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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真实的“投名状” 背景原来深不可测(下)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7-12-28 00:00于哲学网发表

 

 



    4.清廷转变态度口气放松。

    当时慈禧太后正有丧母之痛,身体也不很好,但仍力疾视朝。恭王怕吓着了两宫太后,不敢多说被裁湘军流落在两江的种种不法情事,只在严讯凶手优恤马新贻外,谈到两江总督悬缺,认为非曾国藩回任不可(从这一点看,恭亲王倒是知道幕后真相的)。

    远在江宁的张之万一到任,马上想一下两全其美的好办法。办法是替张文祥想好的一套口供,一要显得确有深仇大恨,完全是张文祥个人处心积虑,必欲得而甘心,借以搪塞“严究主使”的朝命和清命;二要为马新贻洗刷清誉,而且要隐隐含着因为公事认真,致遭小人之怨的意思,这样,马新贻之死,才能有殉职的意味。

    这套假口供是如此说法,张文祥本是李侍贤手下的裨将,洪杨平定,他逃到了浙江宁波,与海盗有所勾结,同时开了个小押当,隐姓埋名,苟且度日。等马新贻调了浙江巡抚,海盗为患,派兵剿治。在浙江象山、宁海有一处禁地,名叫南田,向来为海盗所盘踞,马新贻捉住了其中的头目邱财青,处以死刑,另外又杀了海盗五十余名,其中颇多张文祥的朋友,平日常受他们的接济,这一下等于断了张文祥的财路,因此他对马新贻恨之入骨。

    这以后又有一连串的怨恨,张文祥开小押当,而马新贻因为押当重利盘剥小民,出告示查禁,张文祥生计顿绝,便起了报复的心。又说,张文祥的妻子罗氏,为人诱拐潜逃,让张文祥追了回来,但人虽未失,卷逃的衣物为奸夫带走了,一状告到巡抚那里,马新贻认为此是小事,不应烦渎大宪,状子不准。不久,罗氏复又潜逃,张文祥追着了,逼她自尽。至此人财两空,认为马新贻不替他追赃,以致他的妻子轻视他,于是立志报仇。

    这里面当然也有片段的实情,象张文祥的妻子,背夫潜逃,即有此事。但从整个供词看,疑窦甚多,然而除此以外,别无更好的说法,也就只有自己骗自己,信以为真了。 “不过,”张之万只提出了这样一个指示:“一定要凶手自己画供,有了亲供才可以出奏!”

    不论案情大小,定罪的根据,就是犯人的口供,这一点梅启照当然不会疏忽。回去以后,立刻传见负责主审的江宁知府和上元知县,传达了钦差张大人的意思,要他们设法劝张文祥,照此画供。但既不能用刑迫供就范,便只有慢慢下水磨工夫,一拖拖了个把月,尚无结果。审出主使人,不是得罪的人更多吗?而且这些人也可能把自己“做掉”,岂不更悲?于是他采取拖延战术,慢慢地审,耐心等待曾国藩的到来。

    10月12日,张之万送出第一道奏章:“该犯张汶详自知身罹重解,凶狡异常,连讯连日,坚不吐实,刑讯则甘求速死,熬审则无一言。既其子女罗跪于前,受刑于侧,亦复闭目不视,且时复有矫强不逊之词,任意污蔑之语,尤堪令人发指。臣又添派道府大员,并遴选长于听断之牧令,昼夜熬审,务期究出真情,以成信谳。”同时与魁玉联衔报告,质讯中军副将喻吉三,以及武巡捕候补都司叶化龙等,追究防护失职之责。

    由于张之万、魁玉拖延太久,12月9日上谕严加训斥,并一针见血地指出:“现已五旬之久,尚未据将审出实情具奏,此案关系重大,岂可日久稽延!”张之万、魁玉的拖延政策,也遭到朝野抨击。给事中刘秉厚奏劾:“派审之员以数月之久,尚无端绪,遂藉该犯游供,含混拟结。”案子拖延不结,招致更多传闻物议,于是朝廷震怒,12月9日、12日、18日连下三道谕旨。张之万、魁玉成了众矢之的。

