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中是宋代宫中庆祝元宵节的情景。 灯会起始于汉朝,最盛于宋。李商隐曾在《正月十五夜闻京有灯恨不得观》一诗中描述了唐代的都城灯会:“月色灯光满帝都,香车宝辇隘通衢。”平白浅易的诗句,彷佛一幅徐徐打开的滚动条工笔画,晚唐时期的街市上,游人仕女如织、车马喧阗竟夜的场景,如在当前。辛弃疾在《青玉案.元夕》中云:“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满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也生动记述了南宋时期的灯会盛况。 宋时的灯会兴盛,与政府的大力扶持有很大关系。《武林旧事》中记叙,南宋中兴之后,都城临安一些茶馆每临近元宵节,就顺带悬挂花灯售卖,数年后渐成气候,遂形成了专业的元宵灯市。灯市于每年元宵节的前几天开市。为了繁荣市场,京城的行政长官每年都会派专人巡视,并且根据每家商铺门前悬挂的花灯数量,补贴相应的蜡烛、灯油以及费用。到了元宵之夜,京尹会亲自前往视察,并随身携带一只装满了纸币的口袋,市场上的每一个游动叫卖的小贩,都能获得一个由京尹派发的红包,以感谢他们为繁荣市场所做的贡献,谓之“买市”。 与此同时,各级地方官员也会在维持秩序、治安安保方面下大力气,以保障观灯百姓的人身安全。灯会期间,城中凡是热闹人多的地方,都点有巨烛或松柴照路,大量的兵卒罗列在旁,形成了一个个治安岗。有时在路灯旁边还会有被示众的犯人,披枷带锁,身上注明了犯罪的缘由,如乘人不备偷抢妇女的环钗饰物,抑或品行不端,趁着人多故意在妇女身边耍流氓。实际上,被示众的犯人在此之前就已犯罪入狱,拿来顶缸示众的目的,意在警告心怀不轨之人,杜绝不良意图。 南宋的皇帝对于民间灯会也非常感兴趣。每年的元宵节,到了二鼓时分,皇帝就带领着内宫中人,乘小车到宣德门的门楼上观赏鳌山。鳌山是用竹木材料扎盖而成的一座如鳌形的高台,通常位于在灯市的最中央,上悬数百盏各式花灯。鳌山的规模,在《大宋宣和遗事》里有记载:“自冬至日,下手架造鳌山高灯,长一十六丈,阔二百六十五步,中间有两条鳌柱。”而在皇帝观赏灯的时候,京尹会挑选一批衣着整洁、食品干净卫生的小贩,另外还有一批歌舞曼妙动听的艺人,于宣德门外等候。赏完灯,皇帝会召这些人到门楼上表演,平时难得外出的妃嫔内人,也纷纷购买小贩售卖的零食。由于她们不了解价格,所费比常人往往要高出数倍,甚至有商贩因此而一夜致富。 到了明代,福建一带的灯会也很兴盛。凡富贵人家,不论是曲院回廊,抑或内院寝室,都会张灯,有的人家一年甚至要张设上千盏灯。到了元宵之夜,这些人家就会洞开院门,任人游览,以炫耀家势。街市上的人家,门头上都会悬挂两盏灯,每十家则合建一座彩棚,各种造型图案的花灯应有尽有。每年元宵的黄昏时分,街市上就开始有小孩子手拉着手,大喊“求饶灯”,成为一种特有的民间风俗。 而在京城,元宵之前的几天,东安门外迤北大街的灯市上,就汇聚了各地的客商和能工巧匠,引来的观赏者也是络绎不绝。短短的数天时间,做花灯生意的客商,不仅要拚制作工艺,也要比并经商的实力。因为灯市附近的商铺和住房,每邻近开市,租价就会连翻数倍,一般的小生意人轻易不敢问津。灯市上,各种各样工艺新颖的花灯,无所不有,有镶嵌珠宝珍玩的花灯,也有从海外贩运回来的洋灯,其中的价昂者,一盏就要卖上千蔖银子。 明代笔记《尧山堂外纪》中载有一事:某年的元宵灯节,京城有巧匠用糯汁烧成琉璃瓶的模样,其中放养了几条小鱼,在烛光的映衬下,尤为精致美丽。黄岩人王古直花重金买了一盏,爱不释手,某天他一不小心,把琉璃鱼灯碰到地上,摔了个粉碎,他悲叹道:“吾平生家计在此,今荡尽矣!”由此足以一窥明代花灯的精巧程度,以及价值几何。而在明万历乙酉年的元宵灯会,发生了严重的失火事件,大火烧毁了千余户人家的房屋。第二年,官府禁止搭建彩棚和鳌山,灯会也不复昔日之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