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长庚·谭鑫培·梅兰芳——清代至民初京师戏曲的变革》(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描述了清代至民初时京城“娱乐圈”——戏曲伶人和他们的生存环境,展现了从程长庚到梅兰芳等诸多名伶的个人境况和艺术成就,他们身不由已的悲喜升落。 一边学艺,一边做歌郎 听戏、“打茶围”是晚清京师有闲、有钱人(官员、商人和士人)的主要娱乐方式。在戏园子观看伶人在台上表演是听戏,到伶人家中饮酒、听歌、闲话,叫做“打茶围”,从事这一服务的年轻的伶人叫做歌郎。因为伶人的住处叫做堂子,所以“打茶围”也叫“逛堂子”。在晚清的社会生活中,“打茶围”曾经是各种娱乐活动中最时尚、最风流的一种,从嘉庆、道光,直到光绪,这一行业都在京师南城发展得如火如荼,它的活力和魅力持续了将近一个世纪。 与所有的社会现象一样,堂主、歌郎和客人之中,都有自爱的和不自爱的,也确实有歌郎形同娼妓。 梅兰芳就出生在这样的年代,那是光绪二十年,岁在甲午,阳历1894。 在20世纪初,梅家三代的经历是人所共知的往事:梅兰芳的祖父梅巧玲除了曾经是名伶,名列“同光十三绝”之外,还是咸丰年间醇和堂(堂子名称)著名的歌郎。同治年间,他“脱籍”自己经营堂子——景和堂,成为景和堂主人。梅兰芳的父亲梅肖芬在梅巧玲死后,成为“景和二主人”。 景和堂也曾经是当时出名的堂子,门下走红的歌郎不少。 梅肖芬死后,梅兰芳由伯父梅雨田抚养,梅雨田开始让梅兰芳读书,后来因为经济的缘故,把他送到朱小芬的云和堂为私寓(堂子)子弟,一方面学艺一方面做歌郎。 虽然云和堂主人朱小芬是梅兰芳的姐夫,但是,梅兰芳进入云和堂还是履行了“典”“质”的手续——亲戚归亲戚,买卖是买卖,是旧时商界的规矩。 在祖父梅巧玲、父亲梅肖芬之后,梅兰芳是梅家的第三代歌郎,他以与生俱来的、对于任何事情都是尽心尽力的态度,步入了梨园行台上和台下的职业,一边用心地学艺,一边用心地做歌郎。 光绪三十年(1904)梅兰芳11岁的时候,他在广和楼第一次上台演出《鹊桥密誓》中的织女,自言“一边唱着,心里感到非常兴奋”。在14岁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在喜连成附学,参加上台演练折子戏。 有记录说是,1904年的最后一次“菊榜”(排列歌郎色艺和服务优劣的名次):王蕙芳(梅兰芳的表兄)状元,朱幼芬(梅兰芳的姐夫朱小芬的弟弟)榜眼,梅兰芳名列第七(一说名列探花)。鸣晦庐主人的《闻歌述忆》中,也记录了罗瘿公、马炯之与鸣晦庐主人一起,召请梅郎到万福居侑酒的过程: ……予以是日招梅,熏沐而往。熏沐非原(原非?)恭畏,第恐见憎美人,特加饰耳。乃梅郎竟翩然依人而至。乳燕娇轻,群加怜惜。甫入微笑,瓠犀稍隐,初未大展,盖其齿本近唇,差里也。著青摹本细花袷衣,背心亦作青色,青帽绒顶,双足深藏未露。坐定命餐,要糖炙苹果,又要炮鸡丁、陈子羹等菜。樱口轻含,异常妙妩。 饭毕,余思将何以慰之?遂得一事,乃取余眼镜,俯以近其身,轻声曰:“你试之,予目近(近视)也。”梅郎浅笑离座,持之甚谨,略一加目,即捧还予手。曰:“哟,真晕呐,我可带(戴)不得,您眼可真近呐。”时凤卿之子同莅,亦欲索观,予竟与之。梅郎向雏凤曰:“你可别给人家摔啦,你怎么还是这么淘气!”言毕,不知何由,而竟微赧。余于是知其善感矣。余尝研考髫年心理,悟人群艳其色,亦未尝不自惜其妍……复饮于福兴居,仍为瘿公主人,炯之(马炯之)亦临。时寒云(袁世凯的二子袁克文)方映历代帝王画像,予因密迩,常往观之。席间,炯(马炯之)复谈及。梅郎曰:“闻后妃面上嵌珠,真怪呵!怎么会按得上呢?炯之,我到要去瞧瞧,二爷(指袁克文)亦熟,他总肯吧!”马(马炯之)曰:“把(巴?)不得你去,会不肯?”此言已略含梅子风味矣。余亦冁然,梅竟无觉,其人真老实也。 这里记录的梅郎的穿着打扮、神情动作、座间的谈话、鸣晦庐主人“惊艳”的感受、“打茶围”的人与歌郎之间的微妙关系、阎岚秋兄弟的神态,都可以让我们想象当时“打茶围”这一娱乐活动的情景实况。 这则记录也可以说明,当时的梅兰芳已经是受到迷恋的走红歌郎。 