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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禹治水方法新探(1)-历史学
来源:  作者:王晖  点击:次  时间:2001-08-07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因此笔者认为过去人们所说大禹治水是疏通河道,其父鲧治水是拦截洪水,这种理解是不合乎历史事实的。实际上这两种不同治水方式是两个不同时期的情况:在尧舜时期的大洪水初期,鲧面对洪水的来临,只能用建堤防的方式来阻拦洪水侵犯所居住之处,保护宫室建筑。《国语·周语上》记载说鲧治水“尧用殛之于羽山”,鲧被尧流放,说明鲧治水在尧舜大洪水前期。而其子禹治水之时,这时已经到了洪水后期,为了使人们安居生活,重返家园,于是疏通壅塞,开通淤积,疏导河流。《墨子·兼爱中》云:“古者禹治天下,西为西河渔窦,以泄渠孙皇之水;北为防原氵瓜,注后之邸;呼池之窦,洒为底柱;凿为龙门,以利燕、代、胡、貉与西河之民;东方漏之陆防孟诸之泽,洒为九浍,以楗东土之水[注: “以楗东土之水”之“楗”可通“干”。],以利冀州之民;南为江、汉、淮、汝,东流之,注五湖之处,以利荆、楚、干、越与南夷之民。”《吕氏春秋·古乐》云:“禹立,勤劳天下,日夜不懈,通大川,决壅塞,凿龙门,降通水以导河,疏三江五湖,注之东海,以利黔首。” 以上所说大禹治水的过程中,不管是开凿龙门,挖通淤塞,还是疏通众多的河流,都应是大洪水过去之后进行的工作,决不可能是大洪水期间就能够进行的。实际上这时禹也有修治河湖堤防的情况,如《墨子·兼爱中》所说“北为防原、氵瓜”、“东方漏之陆防孟诸之泽”,这些文字中的“防”就是为原、氵瓜之水与孟诸之泽修治堤防。这些工作实际上与其父所作的工作差不多,只是一个在大洪水初期,用堵截洪水的办法,给下游民众带来了很大的危害;而在禹的时期便不同了,同样的方法便把洪水后期的后遗症治理好了,使民众能够安居乐业。
  但是应该指出的是,这种对大禹治水认识上的错误是从汉代开始的。东汉汉安帝延光二年(123)所立《开(启)母庙石阙铭》云:“昔者共工,范防百川。柏鲧称遂,□□其原。洪泉浩浩,下民震惊。禹□大功,疏河写(泻)玄。”[24]从《开(启)母庙石阙铭》可见,东汉时人们已经认为大禹在“洪泉浩浩,下民震惊”情况下,“疏河写(泻)玄”的。这一种看似与先秦时期人们所说大禹疏河的方式没有什么大的改变,但是实际上由于治理洪水的时间上做了改动:禹治水不是在后期,而是与其父鲧一样,也是在大洪水浩浩汤汤情况下去治理洪水的,由此而造成千百年的一种错误认识,以至于今天学者也沿袭这种错误说法,这是值得今天认真加以辨析的。
  
  三、共工与鲧治水的地域及其历史背景
  
  1. 鲧治水与共工一样是为自己部族而非为天下说
  《尚书·尧典》说:“帝曰:‘咨!四岳,汤汤洪水方割,荡荡怀山襄陵,浩浩滔天。下民其咨,有能俾’佥曰:‘於,鲧哉!’帝曰:‘吁,哉!方命圮族。’”按照《尧典》的说法,鲧是在尧时发生了大洪水而被四岳推荐去治理天下洪水的。但是按照《国语·周语下》的说法来看,鲧与共工氏具有同样的祸心,治水方法也相同,是危害天下人民的,并未得到天下人的拥护。《周语下》说:“昔共工弃此道也,虞于湛乐,淫失其身,欲壅防百川,堕高堙庳,以害天下。皇天弗福,庶民弗助,祸乱并兴,共工用灭。其在有虞,有崇伯鲧,播其淫心,称遂共工之过,尧用殛之于羽山。”以此看,共工“虞于湛乐,淫失其身”,鲧也是“播其淫心”,显然这不是为了天下人民,而只是为了安宁淫逸。共工“壅防百川,堕高堙庳”,《淮南子·本经训》云:“舜之时,共工振滔洪水,以薄空桑,龙门未开,吕梁未发,江、淮通流,四海溟氵幸,民皆上丘陵,赴树木。”共工兴起了滔天洪水,危害天下人民。鲧也是效法于后,“称遂共工之过”,结果共工“以害天下”——也就是说危害了天下的人民,下场也有相似之处,共工因此灭亡了,鲧也因此被尧流放到了羽山。按照《逸周书·史记》篇的记述,共工氏是被“唐氏”消灭的[注: 《逸周书·史记》云:“久空重位者危,昔有共工自贤,自以无臣,久空大官,下官交乱,民无所附,唐氏伐之,共工以亡。”这里所说共工是因“久空重位者”而灭亡的,与上面所引《国语·周语下》所说因为治水而引起天怒人怨的情况有些出入。但也可能两种情况都有,治水不当引起天下其他部族方国的不满而导致了战争;而国内又是长期高官重位空缺,内忧外患,便遭到了灭顶之灾。]。我们知道“唐氏”是尧的国族之号,这也就是说共工氏大约也是在尧时期因洪水问题而被灭亡的。而按照《淮南子·本经训》云“舜之时,共工振滔洪水,以薄空桑”,似乎共工因筑堤防而振兴的滔滔洪水是在舜的时代。如果我们笼统地说,共工造成的洪水也是在尧舜时代,只不过时代稍微早于鲧罢了。
