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革命之初,现实主义之被引进主要是出于实用性的目的,倡导者对现实主义的理解大多停留在文学与社会的关系、文学的功用层面,没有从理论或学术的角度深入研究现实主义的本质内涵。“在新文学发难之初,‘写实文学’还只是作为一般口号提出,直到1918年底、1919年初,周作人发表《人的文学》与《平民文学》二文,这一口号的提倡才有了较为具体的内容与目标,现实主义作为一种文学思潮也因此进入了理论建设阶段。”周作人希望在文学中提倡人道主义思想,“用这人道主义为本,对于人生诸问题,加以记录研究的文字,便谓之人的文学。”用人道主义精神表现人生已经触及现实主义的本质。在《平民文学》中他又从内容和文体特点上提出具体要求:“平民文学应该着重与贵族文学相反的地方,是内容充实,就是普遍与真挚两件事。第一,平民文学应以普通的文体,记普通的思想与事实。……第二,平民文学应以真挚的文体,记真挚的思想与事实。”这里的普通真挚大略相当于现实主义的普遍性与真实性原则。陈独秀对现实主义的思想性质进行了总结:“写实主义自然主义乃与自然科学实证哲学同时进步,此乃人类思想由虚入实之一贯精神也”。现实主义在中国的理论建设到了茅盾那里更为自觉。他对于现实主义创作原则的认识及创作方法的利弊,现实主义与其他流派的关系,现实主义对中国社会和中国文学发挥的作用等问题都有所思考。他认识到了现实主义的根本原则真实性与其产生的时代精神的一致并强调客观描写对文艺作品的重要性,现实主义与自然主义的关系在于描写方法中客观化的多少,可谓抓住了问题的实质,这在前文中有所引述。
三、现实主义文论在中国的变异
现实主义进入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对中国文学的一种横向冲击,在被接受的过程中必然要受到时代背景、社会环境、文化传统、审美习惯等因素的影响,我们看到的在文学实践中发生的现实主义与原初意义的现实主义相比,产生了文化过滤和文化误读,形成许多方面的变异,应验了美国当代著名文学理论批评家布鲁姆(Harold Bloom)的“影响即误读”的观点。现实主义在中国的接受及创作实践中,所产生的变异主要表现在将现实主义主观理想化和意识形态化两个方面。
在19世纪科学主义和实证哲学盛行的思想文化氛围中,法国现实主义十分强调客观真实性,在创作中,表现为冷静观察与客观描写,注重在场景描写和社会环境的描写中塑造人物,叙述的视角和人称大多是旁观者和第三人称,表现出一种冷眼旁观的姿态,作者与笔下的对象总是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现实主义传到中国,如前所述,由于悠久的文学写实传统和表现社会人生的当下需要,真实性被欣然接受,而在客观性的问题上则有所保留。问题小说和人生小说中,很多第一人称叙述,甚至作者就是其中的一个人物,与情节不密切的大段的社会场景的描写几乎没有,作者往往流露出一种急切的救世情绪,后来的乡土小说有所调整,但是,其中的抒情情调也很明显,20年代末、30年代初的革命小说作者的情绪更加急躁。许多小说的结尾如鲁迅所言,还有一个理想化的“光明的尾巴”。在新文学理论家那里,茅盾就旗帜鲜明地批评欧洲现实主义的悲观、晦暗,提倡文学要有理想性。“我相信文学是批评人生的,文学是要指出现人生的缺点并提示一个补救此缺憾的理想的。”郑振铎也说过:“写实主义的文学,虽然是忠实地写社会或人生的断片的,而其截取断片时,至少必融化有作者的最高理想在中间”。这种融主观理想性于现实主义的文化过滤的接受特点是出于一种时代热情的自然反应,是一种激发国民斗志的责任感的流露和当时社会形势的需要;除此之外,与中国文学长期以来以抒情文学为主的感物言志、抒发性情的传统也有很大关系。在这样的“文化模子”里,中国知识分子养成了在文学作品中抒发抱负和理想的集体无意识,所谓“诗言志”,“在心为志,发言为诗”也,所以,即便是在描绘客观真实的写实作品中,也时时不忘流露自己的真性情。
现实主义流派一开始在法国诞生时,并不注意作品的审美特性,但很快就纠正了这种艺术上的偏颇。他们秉承了古典主义文学的理性精神和康德的批判哲学思想,在作品塑造人物、表现社会本质的深刻性和艺术性上,都达到了很高的成就,在巴尔扎克、福楼拜乃至于后来和现实主义流派有亲缘关系的自然主义流派的代表人物左拉那里很清楚地体现出了这一点。但是,现实主义、自然主义在进入中国之初就带有很明显的实用目的,以后现实主义在中国发展并取得主流地位的漫长发展过程中,一直没有摆脱功利实用性和意识形态化的特点,甚至由于无限制的拔高以至于扭曲了现实主义应有的品格。
主张写实的文学革命,是以反对传统文学、反对文以载道的面目出现的。但是,作为新文化革命之主要组成部分的文学革命,不可能脱离通过思想启蒙达到救国的思想宗旨,所以它又必然陷入反文以载道又要以新文载新道的悖论当中,文学革命的性质决定了现实主义进入中国伊始的意识形态化的基调。以反封建为主要内容的启蒙思想、改良社会改良人生、投身革命先后成为问题小说、人生小说、革命小说的主题,这些都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内容在文学当中的直接反映。
文学意识形态化的直接结果就是艺术的粗糙和审美品格的丧失,但是更为紧迫的社会革命局势应该说很容易令人忽视这一点,除写实派以外的其他流派中有专门主张“为艺术而艺术”、诗歌的“三美”原则等关乎艺术审美问题的呼声外,写实派内部的作家大多是凭自身的文学功底和文学素养不自觉地保证作品的艺术质量的,连茅盾这样的理论家早期也不重视文学的艺术性。他在文章中引用恽代英的一段话:“我以为现在的新文学若是能激发国民的精神,使他们从事于民族独立与民主革命的运动,自然应当受一般人的尊敬,倘若这种文学终不过如八股一样无用,或者还要生些更坏的影响,我们正不必问他有什么文学上的价值,我应当像反对八股一样的反对他。”五四文学革命过于注重文学的社会功能,忽视了文学本身的规律和文学的审美本质,过多地粘滞于现实必然造成形而上意义的缺失和超越性的缺乏,难免要陷入意识形态的羁绊当中。
从实用目的出发接受现实主义必然造成对现实主义的误读与变形,但同时,由于积极主动的接受姿态,现实主义在中国又是一个创造性的文化过滤和文化误读的接受过程。其中,有时代、社会、环境等因素造成的变异,也有文化传统和审美心理造成的变异,这样就形成了现实主义在中国的不同阶段的不同特点。通过考察现实主义文论与文学在中国的接受,可以帮助我们发现中国新文学发展与世界文学交流的某些特点与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