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生产力 制度生产力 第一生产力
何谓制度生产力?“制度生产力是制度规范、改善人们的社会关系和人与物的关系而激发人们创造力正确发挥的能力”。制度生产力概念能成立吗?
制度生产力概念为我国学者谭忠真,邹东涛教授首提并研究。此概念绝非制度与生产力概念的简单组合,而是关涉到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基本概念,即生产力概念的正确理解,更关涉其基本原理,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尤其是制度与生产力关系的科学把握。然综观二位教授研,可容易发现此概念实为伪概念,若不加以分析批判就可能在流传中“弄假成真”。不过此概念的提出与论证却有助于人们正确认识制度对生产力发生作用的方式,及良好制度的标准与建设要求,因此又是一个有极积意义的伪概念。
一、制度不是生产力
回答是否定的。所谓生产力,顾名思义即生产的能力。天地万物,谁有生产之的能力?唯有人,一切非人的存在物,包括人创物均不可能具有生产力。人的生产活动是在精神支配下以获取财富为目的的活动,所以生产力即“人类在精神支配下利用自然资源、社会资源获取自身需要的劳动能力”,其核心则是人的创造力。关于生产力即人的生产能力,制度生产力概念的提出者也是赞同的,“从历史的角度看,生产力是‘生产’满足我们需要的一切‘手段’的‘能力’,是改造自然界和人类自身,创造人类文明的能力”,当然“这种创造力不是单个人的创造力的简单相加,而是人的集成创造力”。
该伪概念何以产生呢?那是由于其提出者将制度对生产力的影响力等于制度生产力了。毫无疑问,制度对生产力的发展起重要作用,甚至可以说是决定性的作用,“在某一历史阶段上,有的制度有利于激发人的创造力,有的制度却压抑甚至扼杀人的创造力;同一制度,在这一时期有利于人的创造力发挥,在另一时期却阻碍人的创造力发挥”但能因其重要的作用就将其视为生产力吗?非也,因为制度归根到底是有生命的人生产出来的无生命的规则,若制度生产力概念能成立,则一切对生产力发展产生影响作用的事物岂不均可称为生产力,尽管其力度要小些。可见制度生产力是一个伪概念。
其实在制度生产力这样的伪概念产生以前,其它的伪生产力概念已“面世”。如,庸俗经济学的创始人让?萨伊认为,劳动、资本、土地是生产的三要素,而“生产不是创造物质,而是创造效用”。于是他提出了资本生产力的概念,得出后来由马克思加以概括批判的“三位一体”的公式:劳动──工资、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庞巴维克直接称资本生产更多财富的能力为“物质生产力”,称资本生产更多价值的能力为“价值生产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实际上是将劳动对象,劳动工具视为生产力的构成要素。此说受到马克思的批判,“无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但“机器设备、科技资料,无论是作为人的创造力发挥的结果,还是作为人的创造力发挥的手段与条件,都始终是是人的创造力的派生物,受人的创造力的支配”,所以不是生产力要素。以马克思的观点视之,制度生产力概念在“错误的道路上走得更远”了,因为制度只是生产的环境要素,连生产要素都不是。
二、制度不是第一生产力
所谓第一生产力无非是最重要,最基础的生产力。什么才是第一生产力呢?制度生产力的研究者的答案很简单:制度才是第一生产力。
制度何以成为第一生产力呢,为什么科学技术不是第一生产力呢?谭、邹二位教授指出因为制度创新是技术创新、产业革命的“孵化器”制度,是形成有效组织的“孵化器”,而有效的经济组织是技术创新、产业革命的摇篮。谭、邹二位教授为此寻找了不少例证明,如人类伟大的工业文明的起步——工场手工业初始并没有什么技术进步和生产工艺的改变,有决定意义的只是生产集中到手工工场,进行了分工、协作而已。再如,中国历史上的“四大发明”并未引起生产力的任何革命,而别的国家却学了去开矿山、修隧道、造枪炮,开辟新航路、发现新大陆、发展世界贸易,最后用枪炮,廉价商品轰开了中国封闭的大门。还有同一蒸汽机,在市场经济的英国引起了轰轰烈烈的工业革命,而在农奴制下的俄国却湮没无闻。可见“纵观古今,制度创新是技术革命的“孵化器”,是整个社会生产力创新最核心、最关键的部分”,所以“制度是最基本层次的第一生产力”。
