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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年谱长编 穿透晚清历史——评张剑著《莫友芝年谱长编》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9-04-17 00:00于哲学网发表

 

 



    莫友芝(1811-1871年),字子偲,自号郘亭,又号紫泉、眲叟,贵州独山人。他是晚清著名学者,由于生前所刊著作极少,大量日记、书信、稿本、钞本又分散于全国各地,人们对其生平及学术成就缺乏基本准确的了解。张剑的《莫友芝年谱长编》洋洋百余万字,编入存世的所有《郘亭日记》及二百余封郘亭书信,绝大多数系首次面世;并竭泽而渔地吸收了近百种莫友芝刊本、稿本和钞本文献,用心勤苦,考据坚实,对这位晚清大儒、金石学家、目录版本学家、书法家以及宋诗派的重要成员的事迹、著述作了详细编年,纠正了以前的诸多错误,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长编》给人印象最深的不仅是撰著者精深的考辨功夫,还有其自身具有的历史文化价值。莫友芝不仅是一位学术大家、晚清著名的诗人和文学家,而且由于其生活在清王朝由盛转衰的转折期,许多大事都曾亲身经历,他长期托身胡林翼、曾国藩幕府,相识满天下,如许乃普、祁寯藻、胡林翼、曾国藩、潘祖荫、郑珍、黎庶昌、刘熙载、刘敏崧、张文虎、马新贻、李鸿章、张之洞、翁同龢等,都是晚清政界或学界的代表性人物。《长编》披露的大量第一手材料,不仅使人对晚清宋诗运动有一更为直观的把握,深化对晚清文学史的认识,而且对于了解晚清政治史和文化史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如《长编》咸丰十一年十一月五日引《郘亭日记》,言钦差大臣刘鉴泉奉督滇黔,自私贪生,欺上瞒下,致使云贵两省连祸无端,曾国藩言“若设一‘全无良心一科’以取人,刘鉴泉当为举首,殆无其匹也。”曾氏幽默性情及对有关朝臣之态度昭然若揭,而在《曾国藩日记》记载中,仅云“午刻至弢甫处一谈,莫子偲、李眉生、穆海航均在坐”。

     

      《长编》同治元年八月廿四日载莫友芝听金安清论美国政治事亦有趣味:“答看金眉生,眉生言花旗国有华盛顿者,本事英吉利为将,放归久之,其国苦英人之诛求无蓻,竞拥盛顿为主以攻之,八年,百战屡败而气不挫。邻海国皆以兵来助,乃大胜英师,划疆不相役属。自分其国为九部,部有管领,管领询部中人自推,人书意所服者以进,取推服最多者先,四年一易,又询部民,更推他人。其政绩昭著,人人心服,愿请留者则更留四年,一留以后更不许再留。其管领已退者,即侪平人,盛顿功成部署管领以后,亦自退于平民。其国日以富饶强胜而大治,今七十六年矣。”可见即使在同治初年的曾国藩幕府中,也并不缺乏了解西方政治体制之人。至于这些观念对曾氏有无影响,颇堪玩味。

     

      晚清四大奇案之首的“刺马案”在《长编》中也有所揭示:同治八年九月丁日昌之子丁惠衡宿娼打死勇丁案,丁日昌数次上奏,均云系族人丁炳所为,并不承认其子是主犯,曾国藩、李鸿章都力挺丁日昌,此案终审时亦未将丁惠衡作为主犯对待。但当时议论纷纷。友芝时在金陵,有人于丁日昌处造谣,言是友芝在马新贻处透露消息,故马不相信丁之所奏。丁、莫本是极好的朋友,但从此心存芥蒂。从莫友芝日记与书信中看,丁惠衡正是当时主犯。后来马新贻被刺,有人指说主使者即丁惠衡甚或丁日昌者,文艺界多有据之为题材创作者,遂使“刺马案”成为清末四大奇案之首。然据《长编》考述,此案与丁氏恐不相涉,友芝弟祥芝时任江宁令,系审刺马案关键官员之一,若此案与丁氏有关,友芝日记、书信中当有端倪可寻,今无之。这些内容,不仅可以增进对晚清官场风气的了解,而且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同治八年岁末莫友芝的忽然辞职,以及友芝卒后,其子莫绳孙遭遇困难,向曾国荃、李鸿章、李鸿裔、张之洞等父执好友均有求托,惟不及丁日昌的缘故。

     

      莫友芝同治四年奉曾国藩札委,往扬州、镇江一带搜求文汇、文宗两阁《四库全书》残本;同治五年受李鸿章委托,游历江南诸郡访书,普查各儒学各书院官书兵后留存情况,都是书籍版本史上重要的话题,《长编》对此均有较详细的记述和考辨发掘,书后附录的《莫友芝江南收书记》还记载了莫氏游江浙各地所购书目及价格,在藏书史上尤具意义。可以相信,《长编》的价值随着人们需求角度的不同,会有更多的不同体现。

     

     

     

    《莫友芝年谱长编》 张剑著 中华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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