    12月12日,张之万、魁玉抛出精心炮制的“审明谋杀制使匪犯,情节较重,请比照大逆向拟,并将在案人犯分别定拟罪名摺,”奏道:“凶犯张汶详曾从发捻,复通海盗,因马新贻前在浙抚任内,剿办南田海盗,戮伊伙党甚多。又因伊妻罗氏为吴炳燮诱逃,曾于马新贻阅边至宁波时,拦舆呈控,未准审理,该犯心怀忿恨。适在逃海盗龙启?等复指使张汶详为同伙报仇,即为自己?恨,张汶详被激允许。该犯旋至新市镇私开小押,适当马新贻出示禁止之时,遂本利俱亏。迫念前仇,杀机愈决。同治七、八等年,屡至杭州、江宁,欲乘机行刺,未能下手。本年七月二十六日,随从混进督署,突出行凶,再三质讯,矢口不移其供,无另有主使各情,尚属可信。” 张之万、魁玉的奏结看来还算顺理成章,但最后露出了破绽。人命关天的法律文书,行文时竟用“尚属可信”四字,不知是何用心。上谕尖锐地指出,“马新贻以总督重臣,突遭此变,案情重大。张汶详供挟恨各节,及龙启?等指使情事,恐尚有不实不尽,若遽照魁玉等所拟,即正典刑,不足以成信谳。”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此时慈禧太后应该已经得知了幕后有人捣鬼,但是她应该还没有疑心到曾国藩的身上,所以在上谕上虽然有所松动,但是还是比较严厉的。 让我们看看曾国藩此时的动向。

    5.曾国藩回任两江总督。

    这时恭亲王指定的两江总督继任者曾国藩,请辞江督,未能如愿,已经交出了直隶总督的关防,正预备入京请训,就在他出京之前,张之万和魁玉会衔的奏折到了,说张文祥挟仇“乘间刺害总督大员,并无主使之人”,同时定拟罪名,凌迟处死。消息一传,舆论大哗,给事中刘秉厚、太常寺少卿王家璧纷纷上奏,认为审问结果,不甚明确,要求另派大臣,严究其事。

    不但舆论不满,两宫太后及朝中大臣,亦无不觉得封疆大吏死得不明不白,不但有伤国体,而且此风一开,中外大员心存顾忌,会不敢放手办事,否则就可能成为马新贻第二。同时就照魁玉和张之万的奏报来说,前面说张文祥怀恨在心,又以在逃海盗龙启沄等人,指使他为同伙报仇,因而混进督署行刺,“再三质讯,矢口不移”,后面却又说:“其供无另有主使各情,尚属可信”,由“尚属”二字,可见魁玉和张之万并未追出实情,所以无论从那方面来看,这一案不能就此了结。 还要严办的宗旨是大家都同意了的,如何办法?却有不同的主张。有人以为应该撇开曾国藩,另派钦差查办;有人以为曾国藩在两江总督以外,还有大学士的身分,此案应归他主持。两宫太后召见军机,仔细商量结果,决定兼筹并顾。一方面尊重曾国藩的地位,一方面另派大员到江宁,重新开审。同时为昭大公起见,决定用明发上谕:“马新贻以总督重臣,突遭此变,案情重大!张文祥所供挟恨各节,暨龙启沄等指使情事,恐尚有不尽不实;若遽照魁玉等所拟,即正典刑,不足以成信谳,前已有旨,令曾国藩于抵任后,会同严讯,务得确情;着再派郑敦谨驰驿前往江宁,会同曾国藩将全案人证,详细研鞫,究出实在情形,从严惩办,以伸国法。随带司员,着一并驰驿。”于是谕令曾国藩:“两江事务殷繁,职任綦重,曾国藩老成宿望,前在江南多年,情形熟悉,措置咸宜,现虽目疾未痊,但得该督坐镇其间,诸事自可就理,该督所请另简贤能之处,著毋庸再议。” 这下子除了曾国藩速回江宁外,再派刑部尚书郑敦谨作为钦差大臣携随员赴江宁复审。不仅主审大员撤换,就连司员也全部更换,既显示出朝廷处理此案的决心,也反映出对前审案人员的不满和失望。郑敦谨是刑部尚书,湖南长沙人。道光十五年乙未科的翰林,这一榜是名榜,人才济济,在咸丰初年,红极一时。郑敦谨的官运却不算太好,翰林散馆,当了刑部主事,外放以后,一直调来调去当藩司,但颇有政绩。直到同治改元,才内调为京堂,升侍郎、升尚书。刑部尚书他是第二次做,第一次当刑部尚书在三年前,恰好西捻东窜,山西巡抚赵长龄防剿不力,带兵的藩司陈湜,是曾国荃的姻亲,本人性喜渔色,部下纪律极坏,慈禧太后得报震怒,大年三十派郑敦谨出京查办。结果按查属实,赵长龄和陈湜得了革职充军的处分,而郑敦谨铁面无私的名声,也就传了开来。 因此,上谕发抄,舆论都表示满意,期待着郑敦谨也象那次到山西查办事件一样,必能将这桩疑案办得水落石出,河清见鱼。郑敦谨却是心情沉重,因为他是湖南人,而江宁是湘军的天下。但又不愿借词规避。

