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客观原因,少数民族地区大多比较落后、偏僻和闭塞,他们的文化水平较低,对自己文化的包装出售,除了极少数的少数民族精英参与外,其它几乎无人问津。但是民族文化旅游所依赖的主要资源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而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又是少数民族千百年来传承下来的,因此少数民族应当是自己文化的主人。政府、旅游规划者、旅游经营者在将少数民族文化当商品出卖时,应考虑到要征求传统文化的“主人”的意见。当然,作为少数民族自己因为旅游开发而将他们推向时代的前沿,既要抓经济又要抓文化的传承,这也就是前面提到的他们怎样由“被动变迁”向“主动适应变迁”的方向过渡,因此就必须赋予他们提高文化水平,弘扬民族审美意识,树立民族自信心及增强民族认同的价值。民族审美意识又关系到他们想给游客看些什么的问题,况且民族审美意识是增强民族凝聚力的重要因素。因此,表现和弘扬什么样的民族审美意识就显得特别重要了。不能简单地说民族的就是好的,甚至走向极端,认为越是民族的就越好。如斗鸡、裸浴和性所表现的“民族审美意识”就值得严肃思考。弘扬民族审美意识,实质就是吸其精华,去其糟粕,并在此基础强化民族自我意识,促进了民族的吸纳意识,激发民族参与意识的觉醒。而树立民族自信心及增强民族认同价值就在于让一个民族真正认识到了哪些是“我们的”,哪些是“他们的”;“我们的”是“他们的”所没有的;“他们”来“我们”这里是因为“我们”有着“他们”最想要的东西。这在民族旅游开发中,是族群认知最为重要的一点。在民族文化旅游中,少数民族对舞台文化的真实性也应表达自己的观点,体现主人的身份。真实性意味着赞同和接受,不真实则意味着排斥和反对;因为它决定本民族文化的走向和命运,并会影响游客对舞台真实的信任度。
三、建立民族文化旅游舞台真实的措施
第一,对民族文化旅游资源进行普查与分类。在此法国的经验很值得我们借鉴。20世纪60年代初,法国在现代化建设的高潮中,民族传统文化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和破坏。1964年,在文化部长马尔罗的倡议下,法国进行了该国历史上最重大的一次文化遗产“总普查”。当时的口号是“大到教堂,小到汤匙”,凡历史遗存的有价值的文物,都要登记造册。这次普查大大增强了全民对民族文化的自豪感,激发了人们的文化自尊和民族自尊,从而使法国文化遗产经受住冲击,得到了全面和真正严格的保护。我们在民族文化旅游开发中,也应该对民族文化旅游资源进行普查与分类,摸清家底,有的放矢地开发,唯此才能做到对濒临失传的民族文化进行抢救。
第二,对民族文化旅游资源进行筛选和定位。通过调查研究,知道哪些文化可以作为“公众”文化向游人展示,哪些东西可以被当作是“地方色彩”而向游客推销,但与此同时又不会给当地文化造成严重的破坏。也就是在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并搬上舞台的并非是少数民族的所有文化,而是有所选择,区别对待,对热闹狂欢的大众仪式可直接开发,如:彝族的火把节、傣族的泼水节;对具有神圣文化内涵的宗教仪式就应该谨慎开发,如:婚俗、葬礼和佛寺开光。正如云南的仙人洞民族文化生态村,他们的做法就非常值得称赞。主要是他们将传统的祭祀活动,如:祭龙节、密枝节仍有村民按传统方式举行;而火把节、花脸节以及再创的旅游节、辣椒节等节日,它们本身就是热闹喜庆的节日,游客的参与会使节日气氛更加热烈。
第三,制定民族文化开发政策,建立民族文化保护机构。政府的积极参与和有效管理是开发和保护好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重要力量。因此,政府应该制定民族文化旅游政策,建立指导监督机构,使得舞台表演更趋向真实或者是舞台真实,确保民族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对濒临失传的民族文化进行抢救和传承。如云南的东巴文化传承面临的困境。
第四,大力发展民族文化旅游,注重民族社区的参与。社区民众是民族文化资源的主人,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应当是民族旅游业的股东之一,在民族文化旅游开发时,真实性被看作是衡量社区控制和动员居民支持并参与活动成功的标准,因此只有强调民族社区的参与,才能为舞台表演的真实性创造条件,才能为游客体验当地居民的真实生活搭建平台,更重要的是才能实现社区民众分享旅游利益的最大化;只有在民族利益受益时,社区民众才能做到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控制本民族的旅游业发展。
第五,重点开发前台,注重保护后台。前台是为民族文化旅游所设计的专门旅游区,其目的是既能满足游客对民族文化旅游的需求,又能保护好后台,尽量避免对居民生活环境的干扰,使传统文化根基免遭破坏。前台的设计理念是“真实化、民族化、地方化”,如传统民居建筑形式尽量做到“外部民族化,内部现代化”;旅游产品应体现鲜明的民族特色;在前台从事旅游的人,着装和礼仪一律遵循民族的;民族美食应体现地方特色,民族歌舞、民族文化艺术应充分展示民族特色,具有深刻的文化内涵。
这样的前台设计最终就是体现一个舞台化的后台,使游客可以体会到“原汁原味”的真实。但是在民族文化旅游中,由于受全球经济一体化、文化一体化的冲击下,旅游区的前台变得越来越现代化,民族的影子只是依稀可见;这对于寻求真实、体验原始的现代人来说,旅游吸引力也就不大;如西双版纳的曼春满、大理的古城。
参考文献:
[1]瓦伦·L·史密斯.东道主与游客——旅游人类学研究[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2.
[2]白杨.旅游真实与游客[J].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03).
[3]丁健,彭华.民族旅游开发的影响因素及开发模式[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02).
[4]周星.旅游产业与少数民族的文化展示[A].横山广子主编. 有关中国的民族文化及国家的人类学研究[M].日本:国立民族学博物馆,2001.
[5]张晓萍.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人类学透视[J].思想战线,2002,(01).
[6]杨昌雄.民族审美意识与民族旅游经济[J].河池师专学报,1998,(03).
[7]彭兆荣.“东道主”与“游客”:一种现代性悖论的危险——旅游人类学的一种诠释[J].思想战线,2002,(06).
[8]马晓京.西部地区民族旅游开发与民族文化保护[J].社会科学家,2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