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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出文集的唐顺之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8-02-02 00:00于哲学网发表

  称荆川先生,明嘉靖八年(1529)会试第一,授翰林院编修,参校历朝《实录》,后调兵部主事。当时倭寇频繁袭扰沿海地区,唐顺之以兵部郎中督师浙江,曾率兵船大胜倭寇于崇明岛外海上。唐顺之学识渊博,对天文、地理、数学、历法、兵法及乐律都很精通;同时,他还是明中叶重要散文家,与王慎中、茅坤、归有光等为明代重要文学流派唐宋派代表。他不满“前七子”李梦阳、何景明等“文崇秦汉,诗必盛唐”的拟古主义主张,提倡变秦汉为欧(阳修)曾(巩),以矫李何之弊。他主张“本色”论,认为好文章主要不在声律、句文,而在于本色,“直据胸臆,信手写出,如写家书,虽或疏卤,然绝无烟火酸馅习气,便是宇宙间一样绝好文章”;“即如以诗为喻,陶彭泽未尝较声律、雕句文,但信手写出,便是宇宙间第一等好诗。何则?其本色高也。”《四库提要》说他的文章“汪洋浩瀚,议论醇实,多有体有用之言”。

  作为当时的文坛领袖人物,刊刻个人文集似乎是理所当然的。可是,唐顺之却多次婉拒友人为他刊刻文集的美意。

  近敝邑一刻字人云执事欲刻鄙言,虽或传言之妄,然闻之殊不自安……且今世所谓文集者遍满世间,不为少矣,其实一字无用。彼其初作者漠不妄意于不朽之图,而适足以自彰其陋,以取诮于观者,徒所谓木灾而已。仆每为彼愧而复自效尤之乎?……承执事知爱,万望终止其事,则执事之爱我更厚矣。(卷七,《与卜益泉知县》)

  在唐顺之看来,文集出得不少,可是一字无用,作者总是希望能够传世,能够不朽,而事实上,多数不过让人取笑而已;刻书泛滥了,山上的林木就该遭殃了。我本来就为此感到惭愧,又怎能效尤呢?话语非常尖刻,但总还是他的“本色”。在给另一位朋友华补菴的信中,唐顺之再次表明心迹:

  鄙人不敢刻文,心事俱见于与王南江(即王慎中)书及与令婿安子介言之已详,执事谅我此心久矣,而益泉大尹忽为此迂阔之举……又岂宜大书刻木以标榜于世?(卷七,《答华补菴书》)

  卜益泉要为他刻书,他说这不过是“迂阔之举”。在此之前,他的好友王慎中甚至已经预先为他未问世的文集写好了序,于是唐顺之去信婉拒:

  仆居闲,偶想起宇宙间有一二事,人人见惯而绝是可笑者。其屠沽细人,有一碗饭吃,其死后则必有一篇墓志;其达官贵人与中科第人、稍有名目在世间者,其死后则必有一部诗文刻集……若皆存在世间,即使以大地为架子,亦安顿不下矣。此等文字倘家藏人畜者,尽举祖龙手段作用一番,则南山煤炭竹木当尽减价矣。可笑可笑!仆又何用更置一茎草于邓林棼棼之间哉?……刻板事既已力止,兄序遂亦宝藏之,未敢示人也。(卷六,《答王遵岩》)

  在他看来,但凡“达官贵人、中科第人、稍有名目在世间者”,人人都要刻诗文集,实在太可笑,即便以大地做书架也放不下,那我又何必再添一部呢?既然已决计不出文集,老友的序也就只好藏之名山,秘不示人了。

  “万望中止其事”、“刻板事既已力止”,看来,唐顺之是真心实意地不想将文集刊行于世,而不是故作谦虚。可是,不管唐顺之如何不同意,他的《荆川先生文集》还是刊行于世,而且序就是王慎中事先写好的那篇。这也许是唐顺之始料未及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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