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行兄,寄上庚款报告一册,乞摘译首二十九页发表(十二页至二十九页)。其中最零碎而不满人意的部分,为五十四页至六十页,此中含有许‘应酬’作用,将来自有专家去砍大斧头,实无关宏旨也。全报告的精神,在于二十八至二十九页(应注意之目的)以此为则,则其他枝节,都可收拾干净。好心的太太们,尽管要敷衍教会学堂,将来总逃不了‘中国人的教育,由中国人管理自己办’(二十九页)的一个标准也。现修正案已拟好,可惜这一届议会积下重要之议案太多,无法提前通过,须待二月之集会。我在各大学讲演了一个月,走了九个大学,忙的要死,此时预备赶急把英国博物苑中的一点研究结束了。即取道美洲回国,约二月回北京。祝各位朋友好。适之。” 这封信刊于 从1921年起,胡适即参与中英民间对英国庚款的退还交涉。是年6月,英国教育家司格特通过英国驻华使馆送给胡适一份关于利用英国庚款在华办教育的计划纲要,希望与北大合作运动退还庚款。胡适认为此计划纲要易被英人操纵,遂另拟一份计划。同年中华教育改进社在京成立,成为当时中国最大的教育团体。该社在1922年2月决定成立筹划全国教育经费委员会,下设关税、赔款、公债、计划四部,胡适被推举为赔款部委员,负责英国庚款退还交涉。 1926年3月,英国庚款咨询委员会英方委员抵华,引来教育界一片抗议声。原因是1925年英国决定庚款用途由外交大臣与咨询委员会决定;外交大臣与财政部每年须将庚款账目交审计院长与稽核长查核,造册送国会两院。中华教育改进社据此认为,英国“虽号退还,绝不使我国有支配适当之机会,而显操其侵略文化之权”。 对教育界的质疑,胡适除协助委员会发表宣言外,也公开了自己的立场。委员会在上海发表第一次宣言,称“代表团之任务,在于研究何种用途最为今日之急需,总期代表团将来决定之方针,能得中国国民之同情”。宣言由胡适翻译,从词句上看,显系中方委员捉刀。胡适、丁文江、王景春借函复南洋大学校长凌鸿勋之机,公开表示“英国庚款是否退还不在文字之争,须视将来管理该款机关之组织与性质为转移”。这封信署名依序为王、丁、胡。照当时惯例,文件起草者署名于最后,则此函无疑出于胡适之手。庚款退还“不在文字之争,而在管理机关之组织与性质”成为胡适处理庚款问题的对策。 胡适对英国庚款此种态度,与改进社领袖有很大分歧。1926年3月初,陶行知与改进社学术部主任凌冰联名致函胡适和丁文江,提醒他们注重庚款主权之归属,至于款项分配及用途等皆属次要问题。27日,陶、凌又联函胡适,透露16日北京会议各校之意见。胡适在 但改进社与国立八校并不如此看。师大教务长查良钊在改进社所办《新教育评论》上说,“在英国并未声明退还庚款与中国的时候,竟有中国人受英国政府的委任去充英庚款咨询会的委员,这件事是很难得国人的谅解的”。英庚款委员会第二次宣言发表后,凌冰追问“今英外交部大臣对于该委员会的建议,竟必须俟国会对于该会之议决案修正后,始能承认,所谓‘不必为文字上之争执’者,将何以自解?”显是在指责胡适等人。从查、凌等人的行动看,改进社和国立八校教职员联席会议不认同胡适的解释,而要看具体成果。胡适能否取得教育界的谅解,就要看其赴英交涉的成绩如何了。 胡适在交涉英国庚款过程中腹背受敌,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教育界内部矛盾重重。首先是北大与北师大、法大等校长期矛盾对立的体现。1922年北大发生讲义风潮,蔡元培怀疑系高师或法专的主动破坏;1924年北京师范大学校长范源濂就职典礼,除吴虞外“北大诸人无一到者”(《吴虞日记》下册),可见双方关系之冷淡。胡适运动庚款退还的各个环节,处处顾及北大利益,因而遭到北师大代表查良钊的多次反对就属正常了。而胡适受到江苏省教育会的攻击,也与江苏省教育会力推郭秉文担任赔款委员而未果及与对胡适之所为不能信任有关。 胡适于1926年8月抵英,因备受各方责难,其心情沉重显而易见。但他的努力终于有了成果,这就是咨询委员会的报告书。报告书决定英庚款董事会由中国政府任命,有处理庚款全权;庚款将用于农业教育及改进、科学研究、医学与公共卫生以及其他教育事业。董事会“完全由中国政府任命,这一层是对于Boxton原提案的一个大修正,也是异于日款办法的所在。”(任鸿隽致胡适函,见《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415页)“有了这个董事会,这笔赔款的主权,便由英国的外部大臣手里移到中国行政权底下的一个法人团体了”,“赔款的主权也可以说属于中国了。”(《申报》, 前引胡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