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金与鲁迅的直接交往,时间并不长,程度也不算多么深。用巴金的话说,“在他(鲁迅)最后的三四年间,我才有机会和他见面,而且我只有在他逝世的那天到过他的家。”但是,鲁迅却在有人攻击巴金时,挺身予以驳斥,并对其评价:“巴金是一个有热情的有进步思想的作家,在屈指可数的好作家之列的作家……”鲁迅逝世后,巴金立即赶去吊唁,是几位最后扶棺的青年作家之一。由此看,巴金对鲁迅,感情是真挚而深切的。 1975年,为了新出《鲁迅全集》,人民文学出版社组织力量,在1958年版“全集”(十卷本)基础上,对其中注释作了全面改订或增补。注释后,先将各单行本排印成“征求意见本”,寄发各地,以听取多方意见。当时参与这项工作的,有人民文学出版社的王仰晨。王仰晨与巴金有多年的通信联系,深知巴金对鲁迅的感情和认识,所以,虽然当时巴金还没有“解放”,他仍将陆续印出的“征求意见本”寄给巴金,希望巴金能对其中注释有所贡献。而1975年末到1977年初,巴金头上戴的各种帽子还没有摘下,但在朋友的信任支持下,对鲁迅著作的注释作了很大的努力。这些工作,在后来出版的鲁迅作品注释有所显现。由于巴金并非当时鲁迅作品注释组的成员,所以,了解实际情况的人并不多,似乎也未见有研究文章专门提起过。我最近在阅读《巴金书简——致王仰晨》时,读到这些材料,便从中检出相关内容,缀成篇什,希图不使巴金的这一贡献湮没。 能够参与(哪怕是间接)这项工作,巴金的振奋可想而知。从他与王仰晨的通信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工作的认真以及他作为一个出版家对此工作的内行和负责。 1975年12月,巴金收到《且介亭杂文末编》征求意见本。他对书首《〈凯绥·珂勒惠支版画选集〉序目》一文中提到“罗马别墅”奖金的注释,却不够信任。他专门查了一些词典,可未见出处。在致王仰晨的信中,巴金表示:“我准备再看一遍。不过即使对这本书的注解我提不出意见,对别的几本的注解我总可能提点意见。” 王仰晨听巴金这么说,不仅陆续将鲁迅作品征求意见本寄去,有些相关问题,还直接向巴金询问解释。1976年3月,有人准备向巴金了解他与鲁迅的交往情况,王仰晨便作书介绍。不久,巴金给王仰晨复函:“上次带书的两位同志同我谈话时,问我什么时候同鲁迅先生第一次见面……”当时,巴金按自己的记忆,认为是1933年秋天。后来他翻检了鲁迅日记,才确知当时见面是在 不久,王仰晨又寄去《呐喊》征求意见本。巴金读完后,在 1976年7月,巴金收到王仰晨寄的《彷徨》征求意见本。他对《孤独者》一文中“承重孙”一词的注释,提出了看法。原注认为“儿子已先亡故,由孙子主持祖父母丧礼的,称为‘承重孙’。”巴金在意见中说:“这个说法不十分明确。在封建社会里,地主资产阶级家庭中,如长子已死,即使其他儿子还在,也应当由长房长孙主持祖父母的丧礼,称为‘承重孙’。‘承重孙’大都是长房长孙。一般孙儿为祖父母服丧期一年,承重孙服丧期三年。如果儿子都已亡故,长孙也已死亡,则由最亲最长的孙儿作‘承重孙’”。这节说明,使人们对当时社会的繁缛礼节,有更多、更细致深入的了解。这方面内容,有些来自巴金的亲身感受。所以他在最后举例:“例如我祖父去世时,我还有四个叔父,祖父的丧礼却由我大哥作为‘承重孙’来主持,行礼时他站在正中,点主时(“主”指祖父的神主牌位)就取他指上的血。他为祖父服丧三年,我们却只服丧一年。”这些内容,我们在读巴金《家》的时候,已经有过接触。那种场面,《家》中也有生动地描述。 查人民文学出版社1976年12月版的《彷徨》注释本,这一注释为:“封建宗法制度规定,长子已先死去,由长房长孙代替亡父充当祖父母丧礼的丧主,称承重孙。承重,承受丧礼和祭祀的重任。”较之前注,添加了些内容。与巴金提供的意见相近似。 过了几天,王仰晨又来函询问北新书局主持人李小峰的生卒年。巴金接信后,立即托人向李小峰的家属打听。对于曹聚仁的情况,巴金回答,他(指曹)的骨灰,在龙华火葬场放了一个时期,与萧珊(巴金妻子)骨灰搁在同一架上。巴金当时还记得上面注有其生卒年月,但眼下只好托人打听,并且提供线索,说文学史家唐弢可能知道等等。 