    过了初五,郑敦谨会同曾国藩约集江宁的司、道、府、县会谈案情,别人都不讲话,只有孙衣言侃侃而谈,说指使的人倘能逍遥法外,则天下将无畏惧之心,又何事不可为?所以这一案办得彻底不彻底,对世道人心,关系极大。又说,民间谣诼纷传,上海戏园中甚至编了“张文祥刺马”这么一出新戏开演,明明是诬蔑马新贻的荒唐不经之谈,而竟有朝中大臣,信以为真,做一首诗,说什么“群公章奏分明在,不及歌场独写真”,马新贻含含冤而死,复蒙重谤,天下不平之事,那里还有过于这一案的? 上海丹桂茶园编演“刺马”新戏,轰动一时,连远在安庆的安徽巡抚英翰,都有所闻,特为咨请上海道涂宗瀛查禁,以及孙衣言所提到的那两句诗,郑敦谨无不知道。那首诗出于乔松年的手笔,郑敦谨跟他虽是同年,也觉得他做这样的诗,实在有伤忠厚。不过乔松年家世富饶,虽做过大官,不脱绔裤的习气,养尊处优,深居简出,跟恭王是倡和的朋友,一时觅不着诗材,信口开河,不足为奇。

    6.案件了结曾国藩形迹可疑。

    很多资料记载当时的庭审情景,不过说法不同。经过对各种纪录的权衡之后,我大致推断出以下的情形:当时决定正月初七开审,照例由首县办差,定制了簇新的刑具,送到钦差行辕,就在二厅上布置公堂,一共设了五个座位,除去郑敦谨和随带的两名司员以外,另外两个座位是孙衣言和袁保庆的,因为此案的结果,已经可以预见,怕他们两人将来不服,会说闲话,甚至策动言官奏劾,别生枝节,所以建议郑敦谨用钦差大臣的身分,委札孙衣言、袁保庆参与会审。 第二天一早,钦差行辕外,聚集了好些百姓,有些纯然是来看热闹,有些则是来替张文祥“助威”的。当然,钦差大臣奉旨审问如同大逆的要犯,跟地方官审理案件不同,警戒严密,不得观审,百姓只能在一府两县差役的弹压之下,远远站在照墙边张望。此外从钦差行辕到上元县衙门,一路也有百姓在等着张文祥。他一直被寄押在上元县监狱,独住一间死刑重犯的牢房,但睡的高铺,吃的荤腥,有个相好,钓鱼巷的土娼小金子,偶尔还能进去“探探监”,所以养得白白胖胖,气色很好。这天一早,扎束停当,饱餐一顿,然后上了手铐,在重重警戒之下,被押到钦差行辕。看到夹道围观的人群,不由得满脸得意,看的人也很过瘾,觉得张文祥为兄报仇,不但义气,而且视死如归,颇有英雄气概,恰恰符合想象中的侠义男儿的模样。 等坐了堂把张文祥带了上来,郑敦谨看他一脸既凶且狡的神色,心里便有警惕,所以问话极其谨慎,而张文祥其滑无比,遇到紧要关头,总是闪避不答。那两名司员因为已经得到指示,也是采取敷衍的态度,一句来一句去,问是问得很热闹,却非问在要害上面。

