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新散文的出现,传统散文“小说重虚,散文重实”的观点受到了挑战。我个人不接受这一说法。因为无论冠上何种“散文标新定性帽”,只要是散文,都不可能改变“小说重虚,散文重实”的原则,只是人们对“虚实”的理解与诠释略有不同罢了。散文的“虚”有其底限,即便是在“虚构”叙述时,也重在真诚的坦然,重在性情的展露,这与小说的虚构叙说重在遮蔽、重在刻画是截然不同的。虽然现在小说散文化和散文小说化的现象比比皆是,比如温瑞安的小说,古龙的小说,都有很明显的散文化倾向,可加入散文美感的小说确实递增了小说美感的力度,而小说的性质并没有改变,小说还是小说。比如陶渊明的《桃花源记》,庄子的《逍遥游》,卞毓方的成名作《煌煌上庠》,杨永康散文的“多层在场叙述”,都有明显的小说倾向,但他们大多是基于“在场”这一原点上,在不违背“必须以思想开放,用情真诚来铺垫文本基底”的散文原则上,点缀一下自己情感想象的坦然与展露,用自己的灵魂在与某地某事(某人)相遇而撞击所产生的那份真实情感,和着自己对散文的真诚去分析(怀疑、否定、或肯定)所谓的真实,用来自心魂深处的感悟,否定或肯定现实生活中的那些哲理,为读者营造想象旷野,使文本总有一个接着一个,一缕累积一缕的神秘之美。
在一次访谈中,有朋友问我:“散文之难,难在难于掩饰!可以空洞,可以言轻,但那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不是技巧的问题。散文之上品在于毫不掩饰。所以,现在很多名家不敢大写散文啊!是不是?”
我的回答是:每个写作者的成长,都是在坎坷中走向成熟的,我们心中的散文也是这样的,只要我们写作心态是纯的,写作的动机是洁净的,为人之本是善良的,为文作品是上格的,那么在好多地方,在好多时候,在许许多多的领域,就是出现了过犹不及的尴尬又有何妨?我们有什么不能坦然面对正是发展中的问题呢?
之于散文写作,我认为最容易写的是散文,最难写的还是散文。易写在于散文没有戒律,可以凭心而作,用心叙说心字即成。而最难写的正是因为散文没有戒律。除了不能超越散文的传统性质——我这里指的传统不是意识形态上的传统,而是真正地不加以外界任何影响的传统,这个传统就是“思想开放,用情真诚”,这一传统宗旨是篡改不了的;再之是“用笔随意,用心而作”的地位也是不可被篡夺的。关键是作者很难做到把静态的文字组合所搭建的物象、事件、人物、现场等在叙述中产生动态实效,很难做到让读者在阅读时有一种鲜活在场的直观视像感觉,就像看电视电影那样,边看边有想象的空间……难就难在这个“在场”的把握。因为“在场”是多元化的——有直接在场,间接在场,精神在场(意识在场,想象在场,梦境在场……等)。在不在场,是不是伪在场,都处决于作者的写作状况与写作情怀(真诚与性情)。真诚不同于真事,真诚是指情怀,真事是指事件,它们不是同一个概念,是不可混淆的。所以,不能说直接在场就是在场,而间接在场和精神在场(意识在场,想象在场,梦境在场)就是“伪在场”,如果事件都需要真实在场,岂不成了记叙文?还有什么文字张力呢?这里有一个悖论,在场的真假牵涉到真实与虚构,我终于明白了卞毓方老师谈散文时说过,散文是艺术的真实,而不是现实的真实(基本就是这意思,原话忘了)这话的内涵了。
是啊!在对于散文的是非探讨时,我们所期待的还是——文字语言既能多样流通,又能坚持独有的个性亮点,如英国后现代意识流派代表作家伍尔芙的文字语言的魅力,是很多作家毕生所追求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