另外,在《且介亭杂文》中,有两处提到挪威戏剧家易卜生。为避免重复,在注释处理上,巴金做了建议。前面出现的条目不变,后出一条,将“伊孛生(1828-1906)通译易卜生,挪威戏剧家”这一句删去。下一句改为“比尔·干德是挪威戏剧家易卜生的戏剧《彼尔·干德》中的主角……”将重复的部分避免了,对正文中着重的地方作了加强。这一条很专业化的建议,1981年版的《鲁迅全集》采纳了。 当时还是“文革”末期,对一些人戴帽子的习惯还十分明显。例如在注《忆刘半农君》时,就说刘半农在参加《新青年》工作前,曾是上海写“才子佳人”的“鸳鸯蝴蝶派作者之一”。巴金建议改为“刘半农到北京工作前,曾用‘半侬’的笔名在上海鸳鸯蝴蝶派的刊物上发表一些小说。”1981年的《鲁迅全集》中注释很简,没有提及刘半农参加《新青年》工作前的经历,但巴金的客观表达,仍然显示了实事求是精神的一面。 粉碎“四人帮”后,巴金自己的工作渐渐正常起来,但是,对鲁迅著作注释的工作,他仍十分关注。 1976年12月,人民文学出版社正式出版了无注本的《鲁迅书信集》和《鲁迅日记》。巴金发现鲁迅 1977年3月,巴金收到《华盖集》征求意见本。他对其中两条注释提出意见。一是鲁迅《补白》一文中,用了“大红名片”一词。当时的注文为:“上面写着姓名、籍贯、地址及职业等。”巴金据自己亲身经历指出:“我几十年前见过的大红名片一般不写‘地址及职业’等。”查1981年版《鲁迅全集》,不知为何这个注被整个删掉。另一条注是关于章太炎的。其中有“并重新发表尊法反儒的著名论文《秦献记》。”巴金建议:“‘尊法反儒的’五个字似可取消。” 1977年4月,巴金在读《伪自由书》注释时,附出了两点看法。一是《红萝卜须》一书,注释中为“Luies,Ren nai作,林取译。”巴金认为“应改为Jules Renard作,林取(即黎烈文)译。”此注将法国作家字母写错,译者也未注出本名。后者大约因为黎烈文后来去了台湾之故,有意不标出的。可巴金却实事求是地认为应当标注出来。 另一条是关于作家周木斋的。鲁迅曾在文章中批评了周木斋,所以注释就有不利于他的话。巴金对此自己没有说什么,而只列出“柯灵的散文集《遥夜集》里有一篇《悼周木斋》,作家出版社,260页,1956年。”柯灵这篇文章,在悼念的同时,对当年鲁迅批评周木斋的情况予以解说,对周木斋的一生作了中肯,客观的评价。巴金专门提到此文,显然是希望作注者参考。当然,巴金一定是赞同柯灵文章观点的。查1981年《鲁迅全集》,几个有关周木斋的注中,没有对其进行负面评价。看来,巴金的话还是起了一定作用的。 在给王仰晨的信里,上面引的一条,是此时期可以见到巴金对鲁迅著作注释的最后意见。之后,巴金自己的翻译、创作工作空前繁忙起来,其他地方虽然间或谈及鲁迅及著作,但却没有这段时间的集中和内容广泛。 这段时间,巴金对鲁迅著述注释的本子,看过有多种。仅从与王仰晨的通信中看,提出意见的就有《呐喊》《彷徨》《伪自由书》《且介亭杂文》《且介亭杂文末编》《华盖集》《鲁迅书信集》《鲁迅日记》《而已集》等。其中除去对文中注释表达看法外,还对如何处理某些注释的技术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还帮助查询作家、出版家的生卒时间,鲁迅书信线索……从结果看,许多都被采用或引起调整。应当说,功劳是很大的。但是,因为巴金并非专门的鲁迅著作注释者,并且注释又并不标明作者名字,所以似乎很少人注意到他这方面的贡献。 在阅读巴金的文字时,我感慨的还有,当时的政治气候,对巴金是很不利的,他自己身上,还背负着多个无辜的罪名。在这种情况下,他对鲁迅注释提出的意见看法,却坚持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不夸张,不媚时,这一基本精神,与鲁迅是相接通的。是从鲁迅处汲取的营养吗?当然是有的。两位文学巨匠在特殊时期的意外交触,展示了他们精神的力度和光芒,这是后来者不能忘怀和应当长久努力追溯的。 (《巴金书简——致王仰晨》,文汇出版社1997年12月版,26.00元) (本文图片由杨建民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