    在此期间,有好些人来游说解劝,多云张文祥死既不怕,便无所畏,刑讯之下,倘或任意胡攀,使得案子拖下来不能早结,则各种离奇的谣言,将会层出不穷,愈传愈盛,使得马新贻的清誉,更受玷辱。倘或张文祥竟死在狱中,则成千古疑案,越发对马新贻的声名不利。还有一些人则比较说得坦率,而话愈坦率,愈见得此案难办。他们向孙衣言、袁保庆提出一个难题:张文祥在刑讯之下,据实招供,是湘军某某人、某某人所指使,说不定还会扯上江南水师提督黄翼升的名字,请问办是不办?到时候说不定军机处会来一道廷寄,转述密旨,以大局为重,不了了之,则欲求此刻所得的结果,将张文祥比照大逆治罪,或许亦不可得。再有少数人的措词,更玄妙得叫人无法置答,说是倘或因严追指使而激出变故,地方受害,只怕反令公忠体国的马新贻,在九泉之下不安。这样,孙、袁二人的执持,反倒是违反死者的本意了。 就这样连讯14天,该犯一味狡展,毫无确供。与郑敦谨并坐正堂的曾国藩,一直默默地听着很少发问,最后对郑敦谨淡淡地说:“将来只好仍照魁、张二公原奏之法奏结。”此时郑敦谨一切都明白了,难怪自己连审14天,终没有结果,原来他们早已设计好了。他心里凉了半截,原来这案子是不能深究的。 可是于形势上面判断,自己除了这样做,别无他法,一旦激起湘军兵变,后果不堪设想。

    3月19日,郑、曾联衔上奏:“会同复审凶犯行刺缘由,请仍照原拟罪名及案内人犯按例分别定拟。”奏结比张之万、魁玉原来的定拟叙述更加详细,取供、采证、行文更加缜密,但基本内容不出前者,这就是仍照原拟定的意思。所不同的是:第一,特别强调张汶详“听受海盗指使并挟私怨行刺”,“实无另有主使及知情同谋之人”。第二,对张汶详量刑更加残酷,除了“按谋反大逆律问拟,拟以凌迟处死”外,又增加了一条“摘心致祭”。

    当郑敦谨、曾国藩拟好奏结,要孙衣言、袁保庆签字画押的时候,这二位拿出了杀手锏,拒绝在奏结上“书诺”(签字)。不过,曾国藩是何等人物,他也有应对的办法,在奏结中根本不提孙衣言、袁保庆参加会审一事,把朝廷蒙在鼓里。在上奏的同时,把供招抄录分送军机处、刑部存案。郑、曾这一手很厉害,首先存案,造成既定事实。意思很明白,这是最后定谳。郑、曾在另外的夹片中使用的措词仍然是:“该犯供词,尚属可信。”这一措词是张之万、魁玉在原拟中使用的,为此清廷斥责他们,“不足以成信谳。”而今郑、曾使用,倒不为过,人言人殊。 在会衔复奏时,曾国藩特别附了一个夹片,陈明“实无主使别情”。他是个重实践的人,与那些三天一奏、五天一折,喜欢发议论以见其能的督抚,纯然两路,无事不上奏,所以上奏格外有力,附这样一个夹片,虽不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痕迹,但确有用处,意思是知会军机,此案到此就算结束,再也问不出别的来了。这样,倘或还有言官不服,要想翻案,军机处就会替他挡在前面,设法消弭,不致再别生枝节。

    郑、曾、张、魁四人反复公开声明,“毫无确供”,那么明知无确供,还要如此定谳,这个定谳当然不是信谳。主审大员明知不应为而为之,何故?可是,朝廷最终也不得不接受这一事实。此时,朝廷大概已经从郑敦谨的奏折当中知晓了实情的经过了,就只好顺水推舟的批准了曾国藩的请求,3月26日,谕旨下达,肯定了郑、曾的奏结。4月4日,曾国藩奉旨监斩,将张汶详凌迟处死,并摘心致祭。当然,马新贻的家属、旧部,还有些秉性正直的人,心有不甘,但也只能发发牢骚,无可作为。朝廷重视此案,两派钦使,而且对马新贻的恤典甚厚,总算仁至义尽,这口气还能叫人咽得下去。至于案子的办得不彻底,细细想去,也实在有些难处,就只有忍气吞声。

