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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商务谈判风格差异的文化渊源(1)-文化研究
来源:  作者:庞彦杰  点击:次  时间:2001-09-20 00:00于哲学网发表

   美国文化属于低权力差距型文化(low power distance)。在美国受平等观念的影响,人际 关系一般是呈横向状态的,交流的双方是平等的。谈判人员之间是业务横向 (平等) 关系。他们不拘礼节, 平等相待, 对正统的商务礼仪、客套、座次等关注较少。美国文化中的平等观念深深扎根于西方文明。希腊文明是西方文明的根基。古希腊商业经济的发展创造了人类最古老的商业文明,伴随着商业经济的发展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人际关系迅速解体而为新型的利益关系“契约”所取代。契约关系的建立意味在此关系中人人平等,因为契约只有在平等的基础上建立起来才能真正发挥作用,才能真正保护商业经济的正常秩序,从而使商业真正按照经济规律运转。同时,随着建立在平等和契约基础上的古希腊民主制的城邦制国家的确立,服从权威被公民民主政治所代替。社会组织的变化标志着社会组织结构不再以等级身份为核心,而是人人平等。1776年美国政府颁布的“独立宣言”开宗明义,把“自由”、“生存”和“追求幸福”视为人与生俱来的人人平等享有的三大权利,人人平等的内容以法律的形式得到体现。由于人人平等,加上又有各种法律肯定和保障每个人的合法的权益,造就了美国人的强烈而突出的个体意识。所以在美国文化中人们以个人自我的实现视为人生的第一要则,形成了追求人生意义的价值张力,他们崇尚自由、平等、竞争。谈判时美方突出个人的作用,往往会指定某个人全权负责谈判,有其负责制定必要的决策和完成必要的任务,同时行使其相应的权利,在其职权范围内自行做出决策。
  
  (三)谈判目标的差异
  中方谈判者特别重视长期友好的商业关系的建立。对他们来说,谈判的过程就是建立人际关系的过程,谈判目的更多的是为建立和发展一种长期的合作关系,签订的合同代表着长期互利合作的开始。如果谈判中双方没能建立起相互信任的关系 交易常会以失败而告终。美国人则认为谈判的终极目的是签定合同实现经济益。对于美方来说,合同的签订是谈判的首要和根本的任务,是其个人价值利益的体现。他们把每个合同的签定看作是一个单独的行为过程。不像中国人那样重视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他们更注重于实际价值的实现。
  中国文化的集体取向和西方文化的个人主义的差异是理解中美双方谈判目标差异的关键。中国文化是典型的集体主义文化(collectivist culture)。中国文化的集体取向与儒家学说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儒家思想以“仁”和“礼”为中心。“仁”指人心,它是儒家思想的核心。“仁”是二人,从人从二。其目的是讲如何处理人际关系,从而达到和合。要达到“仁”,一个人必须把自己纳入集体之中,和集体溶为一体。“礼”是行为的尺子,是人们社会行为的规范,人的视听言行都要符合礼的要求,从而使社会达到和合,达到“仁”。受集体取向文化的影响,中国人相互依赖,相互合作,“关系”至关重要,人们相互依赖达到几乎万事必须凭“关系”的地步。因此,中美谈判中,中方对“关系”的培养的要求自然是情理之中的事。
  美国属于典型的个人主义文化(individualistic culture),个人主义是美国文化的核心。美国的个人主义与其宗教信仰有着密切联系。西方的基督教所崇尚的是个体,基督徒主张为了个体而牺牲“类”。在基督教的教义里,每个人都是单独地、直接地面对上帝。通过持之以恒的个人灵魂深处追求与奋斗而获得新生的理论是基督教教义的核心,是个人主义的思想源泉(朱永涛, 2002)。在美国,个人主义是从欧洲移民踏上北美大陆的第一天起就开始的。新教主义是个人主义的历史根源。而后的美国革命、西进运动、工业革命及多次的移民浪潮加强了这种个人主义的传统。可以说,无论美国历史还是当代美国社会,个人主义体现在美国生活的各个方面。尽管也存在着个体对群体的依赖和认同,但这是处于自己的选择,是有自己个人的意志决定的,而且是以自己个体的目的和利益为前提的。所以在中美商务谈判中,美国谈判者更注重追求实际的内容,签定合同实现个人的利益和价值目标。
  
  三、提高跨文化意识
  
  中美商务谈判中的冲突和矛盾的存在,多是文化差异惹的祸。要想成功地进行跨文化商务谈判,中方代表首先要学会观察异国文化,善于与自己的文化对比,学会鉴别、了解、接受、尊重对方的文化。随时准备以两种不同的文化波段进行交流、切磋。逐步提高自己的跨文化意识。其次,要拚弃民族中心主义(ethnocentrism),尊重异国文化和传统风俗。商务谈判中切记妄加评论对方的文化准则, 接受并尊重他们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每种文化都有其与众不同的特色,存在就有其合理性,接受他们。同时也要避免文化接触中的刻板印象(stereotype)。我们谈论两种文化的差异是就整体的倾向而论,是其共性的特点,而非一概而论。个性的差异必然存在,不可忽视。刻板印象使得人们不能客观地观察另一文化,失去应有的敏感,不利与跨文化交际的顺利进行。了解对方文化, 尊重文化差异,学会宽容, 并寻求容纳的方式和手段,是促进中美商务谈判顺利进行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Hofstede, G. Culture's Consequences [M]. London: Sage Publications, 1980.
  [2]Hofstede, G. Cultures and Organizations: Software of Mind [M]. McGraw-Hill., 1991.
  [3]Prosser, M. The Cultural Dialogue: An Introduction to Intercultural Communication [M]. Houghton Mifflin Co., 1978.
  [4]Walker, D.E. and walker, T. Doing Business internationally: the Guide to Cross-cultural Success [M].(2nd ed.) McGraw-Hill., 2000.
  [5]胡文仲.跨文化交际学概论[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2.
  [6]贾玉新.跨文化交际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
  [7]刘承华.文化与人格[M].合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2003.
  [8]连淑能.论中西思维方式[J].北京:外语与外语教学, 2002,(02).
  [9]张岱年.中国思维偏向[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
  [10]朱永涛.美国价值观:一个中国学者的探讨[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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