  如果说鲧和共工氏一样,都是“壅防百川,堕高堙庳”的治水方法,而且都“虞于湛乐,淫失其身”、“播其淫心”,“以害天下”,那我们就不能认为鲧的治水是奉命为天下而行事的。因为,首先,若鲧是为天下治水,治水不成功也不至于被流放到羽山去。其次说鲧治水时“播其淫心”,“淫心”是指邪恶之心,治水过程中如同战争,大敌当前会有什么样的邪恶之心呢?从《周语下》说鲧“称遂共工之过”就可以知道,鲧也是“欲壅防百川,堕高堙庳,以害天下”,用筑建河流堤坝的方式危害了天下人。而这里所说的“壅防百川,堕高堙庳”,也只能是为自己的部族方国,并非是为了天下之人。所以鲧和共工一样也被唐尧赶走到了羽山。因此笔者认为《国语·周语下》记载鲧治水有过错的情况,比《尚书·尧典》等文献说得更合理,也更接近历史的真实。也就是说,不管是共工还是鲧,他们都是在洪水到来之时,为了自己的部族国家,筑建大堤来堵截洪水,以免大水冲毁自己的家园田宅。但是这样做的同时,大洪水便有了集聚的条件,以更大的更集中的流量和更凶猛的水势向下游冲去,势必给下游人们带来更大的危害。于是在天下部落联盟首领的领导下,不但灭了共工氏,紧随其后的鲧也遭到了被流放的命运。
  如果说一般的部族能严守洪水来临时“不堕山,不崇薮,不防川,不窦泽”的“古训”,那么共工、鲧为什么不能遵守呢?我认为这实际上是与这两个部族的地理位置和生产生活方式有关。
  2. 共工、鲧两部族的地理位置考
  共工部族的地理位置有两说,一说在东汉时的弘农。另一说在今河南辉县。前说见之于《国语·鲁语上》韦昭注云:“共工氏,伯者,名戏,弘农之间有城。”依韦昭之说,共工在东汉弘农之境,应在今河南灵宝东北一带。而徐旭生先生认为共工在今天的河南辉县:“《汉书·地理志·河内郡共县》,班固自注:‘古国。’这就是《庄子·让王》篇内的共首、《荀子·儒效》篇内的共头,为今河南的辉县。”笔者认为,后者徐先生的说法是对的。
  鲧的部族在何地呢?鲧之国名为“崇”,此名一直延续到禹承舜为天下共主称名为“夏”之前。《国语·周语上》云“其在有虞,有崇伯鲧”,韦昭注云“鲧,禹父。崇,鲧国。”《逸周书·世俘》篇云:“乙卯,人奏《崇禹生开(启)》三钟终,王定。”近人刘师培说:“案‘崇禹’即夏禹,犹鲧称‘崇伯’也。‘开’即夏启。”[25]鲧和其子禹建夏之前的崇国在何地呢?我们知道,“崇”实际上就是嵩山之“嵩”的异体字,其字还可作“崧”,“崇”、“崧”,是形声字,而今天所习用的“嵩”是会意字,音义全同而形体结构不同罢了。
  崇(嵩、崧)国其实就是以嵩山为名命名的部族方国。其地域范围也应在今天嵩山周围一带,上世纪70年代后期在嵩山之南发现两座东西并列的龙山文化晚期的登封王城岗城址[26],2002年、2004年在王城岗又发现了大城遗址[27],过去已经有一些学者对其年代及其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应属于禹都阳城或禹居阳城的城址[注: 参见:安金槐《近年来河南夏商文化考古的新收获》,《文物》,1983年第3期;京浦《禹居阳城与王城岗遗址》,《文物》,1984年第2期;方酉生《田野考古学与夏代史研究》,《史学月刊》,1992年第3期;方燕明《登封王城岗城址的年代及相关问题探讨》,《考古》,2006年第9期。]。笔者基本赞成这些看法,但同时认为登封王城岗遗址的小城与大城,应分别是鲧与禹早期的都城。《礼记·祭法》孔疏引古《世本·作篇》云:“鲧作城郭”。《续汉书·郡国志二》注引古本《竹书纪年》说:“禹居阳城。”王城岗城址为这些古文献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新证据。但是笔者同时认为后来在成为天下共主并成立夏朝之时,应迁徙到今禹州市的新砦文化遗址区域之中,也就是过去所说的“禹居阳翟”。这一点此不细说,详见他文。