梅兰芳14岁(1907年)时,在侑酒的过程中,结识了冯耿光(冯国璋为总统时任命的中国银行总裁),也结识了一大批官员和名流。波多野乾一在《京剧二百年历史》中说是:“京僚文博彦,出钜金为梅兰芳脱籍。”如果这则记录属实,文博彦应当也是梅兰芳做歌郎时候喜欢他的京中官僚,那么梅兰芳应该感谢文博彦,有文博彦为他付“钜金”让他提前出籍,梅兰芳才有可能在契约到期之前离开堂子专心于台上演戏。 当时歌郎成功的标志是:有“老斗”彼此钟情;有人肯为他出钱让他提前“出籍”获得自由;有人愿意为他购置房产、打理婚事;而且平时还有很多的崇拜者追随左右……梅兰芳作为歌郎不仅可以算是“成功”,而且他的特别之处还在于,他可以把起初仰慕他的色艺的观众和崇拜者,慢慢地变成终其一生的朋友。 梅兰芳与冯耿光 穆辰公的《伶史》中说:“诸名流以其为巧玲孙,特垂青焉,幼薇(冯耿光)尤重兰芳。为营住宅,卜居于芦草园。幼薇性固豪,挥金如土。兰芳以初起,凡百设施,皆赖以维持。而幼薇亦以其贫,资其所用,略无吝惜,以故兰芳益德之……”如果用当时娱乐业的“行话”来说,冯耿光是梅兰芳的“老斗”——逛堂子的客人喜欢某一歌郎,而且舍得为他花钱,二人长期交往,关系非同一般,这位客人就成为歌郎的“老斗”;如果用宿命的说法,他是梅兰芳生命中的“贵人”,他们的交情继续了几十年。冯耿光帮助梅兰芳四十余年如一日,为他出力花钱毫不吝惜的事情数不胜数,其中有两件最能表现他们之间非同寻常的关系:一次是在1915-1919年,为了维护梅兰芳的名誉,冯耿光灭了两家报纸;一次是在1929年,他利用银行总裁的身份之便,为梅兰芳筹措十万元资助他前往美国演出。 第一件事发生的起因是,京师《国华报》记者穆辰公1915年在《国华报》上连载小说《梅兰芳》,从梅兰芳幼年从业写起,到赴日本演出终止,重点是写梅兰芳从髫年起始做歌郎走红的过程,其中有很大的篇幅谈到梅兰芳作为歌郎从事“打茶围”生意的生活景况,主要的内容有:他与众多的官宦名流文人雅士之间属于商业往来的陪酒、陪聊、陪笑生涯,与世家子弟郭三相的同性相恋,与召南、谢素生、罗瘿公、易实甫、樊樊山诸位官宦名士慑于钱和势的亲密无间,和“老斗”冯耿光与众不同的关系,冯耿光钟情于梅兰芳并把他视为己有的景况…… 由于小说《梅兰芳》的纪实性,并且涉及了有权有势的社会要人冯耿光(冯耿光字幼伟,书中“马幼伟”即指冯耿光),所以在刊出之后,在读者之中引起了极大的轰动。接着,连载《梅兰芳》的《国华报》和《群强报》相继被勒令停刊。 穆辰公于第二年(1916)离开京师,两年之后才在奉天(沈阳)日本人所办的中文报纸《盛京时报》安顿下来,为了给读者一个交代,也为了心头的不平和怨愤,穆辰公完成了15回本的纪实性小说《梅兰芳》在1919年出版,印刷所是盛京时报社,印刷者是小林喜正。 穆辰公对于两报被勒令停刊自然是心存怨愤,所以,《盛京时报》印行单行本《梅兰芳》,对于穆辰公和他的支持者来说,真成了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 可是,小说出版之后,冯耿光“悉数收购而焚之。” 冯耿光把事情做得很是彻底,看来《盛京时报》也没有再顶风重印。现在,《梅兰芳》这本书在日本尚存,而在国内几乎绝迹。从冯耿光的立场来看,谁敢登载“诋毁”梅兰芳的小说,就让它“停刊”,谁敢出版“诋毁”梅兰芳的小说,就把它们买来销毁,事情也算是做得干净漂亮。冯耿光相信,只要谁都不许提,不许说,这段“历史”终究会被遗忘,就像是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 梅兰芳对于冯耿光终生感激不尽,在《舞台生活四十年》他这样叙述:“在我十四岁那年,就遇见了他。他是一个热诚爽朗的人,尤其对我的帮助,是尽了他最大的努力的。他不断地教育我、督促我、鼓励我、支持我,直到今天还是这样,可以说是四十余年如一日的。所以我在一生的事业中受他的影响很大,得他的帮助也最多……”梅兰芳的叙述凸出了他和冯耿光之间朋友关系“纯洁”的一面,却隐蔽了歌郎和“老斗”之间关系的另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