婚事,甚至差点要将宝琴许配他,他都采取视而不见的驼鸟政策。“金玉”订婚已一年多,他还在继续玩弄少时的“游戏”,与黛玉参禅“证心”(91回)压根就不知道自己的命运早已被决定。其愚顽不化连小丫头都不胜鄙夷:“只会顽儿,全不象大人的样子!已经说亲了,还这么呆头呆脑!"(89回)
这个小丫头也准确地刻画出他始终长不大的本性正由于他拒绝成熟,缺乏现实感,完全任人摆布,所以家长们非但不用受到良心的谴责与麻烦,反而非常爱护地轻而易举地为他选择了“金玉良缘”,在婚姻问题上,他虽然与家长的选择不一致,却不存在任何意义上的矛盾与冲突!”“老太太、太太哪里知道他们的心事”。家长是在一张“白纸”上选择的“金玉良缘”。
最后,面对既成事实,虽然“心酸落泪……又恐老太太、太太生气,又不能撩开。又想黛玉已死,宝钗又是第一等人物,方信‘金玉良缘’有定,自己也解了好些……又见宝钗举动温柔,也就渐渐的将爱慕黛玉的心肠略转移在宝钗身上。”(98回)。转变之快,令人鄙夷!他忘记了“你死了我做和尚”的誓言。彻底背叛了黛玉,背叛了自己!
总之,贾宝玉的悲剧在于自我失落,没有能成为自己—“古今天下第一淫人!”如果我们在黛玉身上看到了情与礼的斗争并最终是礼战胜了情,那么,在宝玉身上却不存在情与礼的两极对立,我们只能看到一个有着严重缺陷的“情”。
四、悲剧,双重的自我失落
科恩《自我论》说:“个人自我意识……表现在个人所尊奉和身体力行的道义原则上。”[13]如果宝黛努力争取“父母之命”并最终幸福成婚,那么便具有一个“礼教的自我”。这是第一度的人性失落。因为这是以不得“私通”、“私订”为原则的,也就是牺牲爱的“最高原则”—交流、认同、同一等为代价的。不幸的是,他们还有个再度的失落,将“礼教的自我”也失落了。他们“所尊奉和身体力行的道义原则”比通行的名教原则更严非人性!因此,他们的悲剧,只能看作是自食其果!
这样,双重自我失落的贾宝玉和和林黛玉便没有任何资格谈什么“叛逆”、“新人”、“人性解放”、“个性自由”……
这作,以描写宝黛爱情婚姻悲剧为重要内容的《红楼梦》便与所谓“反封建主义”、“初步民主主义”、“资本主义萌芽”等不可同日而语!
如果说,我们从这一悲剧中看到了“人”的信息,那应该说:18世纪封建社会末期,中国人在提出“人性解放”、“个性自由”的口号之前,(这是五四新文化运动才提出的口号)首先有个获得自我的时代课题,从极端反动的道学禁锢下挣脱出来,重新恢复自我!这就是清代进步思想家反理学的宗旨。
—这是我们今天从宝黛悲剧中所能看到的时代意义。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明白,这与作者的主观意图无关!作者的思想远远没有达到同时代进步思想家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