  虽然鲧、禹所都为阳城,但其国称之为“崇国”,就是以崇山——也就是嵩山南北一带区域范围活动,夏太康之前在嵩山以南为政治中心区,太康之后以嵩山之北作为政治中心区,但其实都是围绕着嵩山活动。
  这样我们就会看到一个十分明显而有趣的现象:为什么《国语·周语下》说崇伯鲧会“称遂共工之过”?为什么后来共工之后四岳又是辅佐禹治理洪水而获得成功?原来鲧、禹所居之国与共工及其后嗣四岳之国正好处于今河南境内的黄河两岸,共工、四岳之国的共国在黄河之北,鲧、禹之国崇国在黄河之南,两国夹河而立,也正好相互学习,相互协作。
  3. 共工、四岳和鲧、禹皆为农业部族
  还有一个重要的现象我们也必须了解,这就是鲧、禹的崇国,还是共工氏、四岳之共国都是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部族国家。《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还说:“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国语·鲁语上》:“共工氏之伯九有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故祀以为社。”《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说:“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这说明在夏代以前,人们尊奉的谷神后稷一直是姜姓的烈山氏后裔柱。共工,《山海经·海内经》谓之属姜姓为炎帝之后,《国语·周语下》韦昭注引贾逵之说亦为共工为炎帝之后。以此可见,共工氏、四岳本来就是炎帝姜姓之后,以擅长于农业生产而著称。
  而历史上的禹也是以擅长于农业生产著名的。《论语·宪问》载:“南宫适问于孔子曰:‘羿善射,荡舟,俱不得其死然;禹、稷躬稼,而有天下。’”《论语·宪问》明确说禹和后稷一样是因为亲自从事农业生产劳动使自己或后人获有天下的。《诗经·鲁颂·宫》:“宫有亻血,实实枚枚。赫赫姜女原,其德不回。上帝是依,无灾无害。弥月不迟,是生后稷,降之百福:黍稷重,禾直稚菽麦。奄有下国,俾民稼穑。有稷有黍,有稻有禾巨。奄有下土,缵禹之绪。”《宫》说从事农业生产的能手后稷弃是继承了夏禹的事业而成功的。
  其实,农业生产与平治水土是相依为命,密不可分的。擅长农业生产的部族方国,肯定擅长于平治水土。炎姜部落被称之为“神农氏”,是说此部落集团特擅长于农业生产;而到其后共工氏子孙已经因为擅长于平治水土而被天下之民奉为土神——“后土”,就说明了从事农业生产与平治水土密不可分的关系。同样,鲧、禹也是善于耕稼的部族,是从事农业的能手,要从事农业生产自然离不开平整土地,治理水土,这是从事农业生产的首要条件。于是,在尧舜大洪水来临之际,就先有鲧为了自己的家园,为了自己的土地辛辛苦苦耕种的庄稼,而“壅防百川,堕高堙庳”,却“以害天下”——大大地伤害了黄河下游地区人们的生命财产和安全。于是,众多的部族方国在酋邦联盟首领尧舜的率领下,一举把崇国首领鲧赶跑到了东方羽山一带,意思是让他好好品尝品尝处于黄河、淮水下游屡遭洪水灾难的日子吧!流放了鲧,但面临大洪水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于是酋邦联盟首领舜又请鲧的儿子及共工氏的后裔四岳来治理这场大洪水。有幸的是,禹已经处在洪水后期,大洪水已经平息,只剩下了疏通河道江湖,排除淤泥积水,让天下的人民安居乐业。所以他成功了,但正如我们在前面所分析的那样,千万不要以为他找到了一条比他父亲更好的治水方法才成功的。其实,是因为洪水平息后的善后工作尽管辛苦,但还是容易成功的。
