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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万历时物价:购房花千万 年均纳税22元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9-01-14 00:00于哲学网发表

 

 



    会试用黄绢伞二把价白银六分合人民币3/

     

    刑部用铁锹五把价二钱五分合人民币33/

     

    官用桂圆重二斤八两价一钱二分五厘合人民币29.5/

     

    以上物价跟据明代万历年《宛署杂记》。

     

    明代小说《水浒传》中杨志东京卖刀的时候,牛二曾说“甚么鸟刀,要卖许多钱!我三十文买一把,也切得肉,切得豆腐”。一两值1000文,一把菜刀30文约20元,考虑到当时没有工业化炼铁,这个菜刀价格也跟我们现在差不多。第四十四回戴宗杨林请石秀吃饭的时候杨林扔出一两银子让店家随便上酒菜。这600多元钱在我们现在大酒店里还不够,可是在小酒家里也确实可以随便上菜了。

     

    房产价格:“可成道:‘在坟边左近,有一所空房要卖,只要五十两银子。若买得他的,到也方便。’春儿就凑五十两银子,把与可成买房。”——《三言·赵春儿重旺曹家庄》低档房产50两一宅,约人民币33040元。高等大宅院:1000万以上。“施小舍人急于求售,落其圈套,房产值数千金,郭刁儿于中议估,只值四百金。”——《三言·桂员外途穷忏悔》。看来明朝有钱人的房子还是真够贵的。

     

    物价的稳定。明朝初几年和末期时物价曾有过一两白银买一石大米,正统年间也有一两可以买四石的年景,崇祯帝国乱时还有过二两一石的物价。但比起民国末年物价天涨,总算银子还是硬通货。明朝的物价基本是平稳的,尤其是官俸硬比例,一两比二石大米。对稳定货币价格有相当作用。

     

    税收

     

    《明史·食货五》“凡商税,三十而取一,过者以违令论。”

     

    《宛署杂谈》“至万历十年内,又蒙题,将铺行下三则免征税契,买价不及四十两及典价,一概免税,其买价至四十两以上者,每两止税银壹分伍厘。”

     

    《明史·食货二》建文二年诏曰:“江、浙赋独重,而苏、松准私租起科,特以惩一时顽民,岂可为定则以重困一方。宜悉与减免,亩不得过一斗。”

     

    《明史·食货二》宣德五年二月诏:“旧额官田租,亩一斗至四斗者各减十之二,四斗一升至一石以上者减十之三。著为令。”

     

    明朝的商税原先是30取一,也就是3.3%。后来明朝皇帝与内阁考虑减轻国用以减少百姓负担,万历时降到了1.5%。小生意、小商小贩、年营业额在40两白银也就是在营业额少于26432元以下的免税。——这算是照顾弱势群体吗?农民税在洪武初原先有三至四斗,后来民田税收减为每亩一斗米,约18.9斤。官田为一至三斗多一点。人民税收少,也跟明朝的政府机构精减有关,但发生战争时费用大量不够,崇祯国乱时期,为求一点兵费,皇帝几乎四处求告。万历年间最好收成时全国财政一年有200万两白银,还是张居正改革搞下来的。明朝万历时总人口约6000万,人均每年负担国家税支0.033两白银,约人民币22元。

     

    福利

     

    《明史·食货一》初,太祖设养济院收无告者,月给粮。设漏泽园葬贫民。天下府州县立义冢。又行养老之政,民年八十以上赐爵。复下诏优恤遭难兵民。然惩元末豪强侮贫弱,立法多右贫抑富。

     

    明朝没有叫化子和流浪汉,每个县都有养济院免费收留。《宛署杂记》载“每名口月给太仓米三斗,岁给甲字库布一匹。”入养济院的条件是:“查都城内外之老疾孤贫者,籍其年以请。”由于有待遇以至于某些人发达了也不走,“间有家饶衣食、富于士民者。”也在里面混个名字捞个实惠。遇水灾旱灾流亡的人,凡有力可耕者,国家给田每人15亩耕种,给牛和农具。贫民没钱买地葬的,国家给地。老人八十岁以上的,国家赐爵。爵是有收入的。也就是国家养老。不过要等到八十岁。

     

    过节

     

    春节、元宵、清明、瑞午、中秋、重阳。对于现代瑞午节来说来说明代比较这个节日。

     

    “朝廷每端午节,赐朝官吃糕粽于午门外,酒数行而出。文职大臣仍从驾幸后苑观武臣射柳,事毕皆出。上迎母后幸内沼,看划龙船,炮声不绝。”——明代《菽园杂记》。

     

    明代人生活如此。清兵入关后,强权政治,焚典改史、剃发易服,税收重重,民皆奴才,生活档次降低,难怪反清复明一直进行了半个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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