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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财政视角看明王朝的覆灭(1)-历史学
来源:  作者:周逸纾  点击:次  时间:2001-08-09 00:00于哲学网发表

   然而,明朝的财政监督体制也存在着许多不足。首先,明朝取消了隶属于刑部的独立财政监督机构比部,强化作为君主“耳目”的监察机构的财政监察与审计监督职权,与中央六部等机构一起直接向皇帝负责。这虽然有利于君主更直接更有效地掌控财政监督大权,却同时造成了极大的君主专制,本应自由的弹劾与稽核都必须经过君主的同意,否则很难有实效。这极大地降低了财政监督的效率,尤其是到了明朝中后期,君主大多懒于朝政,财政监督事宜不是落入阉党与少数大臣之手,就是根本无人过问。其次,缺少一个专业的、独立的国家审查机构,多层次交叉制约的监督机制虽强化了财政财务审查,但同时也造成机构重叠,职权混淆的弊端,很容易产生各方之间的纠纷。其三,财政监督机构内部人员匮乏。明朝后期,这一问题已相当突出。万历时监察御史应设110人,而实际只剩5人。整个统治阶层都处于极端腐败与混乱之中,如此的情形下,监督机构尚且不能自保,又怎么能有效地去行使其监督职能呢?
  (二)中央与地方的政策执行差异
  从明朝的起运存留制度来看,中央财政在国家总财政中所占份额远远大于地方政府所占份额。在米麦等基本农作物方面,地方政府存留的食粮略高于起运中央的数量,但是在地方政府的起运中,还有大量的钞、绢、布、绒等。有学者通过对弘治15年的起运存留进行研究,得出二者的比例为:起运数额超过总数额的68%,存留仅占32%。
  不难看出,中央过分注重朝廷利益,过分统揽财政大权,导致了地方财政的窘迫,也大大挫伤了地方政府执行国家政策的积极性。地方政府消极征税,拖欠成风。据记载,苏松两府自万历14年至35年所欠金花48万两,布301万匹。由于地方连年拖欠,朝廷不得不全面大幅度地降低部分地区的税收。
  
  三、明朝的财政支出
  崇祯八年(1635年)十月初,崇祯皇帝做出了他十分难堪的一件事情,即颁布“罪已诏”,向天下臣民承认局势的糟糕及朝廷的失策。
  其实,自万历后期张居正死后,财政状况就已经很难扭转,到天启年间,朝廷的财政更加恶化。崇祯即位时,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政府,经济都已经到了崩溃的地步。虽然明朝在税收问题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每年仅田赋一项就有几百万两白银的收入也是不争的事实,如果好好加以利用,至少不会闹到最后人人无钱的局面,究其原因,明朝财政支出的不节俭是造成这一局面的原罪。自正德皇帝以后,明朝个个皇帝都极端不务正业:正德皇帝的胡闹可以说是历代少见,在太监的唆使下,做尽了皇帝本不该做的事情;嘉靖皇帝迷恋道教仙丹,大批幼女被逼入宫而不知所终,他自己也因为慢性中毒在晚年几乎成了一个怪物;万历帝自万历十三年起,就再也没有踏出皇宫一步,不理朝政,直到他驾崩被扛着去定陵,前后达三十余年之久;天启帝一心在宫中做木匠,任由魏忠贤之流在外面胡作非为。这样的一帮皇帝,自己玩乐以及纵容部下随心所欲挥霍的开支,无法估量。军费开支是财政开支中最大的一项。万历年间的朝鲜战争,先后用掉上千万两白银,其他的小敲小打,也动辄百万两。此后,辽东之战一发不可收拾,投入就如同无底洞。随着战争规模不断扩大,军费开支也越来越大。
  从以上明朝财政收入和支出的明细帐不难看出,虽然无论是初期朱元璋,还是中后期的张居正,都推出过行之有效的财税政策,但由于各级政府执行不力或者统治者过分地集大权于一身等原因,影响了财政收入;明朝后期历任皇帝的昏庸荒唐和挥霍无度,加上军费开支的庞大,最终导致财政入不敷出。为了摆脱困境,朝廷只能加征税收,这样做不仅杯水车薪,也更加剧了人民的不满,致使各路豪杰揭竿而起;没有钱粮,朝廷只能大欠军饷,士兵无法维持生活,不仅战斗力大幅度下降,哗变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加上后金军队极强的战斗力,汇成了反明大起义的洪流,明王朝也最终被这股洪流所淹没。
  
  参考文献
  [1]夏维中:《品明朝》,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孙诩刚:《中国财政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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