  不过这当中自然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在当时饱尝大洪水泛滥之苦的普天下之民看来,共工、鲧是人民的公敌,是他们为了自己的田地庄稼和家园,“壅防百川”,把大量的洪水排到黄河下游才使下游的部族方国饱受其害的。现在居然仍然要把鲧的儿子禹和共工的后裔四岳推举出来去治理洪水,于情于理合适吗?古人常举此事作为“举贤不避仇”来解释[注: 《左传》僖公三十三年:“舜之罪也,殛鲧;其举也,兴禹。”],似乎是古人的一种美德。笔者并不认为此说完全合理。我认为这还要从当时的职业习惯来分析。常常从事农业生产的部族方国崇禹国和四岳国,在农业生产实践中积累了大量平治水土的经验,而且也应该具有比其他部族先进的农业工具,所以在大洪水肆虐之后,也只有依靠禹、四岳率领天下之民去平治水土。这是当时的情势使然,并非其他原因。
  4. 共工、鲧治水用壅土筑堤方式的原因
  《国语·周语下》太子晋在谏其父周灵王想筑堤防保卫周都洛邑时,曾举“古训”说“晋闻古之长民者,不堕山,不崇薮,不防川,不窦泽”。这是春秋时期人们的说法,但这条“古训”应该是由来已久的,也应是酋邦联盟以至后来方国联盟时期的“习惯法”,在史前尧舜时期尤其应该如此。但为什么共工和鲧这样的部族首领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为什么他们公然“壅防百川”,违反这一“习惯法”呢?笔者的回答是,这也是情势使然,迫不得已。
  我们前面已经说过,鲧、禹的崇国是从事农业生产的部族,共工及后裔四岳也是从事农业生产的部族。而从事农业生产的部族国家是完全需要定居的生活方式,常常迁徙就无法正常地从事农业生产。而在史前许多部族是半农半牧或半农半渔的生产生活方式,这与像共工、鲧、禹这样以农业为主要特色的农业部族就大不相同,他们可以更为频繁地迁徙,商代开国君主成汤时就有“前八后五”的迁徙之说。因此,共工和鲧面临大洪水的来临,尽管他们可能也知道有“不堕山,不崇薮,不防川,不窦泽”的“古训”,尽管可能也知道“壅防百川”,就会使大洪水更为积聚,河道水位也急剧升高,就意味着向河道下游排放大量的洪水,对河道下游周围部族方国的危害是自不待言的,但是他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庄稼田地,为了保护自己的家园城市,不得不筑建堤坝去防止洪水来破坏住宅,破坏庄稼田地。《淮南子·本经训》云:“舜之时,共工振滔洪水,以薄空桑……江、淮通流,四海溟氵幸,民皆上丘陵,赴树木。”《淮南子·本经训》未言共工如何“振滔洪水”的,但结合前面所引用的《国语·周语下》在黄河等大河旁边用土建筑起了大坝大堤,这样黄河水流就不能自由流动,只有沿着河道飞速冲向下游,便兴起了滔天洪水,使黄河下游、淮河下游成为汪洋一片,人们爬上了丘陵高山,爬上了高树来保护自己的生命。
  《礼记·祭法》疏引《世本·作篇》说:“鲧作城郭。”我们今天从考古发现看,尽管城墙不大可能是从鲧的时代才开始产生的。但是可以说从鲧的时代,不仅有内城,而且修建了外城“郭”。根据战国时期《孟子·公孙丑下》所谓的“三里之城,七里之郭”的说法,可知“城”是保护城内居民和房屋住宅的,而“郭”则是保护城外郭内田地农作物的。《世本·作篇》说“鲧作城郭”,就说明鲧不仅已经修筑了城墙来保护城内居民,还修筑了“郭”来保护郊区的庄稼,实际上是农业生产特色的体现。
  不过笔者不同意徐旭生先生把共工、鲧“壅防百川,堕高堙庳”的治水方式解释成修建“土围子”或“护庄堤”[11]169。如果真是这种保护聚落的“土围子”,肯定不会对其他部族方国有多么大的伤害,大河小川在大洪水到来仍然会四处流溢,就不会对下游民众有多么大的危害;即便有,那也很难说是共工或鲧部族造成的。
  我认为,共工的共国和崇伯鲧不仅修建了内城外城来保护其民众、住宅和土地上的庄稼;而且在大洪水来临之际,距离黄河甚近的共国、崇国便在黄河边上挖高填低,拦阻堤坝,用来保护作为农业部族的庄稼和家园。因为这两个以农业为主的部族不像其他部族那样轻易地抛弃居地而迁徙,他们挖高填低、拦阻堤坝,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但是这样的行为显然侵犯了其他部族的利益,发生冲突是在所难免的,共工、鲧触犯众怒,一个惨遭灭亡;另一个也被流放到东方,都是利益冲突引起的。并不是过去所说的鲧仅仅因为治水方式不好或治水不成功而被流放到羽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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