     7.真相推测。

    此案完结之后,孙衣言倒是不依不饶,他是个读书人,有笔在手,可以不争一时争千秋,他为马新贻所撰的墓志铭,秉笔直书:“贼悍且狡,非酷刑不能得实,而叛逆遗孽刺杀我大臣,非律所有,宜以经断用重典,使天下有所畏惧,而狱已具且奏!衣言遂不书‘诺’。呜呼!衣言之所以力争,亦岂独为公一人也哉?”这篇文章一出,外界才知别有隐情,对郑敦谨的声名,是个很大的打击。他本来就有难言的委屈,从结案以后,就杜门不出,钦差在办案期间,关防是要严密的,一到结案,便不妨会客应酬。而魁玉邀游清凉山,曾国藩约在后湖泛舟,郑敦谨一概辞谢,只传谕首县办差雇船,定在二月初回京复命。其实郑敦谨心里很明白,他只能以苦笑对之。未等圣旨下达,更没等张汶详正法,他愤然离开了江宁。曾国藩送他程议,他分文不收,两个随行郎中每人收了500两银子。曾国藩和司道各员送他到江边,他板着面孔,头也不回地扬帆而去。 郑敦谨并未回京交旨,走到清江就停了下来,打发两个郎中代他回京交旨,声称有病不能回京。钦差大臣不回京交旨,按清制是要治罪的。曾国藩觉得有点对不住这个湖南同乡,从中斡旋,京里头的恭亲王也在暗中出力,方才掩饰出去。但是郑敦谨并不领情,后来借巡视地方为名,到清以有病为托词,请求开缺,并终生不再为官。郑敦谨的两个助手回京后悄然而失。6月,颜士璋被放到兰州,虽是给了一个没有实缺的知府,与充军流放所差无几,不久回籍赋闲。伊勒通阿,8月19日“给全俸以养余年”也回老家去了。时人传言,张汶详刺杀马新贻的根本原因,是因为马新贻渔色负友,张汶详为友复仇。果真如此,孙衣言、袁保庆作为马新贻的亲信,自始至终都参加了审讯,那么,魁玉、张之万、梅启照给他设计了一个“海盗挟仇报复”的结案,不是更体面吗?何以苦苦追求,以得确供呢?再说马新贻的四弟马新?自幼跟随左右,直到马新贻被刺身亡,马新贻的事情他是再清楚不过了。如果马新贻因渔色负友而遭刺杀,已经给他一个体面结局,马新?为此应该感恩不尽,为什么一直悲呼终觉疑案之莫明,希望时人和后人给以研讨呢?马新贻被刺,朝廷心中明白,为了不致激起兵变,动摇清王朝的统治,赶紧调曾国藩回莅江宁坐镇。从此,两江总督宝座长期掌握在湘系手中,其他人不敢问津。李鸿章一语道破天机:“湘人习气之重,他人视为棘手,……选州必于湘人,朝廷亦深顾虑。”他给曾国藩交了底,“两江地大物博,断非师门莫办。”免其那个曾身为郑敦谨的两个助手之一的颜士璋颇有心计,他写了一本《南行日记》,记述了赴宁的全部过程。据他的曾孙颜牧皋说,日记中写道:“刺马案与湘军有关。”“刺马案背后有大人物主使。”马新贻被刺后,立即有“刺马案”戏文上演,而且正值乡试,安徽学政殷兆镛出试题,竟然寓其讥讽,乔松年也来凑热闹,写了一首歪诗作证,湘军将领给张汶详立碑等等。所有这一切都说明刺马案是一件有计划、有组织的政治谋杀事件。从案件的实施,到舆论的有力配合,以及对审案的精心策划和对结案的精明设计,都说明它出自高人之手,从这一点来说,就算是湘军二号人物九帅曾国荃似乎也没这种心计与能力,这也是我怀疑到曾国藩头上的重要原因。 最后再说一句,被高阳认为是末后主使的长江水师提督黄翼升,他跟曾家的关系不同,黄翼升的妻子奉曾夫人为义母,算是通家之好,曾国藩一度置妾,就是黄翼升经手办的“喜事”。如果说曾国藩有“私人”,这个人就是黄翼升,关系亲密至此,这从另一方面坐实了曾国藩的罪名。由此看来,刺马案曾国藩即便不是主谋,也肯定经过他的批准,以刺杀两江总督这么重大的事情,就是曾国荃也不敢拍板,他更不可能被蒙在鼓里。

    在曾国藩死后,朝廷终于拿黄翼升开刀了,这次慈禧太后学乖了,不敢再公然对抗湘军,而是派出湘军内部颇有正义感的彭玉麟以湘制湘,借口以整顿长江水师的名义,严参黄翼升。奏折发出去以后,第三天便看到明发上谕,内容是指责黄翼升颟顸,“本应即予惩处,姑念该提督从前带兵江上,屡著战功,从宽免其置议”,长江水师提督自然干不成了,“准其开缺回籍”, 被革职查办。这样刺马案终于落下帷幕,而个中真相也只能留待于历史来解开真像了。(新华网军事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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