前已分析制度生产力是一个伪概念,因此“制度是第一生产力”自然更是伪概念。但是其说主要是针对“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言,关涉的是制度与科学技术的相互关系及其在生产力发展中的作用,因而确有分析,批判之必要。制度是第一生产力吗?非也。社会发展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制度只是这些因素中的一个,在这个由众多因素组成的系统中,制度能起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制度是从人的关系演化而来的,它可以规定、确认、强化、调节和控制现有关系,却不能决定关系的产生。社会关系是交往实践的产物,交往活动则由生产活动发轫,归根到底以生产活动为中轴。因此,在生产、关系和制度三者中,制度是一个被决定方面的因素,它的产生、性质由生产、交往决定,它的功能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是思想的动物,其行为受思想的影响;人又是情感的动物,情感的交流与融洽是人际交往的重要内容。制度可以规定人如何行动,却不能规定人如何思想,不能规定人的观念,尽管它对人的思想、观念有重大影响。制度作为规则是人的理性选择的结果,对非理性的情感显然是力不从心。在碰到思想与情感的问题时,制度运行就不那么顺畅甚至会发生扭曲,所以现实生活经常会出现“该做的没做,做了不该做”的情况。可见,制度对人的制约,激励作用是不完全的,绝不是“第一生产力”。
不错,工场手工业初始并没有什么技术进步和生产工艺的改变,有决定意义的只是生产集中到手工工场,进行了分工、协作而已。可是产业革命毕竟是以工场手工业的技术为基础的,至于“有决定意义的只是生产集中到手工工场,进行了分工、协作而已”岂不是因为人们的管理,生产的思想或意识的创新或进步之使然。如果制度真的那么神奇,移植先进的制度岂不是能使原始人进行产业革命。不错古代中国的“四大发明”,在中国并未引起生产力的任何革命,同一蒸汽机,只在市场经济的英国引起了轰轰烈烈的工业革命。可是没有这些技术,英国的工业革命何以轰轰烈烈?可见制度的产生、变化最终必以科学,技术,尤其是科学为先导与基础,所以能被称为第一生产力的只能是科学技术。对此制度经济学的创始人诺思也是认同的,他说“知识和技术确立了制度创新的上限,进一步的制度创新则需要知识,技术的增长”。
三、伪概念的制度生产力研究具有极积意义
制度生产力虽然是一个伪概念,但其提出者的研究却具有极积意义。
其一,制度生产力研究者充分提示了制度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力包括:(笔者注:制度生产力概念提出与研究者将制度生产力内涵概括为六大方面,其所谓的制度的协同力与更新力只是说明了好的制度应该具有协同性,创新性)一是制度的整合力。制度的价值理念是整合全体人民的意志、愿望、奋斗目标的旗帜,是人民创造力潜意识的动力源泉。二是制度的激励力。人的创造力的发挥取决于精神状态,而人的精神状态又最终取决于制度环境造成的社会氛围所给予人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的影响。三是制度的规范力。制度是规范和保障每个人自由地发挥和发展自己创造力的社会体系。每个人只有遵守制度所体现的社会行为规范,形成良好的经济、社会秩序,才能真正获得其创造力发挥、发展的自由。四是制度的开发力。人们创造力的生产和再生产,受制于制度规制的社会环境。从人们创造力的生产来看,人们受教育的机会、条件、方式、内容等,都是人们创造力生产的决定因素,而这些因素又都是由就业制度、人事制度、教育投资的产权制度、人力资本产权与报酬制度、教育体制、教育管理制度等制约和决定的。从人们创造力的再生产来看,社会对终身教育的重视与需求,人们接受终身教育的机会、条件、程度、方式、内容等都是人们创造力再生产的决定性因素,而这些因素同样是由制度制约和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